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的七种陷阱五宗罪

经济日报
摘要: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近年来,大学生身陷校园贷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自杀、离家出走、卖身还债……大学生群体成为不法放贷方口中的“肥羊”,甚至有学生因此搞得家破人亡。
对这一舆论焦点问题,9月6日,教育部再次重申: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教育部再次强调禁止校园贷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9月6日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说:“为什么学生借了钱之后陷入校园贷?是因为未来要偿还的利息很高。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做了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

“学生由于金融知识不够丰富,借了高利贷,最终利滚利,到了有些学生还不起的程度。这都是社会上不良的网贷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引诱学生,最终造成的现象。”赵建军说。
赵建军表示,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赵建军表示,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据了解,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这项业务,像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校园贷整顿政策和文件频繁出台
2013年7月第一家互联网校园借贷平台出现,互联网金融人士看到校园贷这片蓝海,将目标纷纷瞄准校园,校园贷由此开启了野蛮生长之路,与之相伴的虚假宣传、变相高利贷、暴力催收等乱象也愈演愈烈。
随着校园贷风险事件的陆续发生,引起了中央及地方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各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陆续出台规范校园贷的政策和相关文件。
比如,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2016年11月初,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校园网贷整治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银监会和教育部于2016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出手整顿校园贷市场。


“校园贷”的那些黑历史
何谓“校园贷”
所谓“校园贷”,简单说就是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的小额贷款。在校园网贷平台,在校大学生只需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手续费,便可轻松申请到一笔信用贷款。
2013年,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校园分期及贷款服务大规模出现并发展;
2014年——2015年,此类业务进入快速发展期;
2016年,由于市场参与主体鱼龙混杂、屡屡爆出问题,监管开始介入;
2017年,监管加码,开始重拳整治乱象,同时政策上支持正规金融机构再次进入校园借贷市场。
非法“校园贷”的几种形式

“不良贷”
主要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
典型案例:2016年11月,福建漳州大二学生因参与不良校园网贷欠下百万债务跑路。
案例分析:不良校园贷往往存在费率不明、贷款门槛低、审核不严、不文明的催收手段、风险难控、易将风险转嫁给家庭、校园代理人无资质等风险问题,应加以识别。

“高利贷”
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2017年3月,福建某大学生通过校园贷小广告借款800元,不料在利滚利的情况下背负的债务近20万元!
案例分析:以月息“0.99%”为噱头的校园贷分期易造成“低息”假象,但加上平台服务费,成为超过年利率24%的超高利息!若缴纳滞纳金,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

“多头贷”
主要指因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典型案例:2016年3月,河南某大学生在10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后因过度借贷导致跳楼身亡。
案例分析:“多头贷”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校园贷平台是否正规,更在于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将直接导致的巨额还款压力问题。

“传销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典型案例:2017年2月,吉林破获涉150余大学生传销式敛财类校园贷诈骗案,主人公小郑以兼职代理身份发展下线并进行逐级提成。
案例分析:判断传销的三个标准:是否需要上交会费;是否让发展下线;是否进行逐级提成。案例中涉案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作案人,多数学生是在并不知情和利益驱使下被不法分子利用。

“刷单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典型案例:2016年上半年,南京陈同学受诱惑驱使从事“刷单”购手机,不料在成功分期购买手机后,实际使用方拒不分期付款并消失。
案例分析:要高度警惕典型“贷款购物”刷单兼职骗局,求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信誉高的单位,谨防“好心人”主动介绍工作行为。

“裸条贷”
主要指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典型案例:2017年4月11日,福建厦门大二学生因卷入“裸条”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骚扰,选择烧炭自杀。
案例分析:“裸条贷”往往给借贷者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致使借贷人不堪其扰而采取极端做法。一旦陷入裸条陷阱,要主动报告自己的借贷信息,并及时进行报警。

“培训贷”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园贷”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典型案例:2017年4月,广州某教育机构通过“培训课程费”为由诱骗大学生参加贷款,致使270名学生惨遭诓骗。
案例分析:此类校园贷诈骗实为诈骗分子通过虚假宣传方式诱骗学生参加贷款缴费。
校园贷“五宗罪”
一宗罪:校园贷审核存在漏洞
“一张身份证、一纸学生证,就能拿到一万元贷款”。大学生贷款广告打得猛,但许多平台在审核上做得并不好。跳楼闹出新闻的大学生小郑,他背负的几十万贷款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冒用同学的学生证办的。不是本人也能拿到贷款,反映出某些校园借贷平台审核上的严重漏洞。
二宗罪:放贷额度过高,诱导学生过度消费
大学生并无收入来源,平时生活费多是从父母那里领取。但现在的校园贷中,动辄可借出一两万的贷款额度,并没有考虑学生实际偿还能力。这导致许多学生盲目消费以后,拆东墙补西墙,形成恶性循环。
三宗罪:设置高利贷陷阱,隐瞒实际资费
校园贷很多宣称“0利率”,可如果细算下来,年利率高得惊人,有些甚至高达30%以上。
四宗罪:风险警示不够
校园贷款平台在宣传推广时,很少会将风险警示这一栏放入宣传语中。
五宗罪:催收方式野蛮
许多未按时还款的大学生面临着各种花式催收的折磨:自己的名字被贴在校园、父母朋友受到电话短信骚扰、日常学习生活节奏被打乱,有些不堪催收压力的大学生甚至有轻生的念头。
小贴士
如何识别互联网金融陷阱?
一看平台是否有资质
比如网络小贷平台应该有网络小贷的牌照。P2P网络借贷,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做好资金存管和相关电信业务备案。
二看收益率
如果网贷平台或网络理财平台承诺过高的收益率,且保本保息,那投资者就要提高警惕。投资者应当认真了解此产品的合同内容,不能盲目跟风,只看收益,不看风险。
三是看平台是否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手段
如果投资者遭遇了互联网金融的诈骗或者跑路,应尽快采取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做好调查。
如何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1。学会合理消费,不要为了一时的消费冲动让自己掉进深渊。如果急钱,也应该找家长或老师商量,而不是盲目相信所谓的“校园贷”。
2。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其他个人信息,不要将证件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要碍于人情关系帮别人贷款。
3。购物时选正规电商网站,以免陷入“贷款购物”的骗局。
4。签署贷款等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尤其注意协议中除利息外的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率。
5。一旦被迫陷入“校园贷”困局,以对方涉嫌欺诈以及以威胁等非法手段催款等方式向警方报案,积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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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上善若水(自媒体):
现在大肆做广告的”现金借款”,广告做得诱惑力太大,只需身份证,就能借到钱,手续费奇高,很坑人,网上已经有反映,希望有部门可以监管,不能让没有社会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cici要变瘦(网友):
家庭条件差每所学校都有助学奖学金申请的,平时还有勤工俭学。生活费不够花可以出去打工,长那么大四肢健全,智商正常,找份小时工靠卖时间和劳力总还是能找到临时工作的吧?还能顺便锻炼自己增加社会阅历,一举多得,不挺好么?为啥要贷款?
@杭先生(知名时尚博主):
有多少钱过相应的生活,何苦借钱装逼。
@郭-雄(网友):
经过三年的网贷校园轰炸,很多学生背上校园贷,有的女生裸条肉偿,还有跳楼的,为什么只有见了血的教训,政策才会出台,现在校园市场已经做烂了,网贷机构赚完钱都退出校园了,政策才出来,以后能不能早点及时点?
延伸阅读
谁生生做死了“校园贷”?
市场本身是无辜的,金融机构的增长“天性”才是需要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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