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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为何才承认同性婚姻?

德国人为何才承认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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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地时间6月30日,德国联邦议会以明确多数通过修改民法,允许同性结成婚姻。

作者 | 蒙页 发自德国图宾根

德国联邦议会就承认同性婚姻草案举行投票,623名联邦议员中,393名投出赞成票,226名反对,4名议员弃权。值得一提的是,以往整体立场反对同性婚姻的基民盟与基社盟(CDU/CSU)议员中,有四分之一都投了赞成票。基民盟党主席默克尔本人投了反对票,并解释说“我深信,基本法第六条对婚姻的保护指的是男女之间的婚姻。”

△ 6月30日,德国联邦议会就承认同性婚姻草案举行投票。德国总理、基民盟主席默克尔为本次投票亮了绿灯,自己则投下了反对票

允许同性结成婚姻的草案由社民党(SPD)联合左翼党(Die Linke)及绿党(Die Grünen)提出,在本届议会夏季休会(亦即9月联邦议会选举前)的最后一天付诸议会表决。三党在议会内持有的席位超过半数,再加上默克尔于上周一松口表示针对同性婚姻这一议题,不再要求党员根据党的立场投票,因而投票前舆论已经明确推测,草案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

议会投票通过,然后呢?

自2001年以来,德国同性伴侣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的法律地位为“生活伴侣”(Lebenspartner);生活伴侣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经过多年来的修改,在税务、继承等各方面已与异性夫妻基本相同,但至今没有改变的是伴侣双方不能共同收养小孩,只能各自单独收养;此次议会决议通过修改民法,对同性伴侣来说最大的进步就是一旦登记结婚,他们将与异性夫妻一样能够合法共同收养小孩。

在技术层面,此次决议通过的具体程序是修改民法中关于婚姻的规定,即明确婚姻由两名异性或同性之间结成,同性之间的婚姻享有与异性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基民盟内保守派阵营指出,这样对婚姻法的修改涉及到基本法(Grundgesetz,即德国现行宪法)第六条当中“婚姻与家庭受国家特别保护”的规定。如果要允许同性结婚,需要修改基本法,因为当时起草并通过基本法时对婚姻的理解是限于男女之间的——这也是默克尔对她投出的反对票的解释。根据德国的法律程序,修改一般法律需要联邦议会过半数通过,而修改宪法则需要联邦议会及联邦参议院皆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难度相当大;保守派无疑是想通过这一论点来营造同性婚姻可实施性不高的舆论环境。

针对是否需要修宪的问题,联邦司法部长Heiko Maas在议会投票前已经公开表示,他认为修改民法允许同性婚姻不需要涉及基本法。许多主流法学家也认为,基本法第六条中对婚姻和家庭的保护没有明确的价值取向,不包含对同性婚姻的排除,因此修改民法加入允许同性结婚不应视作与基本法的规定有冲突。另外,时代和社会价值观都在不断变化,基本法在设立时就包含了一定的弹性。基民盟政客Volker Kauder在投票后接受媒体采访,认为这一草案最终“一定会被上诉至宪法法院”(德国宪法法院有权以违宪为由否决法律);但法学界认为,即使这一天真的到来,宪法法院也不太可能判决违宪,而是会作出一个更符合当下社会主流意见的宪法解释。

基民盟以往反对同性婚姻平权的立场,横向比较来看当然与极端“恐同”的立场还相去甚远;但即便如此,“仅仅”反对同性在法律上与异性完全平权在德国也不再代表多数人的态度。德国新教教会(Evangelische Kirche)在议会投票前已公开表示支持通过同性婚姻。而按照基民盟的自我定位和选盘传统,新教教民是相当重要的选民基础。对于德国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或许缺乏主动争取同性平权的动机,但也缺乏主动反对同性平权的动机,主流基础价值观倾向不干涉他人私生活。这也是为什么德国虽然在同性平权运动方面并不特别激进,但同性恋在德国日常生活也基本不会受到系统性歧视的原因。

△ 民调机构Yougov在2015年5月进行的民调显示,中右翼基民-基社联盟(第二栏)支持者中有57%支持承认同性婚姻,超过六成天主教徒(第六栏)与新教徒(第七栏)也对承认同性婚姻表示赞同

基民盟何去何从?

对于本届政府执政联盟两大党之一的基民盟来说,这次三党联合通过的同性婚姻草案无疑使其陷入了相对被动的局面。基民盟对外整体立场一向反对同性与异性在婚姻法方面的完全平权,默克尔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基督教核心价值观中对家庭的重视和保护。直至上周联邦议会的法律委员会经过初步审核,认为草案可以递交议会投票之后,默克尔才松口表示投票应该是议员“基于良心作出的决定”,亦即表明议员可不必遵循党的意志,自行投票。可以说,在同性平权议题上的立场差异,是基民盟与其执政盟友社民党之间最大的根本性分歧之一。

默克尔在一次投票前的访谈中表示,社民党这次联合绿党及左翼党以极快的速度在联邦议会施压推进同性婚姻的作法非常“令人伤心”而且“没有必要”。从默克尔此前的讲话来看,她原本希望与执政盟友社民党共同商讨出更妥协的结局方案,但没有意料到社民党会与绿党、左翼党在这一议题上绕过执政联盟,在议会推进通过法案。与基民盟联合的中右翼政党基社盟(CSU)主席Horst Seehofer对此表示,“通常情况下这意味着执政联盟的破裂。”而联系到今年九月即将举行的议会大选,在另类选择党(AfD)崛起分走选票、自民党(FDP)支持率持续萎靡的背景下,如果基民盟与社民党之间的联盟不再存续,基民盟选择的空间就非常小了。

△ 截止今年年初,本届联邦议会构成。默克尔领导的中右翼基民-基社联盟(黑)占据630个议席中的309个,不到一半,而支持承认同性婚姻的绿党(绿)、社民党(红)与左翼党(粉)合计拥有320席。随着左翼三党联合推动修改民法承认同性婚姻,基民盟方面陷入被动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基民盟政客们目前的意见或许也只是一时的情绪表达,毕竟反对同性婚姻平权已经是基民盟的政纲上最后一个不与社会多数态度相符的政策。随着这一议题的落幕,只要基民盟党内最终达成共识,大选后基民盟与社民党之间可能的执政联盟谈判就少了一项重大的分歧,与其它左翼党派之间的对话基础也扩大了。此次默克尔的“不作为”,或许会让基民盟失去一些本来就已经“蠢蠢欲动”转投其它右翼党派的保守派选民,但同时也可能“歪打正着”,留住甚至赢得了一批自认温和的中间派选民,也为基民盟选后的谈判清除了一项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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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管鑫Sam(微博知名译者):

德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默克尔投了反对票。不过,她也就是议会的一票而已。

@华山抡剑无悔(微博网友):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认为同性恋不正常?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做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因为是GOT7啊(微博网友):

同性恋不合法?法国、德国、丹麦、瑞典等国家同性恋已合法化。

同性恋不正常?我想只是因为喜欢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只是因为和大多数人不一样。正如遭受校园暴力的很多人和大多数人不同,或者身体有缺陷或者行为、性格有异于他人,所以他们被说不正常,被歧视。

你可以不支持同性恋这个群体。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国宪法规定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蓝筠轩(微博网友):

太奇怪了,德国通过同性恋法案,国内一群人又高潮了,真的太奇怪了,如果你们要社会对你们平等看待,麻烦你们先努力争取让自己亲朋好友了解你们,支持你们,先麻烦你们想父母或者朋友坦诚公开,社会、法律可不是阻碍你们的那座大山,阻碍你们的是你们身边的亲朋好友;换言之,即使现在法律通过了,又有多少人敢真正去领证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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