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患癌员工离职:未能延保?

新浪财经
摘要:律师表示,如果劳动者主张因加班导致患癌,需要委托鉴定机构做出鉴定。
作者 | 新浪财经【法问】工作室 王茜 李诗韵
知乎上一篇“如何看待北京德勤癌症员工离职纠纷”的文章让德勤站上舆论的风头浪尖。文章显示,一名德勤女员工长期加班,计划离职,但在离职前查出患癌。德勤不同意将其相关社保、补充医疗保险延至8月底,导致该员工需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用。
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一位德勤内部人士今日对新浪财经表示,德勤已经将当事人的相关社保和补充医疗保险延长至8月底。同时,德勤方面表示已经联系上了当事人家属,会向其提供保障和帮助。
针对此事,权威律师对【法问】表示,双方可以协商对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进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

知乎文章截图。
当事人不满社保等无法延长 德勤称已经同意
前述匿名爆料的文章显示,一名德勤女员工长期加班,计划离职,但在离职前查出患癌。德勤不同意将其相关社保、补充医疗保险延至8月底,导致该员工需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用。该女员工的经历得到许多网友的同情和关注,有自称其同事的人要求德勤出面解释。
一份经可靠信源确认的德勤内部邮件显示,德勤方面称,今年8月15日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离职日期为8月18日。8月16日下午,该员工联系人力资源部,提出体检结果不好,要求延长社保和补充医疗保险,并申请延长离职日期到8月底。“由于这位同事一直未提供医院的诊断结论,该申请未获批准。”

德勤内部邮件截图。
此后,根据这份内部邮件,德勤方面称“在我们通过一些渠道获悉这位同事的病情可能比较严重后,第一时间与其联系,并根据其要求将其离职日期延长至8月底。”
一位德勤内部人士今日向新浪财经表示,每家公司都有各自的公司制度和政策,如前述内部电邮件所示,德勤已同意将该员工离职日期延长至8月底,同时将当事人的相关社保和补充医疗保险延长至8月底,并允诺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继续为其提供帮助。“不过,当事人病情的确诊材料还未出来。”
该人士透露,德勤已于今早联系上了该员工的家人,并安排主管合伙人于今日飞赴该员工现在所在地,“德勤已联系上了该员工的家人,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向其提供所有的保障和帮助。”
截至目前,新浪财经未能联系上当事员工本人求证上述信息。
律师称双方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解除时间
上述事件中最受关注的焦点是,员工离职前声称患癌,公司有无义务为其继续缴纳社保、医保?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南沙律师对【法问】表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如果员工离职前患癌症,提供医院的诊断报告等证明材料后,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此时双方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
“德勤女职工的情况,属于员工提出辞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对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进行变更。”陈南沙律师指出。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雍岗律师则认为,是否购买社保以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为前提,劳动关系如果存在,用人单位即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如果已经解除,则没有义务为其购买社保。
那么公司除了延长社保和补充医疗,对于后续治疗,是否还负有义务?
对此,陈南沙律师指出,根据劳动部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对后续治疗不存在法定义务,但可对员工酌情予以慰问。
律师建议:患病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陈南沙建议如遇上述情况,当事人可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同时,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司的加班情况,要求公司规范加班管理制度。
“员工在入职公司前应先了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情况,根据自身状况,决定是否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应定期对身体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发现患病,应及时请病假就医,公司在员工休病假期间,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
如果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那么员工在此情况下是否可以以工伤为由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对此,窦雍岗律师表示,如果劳动者主张因加班导致患癌并要求赔偿,需要委托鉴定机构做出鉴定,证明身患重疾与工作有关。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对劳动仲裁或审判机构认定事实作用重大,应当重视。
“如果申请工伤赔偿,则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本案中劳动者可否被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劳动者所患疾病是否为职业病”,窦雍岗律师称。
陈南沙律师: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窦雍岗律师: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简称ATC)律师、合伙人、主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大常委会,2012年12月28日修改)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10月21日修正施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微博热议——
@北京大土豆(房产专家):
德勤的一个小姑娘,在一个噩梦般的项目组干了好几个月,变态老板要求早上4点下班,早上9点上班,小姑娘受不了了,找好了下家,于是提出辞职,但是公司迟迟不批,直到这个姑娘查出了癌症,公司第一时间批准了这个妹子的辞职请求。所以,提醒那些天天加班奋斗的同学,醒醒吧,公司只是想榨干员工,千万别把公司以及工作看的太重要,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德勤还是著名四大之一,一直标榜德在勤先,所以才取了德勤这么个名字,是不是有点讽刺?现在舆论控制不住了,才不得不改变当初的做法,晚了。
@唯彼吾比(微博网友):
疯狂转发扩散这一事件的无外乎两种人:一、永远也进入不了德勤,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二、无法胜任德勤甚至审计行业的工作,继而选择离职或者说被淘汰的人。各行有各行的特点和要求,审计行业就是这样高压高强度。无论那些被放大无数倍的负面新闻有多少,不可否认的是四大永远是这个行业的标杆和引导者。四大在从业质量、管理模式和与时俱进的方面是走在前列的。如果能够让我牺牲几年的健康进入四大工作一段时间,我想我是愿意的。加油!
@没闹鬼(微博网友):
去四大镀个金就够了,熬一两年,多跟大项目沾沾边,再能忽悠一点,在小一点的公司能做到管理层……到时候岂不美滋滋……之前的总监就是这么混进来的,除了说漂亮话P都不会,上班打游戏,下班不回家装积极加班,还婚内出轨,照样拿高薪……离职的时候挖了一堆坑,我们足足给他擦了半年屁股。
延伸阅读
德勤:从未在得知员工患病后辞退
德勤中国在此郑重发表声明,德勤从未,也不会,在得知同事患病后辞退员工。
你有耳闻过四大事务所的工作强度吗?你认为工作待遇和身体健康哪个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