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新进展:处警被立案审查

环球时报
摘要: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失责等失职行为。

聊城新闻网报道截图
于欢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就案件涉及有关问题展开调查。调查组按照全面深入、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工作。
调取有关报警电话录音、与苏银霞有关的投诉、相关的报警处警视频和记录等资料,查阅分析处警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厂区监控录像、卷宗笔录等资料及视频,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取证谈话。
经调查, 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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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无期案”的谣言与真相
“辱母无期案”,传媒江湖,网络舆论一时间好不热闹,东言不仅要问一句,你的高高在上的评论依据可是真实的?
微博热议--
@清晨_sunp(微博网友):
不能只对出警民警展开调查,必须彻查有关领导以及跟黑暗团伙背后的勾当!
@不朽的虔诚(微博网友):
现在纪委办案,依据的不是法律,不是事实,而是舆情……可笑。民警有错,但错不在未保护于欢二人,而是调查取证时未有效分离双方。法律只说不保护高利贷,但没说高利贷违法,民警依据什么保护于欢二人而剥夺对方的讨债权???
@勤奋小杰19(律师):
基层警务人员的职责意识还是远远不够,有部分人与基层流氓、地痞称兄道弟,作为帮凶对欺压民众之事,听之任之。官本位思想作祟,还是需要他们都认识到权力是人民给的。
@韩东言(自媒体):
山东处理于欢案警察出现场失职不得当的问题,及时回应,表现可嘉,我给一赞,跟我分析判断的基本一致。严格调查,严肃处理,不枉不纵,这才是处置的原则,只是稍有遗憾,留了立案审查的尾巴,稍后还要回应一次了。
@魏建美(作家):
于欢案既是全民法治课,更是全民媒介素养课。因为它一方面提示了法律机关秉持真理和正义独立性的必要与可贵,另一方面也让公众明白,只有多种媒体的开放性介入,才会形成意见市场,媒体和舆论会彼此纠偏自我纠错,从而呈现真相。我们无法苛求媒体一次性公正而全面地报道所有事实,也无法苛求媒体的每一次立场和评论都准确无误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