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阅读 资讯

南京宝马案司机再定为精神病

南京宝马案司机再定为精神病

观察者网

关注

摘要:第二次鉴定结果为:其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事发20个月后,此前备受关注的南京“宝马车肇事案”,因为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据现代快报3月1日报道,2015年6月20日下午2点左右,南京友谊河路、石杨路路口发生多车相撞恶性交通事故,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2017年2月28日下午,记者丁晟从案件受害人薛某委托代理律师、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赵子耀律师处获悉,2016年下半年,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肇事者进行了第二次精神鉴定。肇事司机王季进第二次鉴定结果为:其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司法鉴定书显示,鉴定认为:尽管王季进在案发当时违法行为受到精神病状态的影响,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有所削弱,但尚未完全丧失。

该报告最终的鉴定意见为:王季进在案发前、案发当时处于精神病状态,被鉴定人王季进2015年6月20日实施违法行为时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此次鉴定报告,受害者双方家属均表示接受,不会再进行第三次的鉴定。

宝马撞毁马自达致2人死亡

另据微信公众号“重案组37号”报道,2015年6月20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轿车横向撞击,车身解体,车内两人当场死亡。随后,宝马车还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并将其控制。南京警方确认,宝马车通过路口时,车速高达195.2公里/小时。

事发后,南京警方称,肇事者王季进无吸毒史、未酒驾,系普通商人。2015年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肇事者王季进。

2015年7月初,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申请对王季进进行鉴定。当年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因遇难者家属有异议重新鉴定

由于遇难者家属的不同意见,2016年5月9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做出决定,重新鉴定。

3月1日,记者王煜获得的一份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第二次鉴定结果,维持了首次鉴定意见,王季进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上述鉴定书,获得包括警方、辩护律师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确认。事发近两年,该案仍未开庭。

对话

遇难者薛某父亲:总要过日子 接受结果

3月1日,获得这一鉴定结果后,遇难者马自达车驾驶员薛某的父亲薛玉翔告诉记者,两年来,自己几乎没有睡过一天好觉。

记者:看到鉴定结果时,心里怎么想?

薛玉翔:拖了这么久,已经没有什么期待了。我就拆开,然后从头到尾慢慢看,看到最后说,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心里什么都没有想,一片空白。

记者:接受这个结果了?

薛玉翔:接受了,不接受能怎么样呢,这么久了,总要过日子。

记者:这两年生活有什么改变?

薛玉翔:生活全变了。我原来是江苏省冶金机械厂的工人,2000年买断工龄下岗了,后来因为身体不好,一直在家。生活来源就是孩子给钱。现在就靠朋友救济,这一家吃一点,那一家吃一点。

记者:事发当天,是什么场景?

薛玉翔:那天,孩子说要出门接一个同事,然后就走了,隔了几分钟,就出事了。邻居没敢直接跟我说,过来就问我,你家孩子在不在家,我说不在,他们让我去路口看看,离我们家很近,就两三分钟。乱哄哄的,满地都是车碎片。后来让我回家等消息。你知道什么叫坐立不安吗?就是有一点希望,又觉得其实没希望。

记者:未来有什么打算?

薛玉翔:先把现在过好吧。两年了,没有一天能睡好的。不喝酒就睡不着,我知道喝酒对身体不好,但是就是睡不着,能有什么办法呢?做梦老梦见孩子问我,钱够不够花。太可惜了,才25岁。

探员追问

刑事责任能力如何鉴定?家属可提出申请,司法机关受理

记者注意到,在第二次司法鉴定书中,鉴定方提出,王季进本人“否认精神病史”。而此前,南京警方一名曾参与侦办该案的民警称,王季进被捕后,曾出现攻击民警,用头撞墙等行为,因此在王的家属提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要求后,警方采纳并委托受理。

遇难者代理律师,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艳秋确认,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嫌疑人及受害人家属可以个人名义,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申请。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再委托具备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曹艳秋同时透露,首次鉴定由肇事者家属提出申请,而第二次鉴定,则由受害者家属提出。

上述民警表示,为保证公平,指定司法鉴定机构时会进行摇号,随机决定实施鉴定的机构。

鉴定过程能否保证准确?

专家称可无限逼近案发时的精神状态

精神疾病不同于生理疾病,无法用肉眼识别,通常也无外在反应,在此案中,如何区分正常的心理压力与精神障碍的界限,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曾公开表示,在首次鉴定过程当中,5位参与鉴定的医生分别单独阅读了公安机关送检的所有案卷,包括有关视频资料,并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了目击者。最终,综合各方面情况给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一鉴定意见。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副主任李献云介绍,如果要确诊“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需患者同时具备幻觉、妄想和攻击别人等症状,且没有超过一个月。

南京脑科医院心理卫生专家陈建国告诉记者,在司法鉴定中,精神类疾病的认定包含一个人的认知、行为和过往经历,无限逼近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尽可能还原嫌疑人精神活动。他表示,从理论上来说,蒙混过关,“可能性非常低。”

鉴定结果对案件有何影响?

很快将会开庭审理,肇事者或接受强制治疗

南京资深法官俞曦表示,在办案中,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是法官量刑的重要依据。

记者注意到,南京警方此前认定,王季进超速、闯红灯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多名法律界人士确认,“限制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结果,在量刑上有利于肇事者王季进。

而曹艳秋称,“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同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是必须。

南京多名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向记者重申了上述意见,即鉴定结果出具后,案件将很快开庭,实际庭审中,法官极有可能采信鉴定结果,并因此减轻对于肇事者处罚,但对于王季进而言,很有可能要接受强制治疗。

案情回顾

据现代快报2015年06月21日报道,天气不错,路上也不算太堵,这本该是个愉快的端午假期,但是两起惨烈车祸给假日笼罩了悲伤的气氛,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守法谨慎驾驶,出行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的了!

昨天下午,一起发生在南京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的车祸,打破了端午假期的平静。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2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740轿车撞击后,后半车身几乎解体。马自达轿车上两名年轻人被甩出车外,不幸当场身亡。事发后,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并将其控制。经查,宝马车高速度闯了红灯,并撞向马自达。目前该车驾驶员已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昨晚,警方相关人士介绍,据初步检测,肇事驾驶员并不存在酒驾、毒驾行为。那他上述行为,缘何而起呢?今天上午,南京警方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还原事发经过

目击者:一片狼藉,被撞车上两人飞了出来

“撞得很惨!马自达轿车上的钱、银行卡,车轮子、电瓶,还有一个姑娘和一个小伙子,全甩出来了”这是南京市民卢先生亲见的事发瞬间。他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正好骑车从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经过。两车撞击发出的震耳巨响传来后,他看到了上述一幕。

卢先生说,马自达轿车被撞后,后半个车身几乎全部解体,碎片遍地都是。更惨的是车上的两个年轻人,男的被甩出数十米后,滚落到对面车道上一辆出租车的前轮下,女的则趴在距离马自达不远的地方,没了呼吸。“两人当场死亡,很快就被盖上白布了。”

因事发突然,卢先生并没有看到两车碰撞的瞬间,但随后发生的惊险场面,他全程目击:被撞飞的半截马自达轿车车身打着转,冲向了正在拐弯的一辆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还砸向旁边一辆奔驰轿车。卢先生描述,那一瞬间,马自达的座椅、轮胎和电池四处飞,非常危险。

“地上一片狼藉,很惨!刚开始还见到宝马车上下来一个男的,后来就不见了。”昨天下午,回想起事发瞬间,卢先生惊魂未定。他感叹,两名年轻人很可惜,就这么没了。有目击者称,现场地面上还看到婴儿尿不湿。这让不少网友倍感揪心:有没有孩子受伤或者孩子失去了亲人?

监控视频:宝马高速闯红灯直行,撞上左拐的马自达

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路面宽敞,事发时红绿灯也是正常作业。那么,这两辆车是如何相撞的呢?事发后不久,该路口的一段监控录像,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这段监控只有短短几秒时间,不过,有现场围观者看到后,直叹“惨不忍睹!”

监控画面显示,十字路口处,一辆 87 路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正同向左拐,从友谊河路上石杨路。这时,马自达轿车突然出现在画面右下角,奔着公交车和出租车冲来。“马自达像是中了炮弹,裹着烟飞过来了。”一名围观者眉头紧锁,这样描述道。

记者看到,公交车停稳后,挡住了继续前冲的马自达,而那辆出租车则被撞得打了个转后,反向停在快速车道上。撞击瞬间,马自达轿车的大量碎片飞向天空,附近数节护栏被撞坏。但最让人揪心的是,画面上,一个身影从马自达轿车里甩出,重重摔在地上。

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警方拉起的警戒线内,清障车正在拖运事故车辆。肇事宝马车的气囊已完全炸开,车前脸破损严重,被撞出租车右侧车身变形,公交车受损较轻,只有前门玻璃破裂。另有围观市民称,一辆奔驰车也被砸坏,但已离开现场。

警戒线中央,带着血迹的半截马自达轿车车身,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这车只剩下前半截了,估计是被宝马追尾了。”“宝马速度那得多快呀,才能把马自达横腰撞断?应该是侧面撞过来的。”

昨天下午,记者从南京交警二大队了解到,事发前,马自达正按照交通指示灯,由南向西左拐上石杨路。车子行至路口时,遭遇了由西向东疾驰的宝马,而宝马当时是闯了红灯的。而视频中的公交车,是由北向东左转。

记者探访:所幸公交车上无乘客,一名的哥受伤

马自达轿车被撞飞后,冲向一辆从事发路口经过的 87 路公交车。有围观者看得心惊胆颤,担心造成更多人员伤亡,直到公交车停稳后,大家才发现,当时公交车上空荡荡的,只有驾驶员一人。

在事发现场,被撞公交车所属车队的一名驾驶员告诉记者,当时开车的同事没有受伤。巧合的是,因为临近底站,车上也没有乘客,所以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不过,事发时的惊险一幕,还是让公交师傅的心提到嗓子眼:“两车相撞,速度还那么快,万一被撞上,还是蛮危险的。”

而那辆出租车的驾驶员则受了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在医院里,受伤的哥表示,突然遭受撞击后车子转了一个圈,当时整个人都懵了。

痛惜生命消逝

知情者透露,被撞身亡的两位90后是同事

“看了石杨路的车祸,心情特别沉重,大家都想开开心心地过节,没想到竟然是飞来横祸 ……”这是昨天下午的事故发生后,一位网友发出的感叹。而更多得知这起惨烈车祸的人们,又何尝不对两个年轻生命的逝去,感到痛惜呢。

事发后,有传言称,被撞身亡的两位 90 后是一对情侣。不过,昨晚,记者了解到,暂无法确认两人的情侣关系。有知情者表示,小伙曾是一家汽车 4S 店的职员,后辞职进入一家新的单位,而逝去的姑娘就是他在这家新单位的同事。“一场飞来的横祸,两个家庭破碎。痛心啊!”市民钱先生说。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肇事的宝马车驾驶员并非该车登记的所有人许某。肇事者姓王,在南京做小生意。关于他的更多身份信息,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外,事发后,有传言称,肇事者王某属于无照驾驶。不过,警方相关人士否认这一说法,表示王某是有驾照的。

法学专家:嫌疑人责任能力不宜由医院来判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从医学上看,间歇性或突发性的精神病都是一种病症,这在此前许多公共事件中曾多次出现。同时,对患者事后鉴定同样是可行的。

但是,有一点值得商榷的是,警方公布的脑科医院结论中提到,嫌疑人“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医院到底能否给出责任能力判定呢?

“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嫌疑人确实是精神障碍,鉴定机构可以就其是否具有精神障碍及其等级做出鉴定,即医学意义的鉴定,但不应做出责任能力的判定。嫌疑人的责任能力应该是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相关材料、证据,依法就刑事责任能力作出判断。”

对此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表示,他们是依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做出的评定。专家指出,尽管这份指南由国家司法部发布,但其中涉及的司法鉴定人员评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还是和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冲突。即使医院使用的字眼是 “ 鉴定意见 ” 而非“决定”,依旧会影响法院的判断。她认为,允许司法鉴定人员评定刑事责任能力,是“司法部越权立法的一种体现 ”。

此外,精神疾病不同于一般卫生或疾病诊疗问题,许多精神障碍不能通过病理检测证实,这是精神病院鉴定往往不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很多国家,精神病医生权力要受专门立法规范。但是目前我国精神障碍鉴定在某些方面存在混乱。

专家建议,国家应该在相关立法中明确规范精神病院的鉴定程序,限制其结论或鉴定意见对公民造成的损害;另外,一定要将医院、司法鉴定机构的权限和司法权力分开,也就是说,它们不能就人民法院审判权力范围的事项作出法律结论,同时司法机关也不应被动接受其鉴定意见。

总之,如果嫌疑人确实是精神障碍导致犯罪,他的权利应该依法受到保护,但同时,受害人家属的权利也应得到维护,不能偏重某一方。

本文著作权归微信公众号观察者网(guanchacn)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新浪新闻客户端。

延伸阅读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并非南京特例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并非在南京宝马案中首次使用,全国多个地方案例。

查看详情

微博热议——

@落狱天使(作家):

有钱能使磨推鬼。有钱能杀人杀着玩,强烈要求国家建立精神病刑事强制医疗医院监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是精神病,那就强制医疗,监禁医疗。杀人的精神病就终身监禁医疗。

@扁鹊子(微博网友):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是第一次听说这个病名,我真是愧对我多年的医学生涯!一个简单的医学名词,就白白葬送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是家庭的不幸,难道不是社会的悲哀?敢问:如此猛虎之人,又为何能够顺利拿到驾照?当前驾照考取制度,体检制度是否需要进行深刻的变革?值得深思!

@佛灯下的红烧肉(微博网友):

请问怎么鉴定出事发时处于精神病状态?难道事发时边上坐了个精神病医生?能否更清楚些让百姓知道你们鉴定的依据?以免大家猜测!退一步说,宝马司机有精神病,谁给他发的驾驶证?报考驾校前的健康检查哪家医院通过的?请给大家个交代!给神精神病发驾照是否应追责!不要拿受害家属认可来了事。

@孙思枫(微博自媒体):

既然有精神病为什么还要开车。总得有承受结果的责任人吧?白死?考驾校时没有病可以,那都知道有病会危害社会为什么还可以开车?如果不知道有病,那为什么会检测有没有精神病?还有什么手段能检测当时发没发病?会有什么直接证据显示当时发病。

@左小卿児(理财规划师):

南京630案的司机面部不打马赛克;宝马案的戴头盔、接受采访时也打上马赛克,王或许、身材明显不一样,宝马车挂陕西牌照,拖一年二次精神鉴定、不起诉、不公诉,家属接受。这事儿透着邪。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