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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妈摆射击摊违法 那厂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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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应该是为了更好地治理而设定。如果大妈涉嫌违法,为何不停止这种枪的生产呢?

看到天津大妈摆气枪摊射气球被判的新闻,43岁的王国其有着别样的感触,因为他正是“假枪真罪第一案”的当事人。

2009年10月,王国其在广州一德路玩具市场卖仿真枪被警方带走。此后的日子里,他因“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坐了四年牢。但最终,他被宣判无罪。2016年10月17日,他收到了43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对于近期热议的天津大妈摆气枪摊射气球被判三年半之事,王国其认为,法律应该是为了更好地治理而设定。如果大妈涉嫌违法,相关部门应该从源头抓起,取缔这种枪的生产。

“贩枪”18支 入狱四年终判无罪

2008年秋天,35岁的王国其告别河北邯郸老家,来广州投奔姐姐王书爱,希望能够日后让两个儿子读好书。在此之前,他已经跟着村里的大人,做了20年的泥水工。

他有不少老乡在广州一德路的玩具批发市场卖玩具,他也加入其中,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向人租了一个摊位,卖气球、卖玩具飞机。直到2009年9月,他在别人介绍下,才当起了“枪贩”,卖起仿真枪。“我还问别人做这个违不违法,很多人都说这是成人玩具枪,怎么会违法呢?”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仅仅经营了一个月后,他被警方带走。他贩卖的20支仿真枪,有18支被鉴定为真枪。尽管这些枪贵的只有两三百元一支,每支赚不了50元。

随后,广州越秀区法院一审认定王国其非法买卖枪支18支。在之后数年,王国其不断上诉,经历了二审、再审、重审,六年间7次审理后,刑期从10年减到4年,最后在2016年1月底,他拿到了越秀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上面写着“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他因枪入狱后 两个儿子都辍了学

2016年10月17日,曾失去1461天自由的王国其获得43万国家赔偿,这离他被警方带走已过了7年。他表示,他人生最好的年华在狱中度过,两个儿子也因此被耽误了。本来他打算将两个儿子带来广州读书,让他们上大学,但在其入狱后,两个儿子都辍了学。

“现在我也只能打打零工,帮补一下家。大儿子24岁了,年纪不小了,正在帮他张罗结婚的事情。”这个曾经的老板说,之前跟他一起在一德路摆摊的老乡,现在有不少已经在广州买房买车了,他却在狱中错失了当时的机遇。“现在的经济环境跟当时不一样了,以后可能还会回广州,但也要再看能做什么吧。”

在王国其拿到国家赔偿第二天,被网民称为“第二个王国其”的四川达州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被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不当。目前,在福建高院的官网上,还能搜到相关的内容。

谈天津大妈案 “法律应普及到大家知道”

王国其告诉记者,他关注到天津54岁的赵春华因摆气球射击摊被判三年六个月一事。“你说一个老太太持有枪支,有可能吗?那生产玩具枪的商家就是生产军火了。”

他表示,即使现在回到了河北邯郸老家,也经常看到在公园里有人摆卖这种射击气球摊,在一些小卖部里面也有卖所谓的“枪支”,在学生放假时生意特别好。“这个枪支,跟大家认知的以火药为动力的枪不一样,那种确实伤到人的,没有人会买来玩,现在这个玩具能打伤人,我也不相信。”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越秀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写明了不起诉王国其的理由。检察院称案发期间,国家对枪支的鉴定有两个标准,即公安部于2001年8月7日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强制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及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后者对枪支的认定范围比前者要宽泛数倍,且实施时并没有废除前者。一直到2010年,前者才废止。从有利于被起诉人的原则出发,王国其案应该适用2001年公安部规定,不应认定涉案的枪形物为枪支。因此,检察院认为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行为不构成犯罪。

但是,天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发生在2011年修订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布之后。他个人认为,按照最新标准,赵春华的情况就很难说了。

肉测玩具枪威力 超标“子弹”打身上不会流血

该规定最引起争议的一项,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王国其说他曾试过用自家所谓超标违法的“枪”打过自己。“广州穿的衣服不厚,但枪弹打在身上,最多就红一点点,有点痛,都不至于流血。”

他表示,这些玩具枪并没有检测标准,枪盒子上也没有标明,最终犯了这些案子的人都是被抓了以后才知道“犯了事”。“按照这个标准,基本上在枪前面放一张纸,把纸打穿就超过了。”

王国其表示,先抛开合法性、合理性不提,目前这个标准可能也只有关注到这件事的人知道,如果按这个标准,下次还会有人由于不懂规定,又被抓进去。他说,“法律制定应该是为了更好的治理。”

他认为,如果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来执法的话,就应该从源头抓起,从生产商抓起。“有生产就是违法,大家也卖不了,这样也不至于有这么多无辜的人。”然而,现在各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有人在玩,有的地方在生产,有的地方又把人抓了,给人感觉到像一个陷阱。”

延伸阅读

“枪支”认定标准是否过严?

天津51岁老太摆射击摊涉非法持枪,被判三年六个月,这是在人为制造“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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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标准起草人谈“枪支标准”:主要看能不能致伤

玩具和枪支的界限到底在哪里?什么样的“枪形物”才能被认定为枪支?对于最近社会上掀起的争议,《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主要起草人季峻表示,“(有些人)出发点和观念不对,玩具和枪都搞不懂,信口开河”。

目前不少网友认为,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口动能比过低,甚至“一截直径为7毫米的粉笔,以30米/秒的速度扔出去,动能比有可能会超标”。

对此,季峻表示,“这个标准是看能不能致伤,但是能致伤和判刑,是两码事儿”。

季峻说,《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是由许多专家经过多年研讨制定出来的,“一切都要按照国家标准去做,按照法律法规来办,跟其他法律法规接轨”。但季峻也认为,在量刑方面不要一刀切,“应该根据各个案情,适当处理,不可量刑过重”。对于天津大妈赵春华摆射击摊获刑事件,季峻坚持,摆摊与判刑不可一概而论。

微博热议——

@许纪霖 (学者):

希望司法和量刑回复理性,有人性的考量。

@财经网(财经账号):

天津老太这件事,只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相关标准,就应遵守,没什么讨价还价的空间,这就是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一个炸药包,无论它是圆形的还是方形的,只要有爆炸功能,就应予以禁止。枪支管理也是如此,不能仅停留在对仿真枪外表的观察。

@子午侠士(时评人):

为何非要鼓噪着把枪标抬高,当玩具枪或仿真枪具有杀伤力的时候,它就是武器。一个武器泛滥的国家,人民有安全感吗?

@武汉陈国恩(微博自媒体):

中国目前的一些司法判例,比如贪污受贿几个亿的无死刑,网购几支仿真枪的无期,摆摊打气球的老太重型,都是罪之观念严重扭曲的例子,维护的是特定阶层的利益,失去的是社会基本的公正共识。

@三两桥(微博红人):

制定过苛过严的规定,又选择性执法,最后要么用来敲诈,要么被沙威式警察用来制造悲剧,而于现实要解决的问题却最是徒然。

@箱子中的薛定谔(微博网友):

根本不是怕枪,而是懒得管理。因为仿真枪,各种玩具枪,有各种规格,还要去界定,去登记,还要照顾舆论看法等等,分的越细,就需要越多的管理成本,既然不是必须的,又是小众爱好,干脆全部禁止掉,那么就可以不用分级,不用登记,不用干活了。可以类比游戏分级,电影分级。

@无名的NPC(漫画作者):

说一下我的观点:1、应该禁枪,1.8焦是否科学应该经过多方认证和讨论。2、普法宣传比制定苛刻的法律更为重要,必须落实到细节,因为基层民警工作量太大。3、还是要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对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免得铤而走险。4、对于特殊情况而尚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应该网开一面以教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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