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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农贸市场店主被捅身亡

湘潭一农贸市场店主被捅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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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贸市场承包商与门店业主因管理费问题发生口角,女店主抢救无效死亡。

据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报道,6月24日下午4点,在湘潭县石潭镇石潭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在自家店铺门口遭人捅伤,因伤势过重,在送医救治途中不幸身亡。

据目击者回忆,当天下午4点,在石潭农贸市场一家名为正意牛羊肉水鱼店的店铺前来了三名男子,没过多久,三名男子将这家店铺摆在外面的鳝鱼摊全部掀翻在地,之后,对女店主张某进行殴打。

其中一名男子还从张某店铺内找出了一把刀,刺向了张某

张某受伤倒地后,家人拨打了120和110,随后,警方和医护人员赶到了现场,但不幸的是,张某在送医途中,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动手的这三名男子是谁?

与张某又有何仇怨呢?

动手的三名男子是市场管理人员,张某的家人告诉我们,他们从2003年开始就承包了这里。

得知妻子发生意外,正在外面送货的张某的丈夫周正安,立即赶了回来,不过在菜市场门口,他遭到了其中一名男子的拦截。

之后,三名男子二话不说直接对他进行殴打。直到他将500块钱的鳝鱼摊位费交给对方,三人才停了手。

既然是市场管理人员来店铺收取摊位费,又是什么导致了双方矛盾升级呢?

6月25日,自称是张某女儿的网友@全身都是肉啊啊啊啊,发微博称:“城管队队长为了500元管理费捅了我妈三到肺部大出血至身亡。”

随即,此事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施暴者是不是城管队长,认证为微博社区管理中心副总监的@鱼姜 也找到了一些资料:

网友@全身都是肉啊啊啊啊 还发了一篇名为《天堂的妈妈,我真的好想你》的文章,文中提到早在2010年,国内《华商报》就曾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石潭镇政府将城管监察分包给社会流氓承包,该报还对此事作过质疑和揭露,在报道中当时就直指要求镇政府对黑恶势力承包市场和其作恶行为进行调查。

目前,石潭镇镇政府称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并与张某的家属沟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另据澎湃新闻电话采访,石潭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这起事件仅涉及三人,所有涉案人员已经抓捕,他们是市场承包方,不是城管。

6月24日下午,湘潭石潭镇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称:

经了解,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农贸市场承包商在收取卫生费时,与卖鳝鱼门店业主因管理费问题发生口角,后升级到肢体冲突,造成店主周正安、张某受伤。两名伤者随后送往湘潭县中医院,张某在送医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午4点56分,石潭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刻赶到了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目前,涉案的人员已全部带到湘潭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本文著作权归澎湃新闻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新浪新闻客户端)

网友大V热议——

@小仓山(时评人):

稍微研究了一下湘潭的菜贩子因为保护费被黑社会捅死事件,意外发现了一篇古早的新闻报道,2010年,标题是,“湖南石潭镇城管队承包给私人 一年需交7.3万元”。

文中写道,“据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曾正芳介绍,政府采取与社会力量共同管理的模式,通过镇人大许可,在当地招聘人员,组建城管队(即石潭镇城建监察中队)来收费,城管队承包给了私人,队长由在当地有影响、责任心强的人担任。

曾正芳解释,石潭镇城管队隶属于该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站(简称 “城建站”),现有8个人,现任队长名叫张议。完全是自收自支,财政没有拨款,每年都要签“合同”,上交一定经费给城建站。

关于城管队的性质,石潭镇城建站站长盛小虎称,虽说名义上归城建站管理,实际上经济独立。对于“车主不交钱,城管就锁车”,盛小虎解释,石潭镇民情复杂,有时不这样做收不到钱。”

这个队长张议就是昨天的杀人凶手。他的这个城管队2010年有上交镇城建站经济任务7.3万元。

真黑呀。好在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知名时评人):

首先,支持受害方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1,施暴者并不是城管队长,也不是公务员,当事人为了扩大影响故意混淆了这个概念,当事人只是市场的承包者。万达广场是王健林的,王健林就是城管队长?

2,当事人另一篇文章里曾提到,施暴者自封“城管队长”,这个无从考证,至于他说“政府没出面辟谣”就没什么意义了,我们都叫王思聪是娱乐圈纪委书记,难道还要中纪委出面辟谣么。

3,惨剧发生的原因,实际上是双方发生了口角,逐步升级发生肢体冲突,最终一方刀捅当事人。这不能简单用“为了五百块钱管理费”来形容。也就是说这其实是物业方和业主因为管理费矛盾引发的冲突。类似于房客欠房东钱,双方吵起来直至发生故意伤害致死案,扯成了“城管为管理费杀了老百姓”,也是够了。

@罗昌平(财经媒体人):

安元鼎都有过,这似乎不足为奇,苦了老百姓!

@陳圣仑(音乐人):

我坚信作恶之人定遭天谴。逝者安息,家属节哀。

@呼风唤雨喵主任(微博网友):

我很好奇为什么最近经常出现这种完全失控、不可理喻的恶性事件,现在预期犯罪成本已经这么低了?

@当城管的那些年那些事(时评人):

如果我是家属子女,我会找律师,走法律途径!而不是在微博上浪费时间!法律的面前真相只有一个,就像于欢一样,证据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认为对方究竟是“城管”还是“黑社会”?你怎么看待湘潭农贸市场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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