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被挤压致死案"律师发声

财经网
摘要:“穿越铁轨是不应该的,但上海铁路局、南京车站应该负80%的责任。”
家属:杨尧做出穿越铁轨的行为确实不妥,他们更希望了解事情的真相。代理律师认为南京南站是否尽到了相关义务,也需要在法律上作出评判。他们主张的损失是上海铁路局、南京站80%的责任,杨尧自身20%的责任。
3月26日下午3点50分左右,在南京南站发生了一起“列车挤压致死案”,受到了广泛关注。
延伸阅读
南京一男子被高铁卡住身亡
该男子试图跳轨换站台,但没来得及爬上对面站台,就被一列进站高铁夹住。
记者采访到杨尧的家人及代理律师,他们向我们披露了案件的细节。
家人:杨尧做出穿越铁轨的行为确实不妥

杨尧妹夫陈先生:他有可能是意识到换乘就几分钟了,如果坐不了那班车,他周一的课程就会耽误,所以他脑子一时糊涂才做出了这么愚蠢的行为。
杨尧家人称,事情发生后,他们曾经与南京南站的上级单位南京站进行过善后问题的沟通,但对方态度强硬,坚持认为杨尧承担全部责任,出于人道主义,赔偿7万元。

杨尧妹夫陈先生: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脑子一时糊涂,他已经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南京南站难道就一点管理责任都没有吗?管理上责任不能完善一点吗,换乘方便一点?
家人:希望通过走法律途径了解真相
杨尧家人还指出,目前能看到的部分监控视频并不能还原整个事发过程,这起事件中疑点重重,因此,他们希望通过走法律途径了解事情的真相。
代理律师李全龙:
我们当时看了网上视频以后,我们只看到了死者杨尧横穿铁轨和后来被抢救的过程,但他为什么会下铁轨、从月台下去,与动车发生碰撞以后,是否有旋转、被挤压的过程。

李律师表示,这部分缺失的监控对还原真相和划分责任至关重要。
代理律师李全龙:
《铁路法》有规定,如果列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作为驾驶员,司机应当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那么在杨尧这个事件上,他有没有紧急采取措施,这个我们现在无从作出判断。现场遗留下来的血迹是一段很长的血迹,是不是有挤压的过程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

李律师:主张上海铁路局、南京站80%的责任
这起事件中南京南站是否尽到了相关义务,也需要在法律上作出评判。
代理律师李全龙:
列车的晚点是不是间接导致了死者杨尧,他要去做穿越铁轨这个危险的动作。杨尧在月台上,南京南站作为管理方,是不是有相应的安保和警示措施。
杨尧家人状告上海铁路局和南京站,要求予以人身损害赔偿。
代理律师李全龙:
杨尧作为有责任能力人来说,穿越铁轨这是不应该的,所以我们认为他也有一部分责任,我们是按照上海铁路局、南京站80%的责任,杨尧自身20%的责任来主张这个损失的。
李律师称,目前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口头通知他们受理了诉状,他们正等待书面立案通知。
(本文著作权归财经网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新浪新闻客户端)
网友热议——
@医生妈妈欧茜(医生):
对于起诉这件事,我是支持的,这种索赔方式相比在医院拉横幅设灵堂放鞭炮的医闹文明多了。
同时支持上海铁路局及南京站提起反诉,要求对方在死者遗产范围内,赔偿因此次营救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全部损失。
同时也支持本趟列车的全体乘客、因本次事故造成行程延误的其他乘客都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不好算,可以参照航空延误4小时每人200元的标准。
很想知道最后的金额是负多少。
@唐英说爱(企业高管):
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把80%的责任推给别人。这个理由如果成立,那社会秩序真的就要乱了,会有更多的人不遵守公共秩序和管理规定。
@laenix_(知名互联网评论人):
如果不建南京站,这个男子就不会有在这里跨铁轨,所以南京市政府应该负全责。
@天空大爆炸(微博网友):
铁路法58条 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宣武老炮金生(微博网友):
火车你以为是你家的自行车啊,一捏闸就停了?
你认同律师的看法吗?你认为这场惨剧应该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