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单车智能锁被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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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共享单车的定位、智能开锁等依仗技术,容易用专利维权来切断竞争对手后路。
近日,门禁系统研发商令令开门正式宣布,对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多项发明专利提起侵权诉讼和行政处理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已受理此案。
令令开门在诉讼中要求摩拜单车停止侵权行为,并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令令开门进行赔偿,这些知识产权包括手机开解锁涉及的高价值专利技术,但并未透露具体要求的赔偿金额。
Bianews就此事采访到令令开门CEO刘德田,后者回应称:我们(令令开门)是国内最早做手机门禁的厂家,从2012年至今,在近场和远程手机开门领域具备完整的专利布局。
刘德田还表示:“涉及到‘手机开锁’有一系列专利,如近场开锁,不需要联网直接用蓝牙开;还有远程开锁,用云平台下指令开锁,不论是摩拜此前的扫码开锁还是现在部分地区开展的蓝牙手机开锁,都落入了我们的专利保护范畴,整个开锁的技术方式跟我们的专利技术是高度吻合的。”
共享单车二维码变“恶意码”
据悉,令令开门于2012年进入手机锁市场,研发投入超千万,目前申请并获得了26项发明专利。
相关信息显示,“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共28项。其中,处于“发明公布阶段”(初审通过)的专利有十一项,涉及电机系统、刹车、防盗以及单车车架、车锁的设计等。
此外,已审核通过的专利包括12项“实用新型专利”,涉及电机系统、防盗系统、印刷电路板、单车设计等方面;5项“外观设计专利”,涉及单车设计(车架、挡泥板、传动)、车锁设计等。
关于开锁的工作原理,摩拜的专利申请书也做了大致介绍:
作为摩拜的强劲对手,ofo的运营主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专利只有5项。
其中,2项专利处于“发明公布”阶段、2项“实用新型”、1项“外观设计专利”。
值得玩味的是,这五项专利中有4项都涉及智能锁的设计和技术。联想到上海新出台的规定要求共享单车必安装智能锁并具有定位功能,智能锁极有可能成为共享单车企业的关键技术。
与以往的商业模式相互模仿不同,共享单车的定位、智能开锁等更依仗技术,也更容易用专利维权来切断竞争对手的后路。比如ofo从机械锁涉足智能锁,或许也会迎来专利上的阻力。
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最终还是要归于技术竞争,模式和红利只能形成一时的壁垒,只有技术才能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未来,商业模式的模仿也恐将越来越困难。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增加了关于商业模式可获专利保护的新条款。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2节新增内容:“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以往不太容易申请、没有明确申请规定的的商业模式,有希望获得专利。
此前中国专利法保护以下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之前的《专利审查指南》明确指出:“组织、生产、商业实施和经济等方面的管理方法及制度”是不能申请专利的,这属于专利法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申请专利。
法院大都试图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或者版权法等法律来保护商业模式。如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大部份专利基于对源代码的保护,但模仿者可以通过别的代码实现这一商业模式,就不构成侵犯专利。
新的《专利审查指南》代表着,“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的商业模式将可获得专利。摩拜、ofo等共享单车若抓住这个“武器”,加上纯智能锁厂商的专利维权,你死我活的程度将更加激烈。
通俗的说,在国内或将看不到滴滴和优步同时存在,也将看不到早先的“千团大战”、“百团大战”,一窝蜂的创业、模仿,烧钱补贴大战逼退竞争对手的情况将缓解,也有利于净化创业环境,让即使没有雄厚资金财团支持,但真正有创新的创业模式创业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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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摩拜“充1块得110”闹乌龙
摩拜单车内部人士表示问题已修复,而错误返值用户不会被官方要求退款。
微博热议——
@大漠飞鹰123(微博网友):
国内企业哪家愿意付出五百万元人民币呢?等着出现一分钱再现时,第一个投资企业付出的即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这个企业所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一分钱价值带来的千亿元财富管理是企业行为。提前预祝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发展生产投资主体经济多样化发展开发利用开放政策为国为民造福谋利。也可能不会有企业出这笔钱,有个人愿意出资也可以,外资也可以这样公平的对待市场份额代理网点将成为投资者或是企业技术创新瓶颈制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草哥-Jason(微博网友):
研发与市场一定是相辅相成,没有强劲的市场,哪里有产品研发的动力?同样,没有有创意市场定位准确的产品,也不会有精力和资源去投入研发。国内有多少公司两者都强?
@财新网(微博自媒体):
长期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过低,致使许多企业在产品供给过程中不愿意创新,更愿意模仿和抄袭。
@Hanabi_Sun(微博网友):
我支持维权,但是双标的人真的不要太多哦,别人用自己的东西的时候是勇敢的出来维权了,自己用别人东西的时候怎么想不到知识产权这回事了。
@2吉不二(微博自媒体):
有人说抄来的东西,不用作商业用途,没有任何收益,并不构成侵权,她难道不能只是自己欣赏吗?言下之意这个行为并没什么不对,那我想问一下,这个抄来的东西,有没有可能有一天,就会间接为她带来商业上面的利益,例如为她吸粉,为她带来更高的人气,为她带来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