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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劲夫家暴竟还“圈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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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一大早,微博上就突降一个重磅消息:蒋劲夫发文承认家暴,向女友中浦悠花致歉。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全网声讨中,竟然有一些营销号赞扬他是第一个勇于承认自己家暴的艺人…

划重点:

1、中国内地男演员蒋劲夫发文承认家暴,向女友中浦悠花致歉。

2、正当网友们对蒋劲夫家暴的行为口诛笔伐时,反转又来了

3、专家支招情侣家暴怎样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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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文章约1327字,你可以花3分钟进行阅读↓↓↓

今天(20日)一大早,微博上就突降一个重磅消息:中国内地男演员蒋劲夫发文承认家暴,向女友中浦悠花致歉。

博文中,他承认自己向女友动手,一整个月都在忏悔和悔恨中度过,诚恳道歉并愿接受惩罚。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全网声讨中,竟然有一些营销号赞扬他是第一个勇于承认自己家暴的艺人……

整件事情要回溯到11月12日,天涯社区出现了一个名为“蒋劲夫跟日本女友分手后失踪”的帖子迅速火了起来。

楼主自称是女方的翻译之一,透露蒋劲夫在对女方实施家暴后失去音信。

她表示自己在10月下旬接受了一项翻译工作,翻译内容则是蒋劲夫父亲的一封道歉信,信中蒋爸爸替儿子蒋劲夫致歉,并将此事归咎于自己的教育失败。

紧接着,当事方中浦悠花,也在社交网站上公布了自己被家暴后浑身淤青的照片,并表示蒋劲夫的失踪与自己有关。

从中浦悠花曝光的照片来看,除了脸部,身上也有大面积淤青,伤势不轻。

热恋期时蒋劲夫还为女方纹身,在微博上狂晒恩爱照,现在却将女友暴打得一身淤青,这样的突变让网友们大吃一惊。

正当网友们对蒋劲夫家暴的行为口诛笔伐时,反转又来了……

一名自称是蒋劲夫好友的微博网友@男神梅小胖 爆料称,虽然蒋劲夫打人不对,但背后其实另有隐情。

他在长文中表示,蒋劲夫实则遭到女方欺骗,中浦悠花先是对其死缠烂打得以交往,随后又骗其怀孕,甚至最终还准备向其骗取房产、巨额钱款等。

随文,@男神梅小胖 还附上了几张中浦悠花的化验单,力证其骗怀孕骗婚骗房产,蒋劲夫也是受害者。

蒋劲夫的另一位好友@于嘉萌 也马上转发这条博文,他承认动手打人不对,不为好友洗白,但必须公开真相。

他在另一条博文中还提及,蒋劲夫本以为将与女友组建家庭便带其回家见父母,没料到女方非但没怀孕,还对自己的朋友表示“不会与中国人生孩子”,成为压倒蒋劲夫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时之间,网友再次转向,认为虽然蒋劲夫打人不对,但也是女方欺骗在先,最终被逼急才动了手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很快有网友反驳,且不说这些背后故事的真实性,但就家暴本身而言,无论双方究竟有怎样的矛盾,都不应该使用暴力解决。

更何况在事情发生后,蒋劲夫没有直面问题而是选择逃避,渺无音讯一个月,还让父亲代替道歉,就连解释也是朋友帮忙发声。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些角度清奇到令人咋舌的营销号。

这些营销号在蒋劲夫就家暴事件道歉后,发布了赞扬其是娱乐圈第一个承认家暴的男人,有勇气有担当的博文,甚至还高呼“好圈粉啊”,引致网友狂批。

不少网友怒骂这些营销号为了蹭热度是非不分,三观尽毁。

同样做出诡异操作的还有,曾经也身陷家暴丑闻的刘洲成,男子组合至上励合成员。

在被网友戏称为“家暴男孩”组合成员之一时,他竟然在微博上沾沾自喜地说道:“我没有家暴实锤的,skr skr。”

发完这条微博后,评论区里早已是骂声一片。

但他非但没有删博没有道歉,还“再接再厉”又发了一条博文,暗示这些家暴事件都是女方从中搅事,嘲讽她们应该组建一个“骗婚宇宙少女”组合。

不以家暴为耻,反而恶意攻击被家暴受伤害的一方,如此嚣张恶劣的态度激怒了许多网友。

专家支招情侣家暴怎样自救

1、您怎么看待像蒋劲夫事件这种情侣家暴现象吗?同居的情侣遇到家暴,是否也适用反家暴法的保护?

情侣间的家暴,属于普遍现象了。这种情况下,遭受暴力的一方,也受到家暴法的保护。家暴法有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里的“共同生活的人”,包括你所说的同居关系。同居者之间是亲密关系,甚至属于事实上的家庭关系,只是没有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而已,对于其中的暴力受害人同样需要保护。

2、对待情侣家暴,会不会考虑其他情感或者道德因素,比如蒋劲夫朋友爆料所说的“蒋劲夫被女友欺骗已久”?

但无论什么原因,实施家庭暴力都是违法行为,理应得到制止和惩罚。我们的关注点不应该是受害人有什么错,而是——加害人需要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

3、但是情侣同居会不会很难认定?如果是非同居情侣遭遇暴力行为呢?

对家暴法 “共同生活的人”的理解,存在一些分歧,我们认为包括非同居情侣,这里的关键是看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生活紧密程度,并不是必须居住在一个屋檐之下。非同居情侣之间的暴力,也就是恋爱暴力,我们认为是适用反家暴法的。

对于适用范围的理解,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美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适用前配偶、亲密关系伴侣、共同养育孩子的人等。我国台湾地区规定前配偶、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者之间的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4、家暴有哪些普遍的共性?

首先,报案率很低,全国妇联的数据说,受害妇女平均遭受35次家暴,才会选择报警。

其次是很隐秘,普遍来讲,受害人隐忍,“家务事”这种错误观念,让家暴非常隐蔽。

另外,家庭暴力还可能代际传递,曾经有一位施暴者,他们家的房子比较多,长期租给一对夫妻住,但是夫妻俩经常打架,打了十五年,这位施暴者看了十五年也学习了十五年,后来他也实施家暴了。

5、如果遇到了家庭暴力,应该怎么自救?

家暴分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伤害,一种精神上的。

当事人遇到家暴,应该及时报警,而且一定要坚持请警察开具“告诫书”;情况严重的,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并就医。为什么一定要报警并坚持争取警察参与处置呢?因为公安机关的处置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并且也形成了证据。当事人还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另外还可以求助妇联、社工、居委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成员之间只要实施相关的侵害行为,不管有没有伤,就构成家庭暴力。比如打了一巴掌,没有伤,算不算家暴呢?算!只是说有的程度较轻,还没到需要干预的程度。但按照法律标准,就是家暴行为,一点不能模糊。

对于精神暴力,法条提到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我们认为还包括诽谤、威胁自杀、人格贬损、跟踪、骚扰等,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和伤害。但是在实践中,精神暴力取证较难。

我们有一个理念,叫“家暴零容忍”。有些人说我又不想离开他,怎么“零容忍”呢?这是对“零容忍”的误解。零容忍不一定是要离开或者离婚,而是要想方设法预防家暴再次发生。为了预防再次发生,那么遭受了家暴之后,就一定要做一些事情。

6、家暴受害者报案率很低,你觉得社会各方力量应该怎么面对这个问题?

我们社工要告诉受害人,报警不等于分手或者离婚。如果不想分离,就更加需要制止家暴,才能维持长久和谐的亲密关系。我们要让受害人知道报警的好处:及时制止暴力、震慑施暴者、调查取证。

有些受害人往往会说“报警没用”。我们的应对方法是指导受害人怎么报警。比如拨打110之后该怎么说,比如告诫书的样式和填写方法等。

在此我们也期待基层公安民警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公安部的规定,依法办案,提升反家暴业务水平,不能以“家庭纠纷”为由而不受案。

 PS:

  1. 如果遭遇家暴,可以拨打110报警,开具报警回执,告诫书以及伤情鉴定;

  2. 如果警察不出警,或者没有按照规范处理案件,可以拨打12389进行举报;

  3. 还可以拨打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

  4. 此外,还可以求助于本地社工组织,这里我们附上一张全国反家暴公益热线的地图。

来源:综合观察者网、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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