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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法律的荣耀属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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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份判决,是对争议七年的“缝肛门”事件正式盖棺论定。

2017年1月3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判决书,柴会群起诉我侵犯其名誉权一案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柴会群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备受关注的名誉权纠纷,一审终于尘埃落定。

柴会群对我的诉讼,是我人生遭遇的第一场官司。我第一次以被告的身份走上法庭,期间的遭遇跌宕起伏,令人感慨万千。

2015年1月12日,本案第一次开庭,兰越峰也出现在法庭。第二天,兰越峰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十万元。

那一年春节前后,我父亲病危住进ICU,我星夜赶回家里照顾老人。病床前收到单位来电,陈晓兰和卓小琴到央视纪委举报我,说我的节目《难以缝合的伤口》是虚假新闻。

一时间,山雨欲来,黑云压城,形单影只的我遭遇十面埋伏!

但是,我没有怕!

因为我知道,我的报道经得起法律的审视。我还知道,虽然有一众人等彼此呼应,联手出击,但他们内心其实非常怯懦,并不敢和我正面较量。

兰越峰起诉我的理由,是新闻调查《走廊医生》节目播出后我在微博上的几条言论。而柴会群起诉我的理由更加可笑,是中国医师协会转载了一篇批评他的文章,署名为王志安。其实柴会群早就知道文章的作者并不是我,因为真实作者烧伤超人阿宝在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后的一小时,柴会群就曾经转发过。

这一系列针对我的诉讼和举报目的很明显,柴会群是著名的缝肛门事件的核心报道者,是走廊医生事件的首先报道者,这两起新闻均在全国引起广泛的舆论关注,而我在央视《新闻调查》的节目,颠覆了柴会群的报道结论。

庭审中,我并没有在文章是不是我写的问题上浪费精力。我的诉讼策略很明确,不管这篇文章是不是王志安所写,它都不涉及侵权。因为,柴会群关于缝肛门事件和走廊医生的报道,根本就是虚假新闻。对虚假新闻的批评,是正常的舆论监督。由此,一起围绕名誉权的诉讼,演变成了柴会群的系列报道是否属实的法庭战。这场精彩的法律攻防,持续了整整27个月。

诉讼中,柴会群和我的争议焦点是:

1、缝肛门事件,到底是助产士因为索取红包未果,出于报复恶意将产妇的肛门缝住,还是这因为产妇患有痔疮在生产中出现活动性出血,助产士进行了缝扎?

2、走廊医生事件,兰越峰到底是出于个人利益和单位发生的普通纠纷,还是一个向过度医疗宣战的反体制英雄?

庭审中,原告方组织了大量的“正义群众”到法庭声援柴会群,主要诉诸于舆论和情感。

而我和另外两位被告,则向法庭提交了一百多份证据,由此证明柴会群的系列报道均为失实。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两名出庭证人,证明了柴会群在采访中明明获知了真实信息,仍然进行了虚假报道。

除此之外,被告方还就“缝肛门”和“走廊医生”事件所涉及的种种事实,申请了法庭调查。法官先后去深圳和四川两地,见到了新闻中涉及的关键当事人,调取了相关病例、司法鉴定,当地纪委调查的结论等关键证据。还向GE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调取了相关证据。

在历经三次开庭审理,漫长的法庭调查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终于做了判决。判决书一共35页,两万余字。在仔细调查和辨析了缝肛门和走廊医生两起新闻的真伪之后,法庭得出如下结论:

这份判决书,注定将载入中国新闻史册。它在判决中确认:

1、柴会群关于“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的报道,"没有秉持客观、公正的新闻工作原则,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柴会群关于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的系列报道,经法院认定属于虚假新闻;

2、柴会群的虚假报道不是无心之失,而存在着明显的主观过错。因为他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记者,“自应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新闻报道的工作原则有充分、明晰的了解。”虚假新闻的出笼,是因为柴会群没有秉持原则,而不是因为其他的客观原因;

3、王志安在微博上发表的有关柴会群的言论,均不属于捏造事实,不构成侵权;

4、中国医师协会网站上署名王志安的文章,真实作者不是王志安。从文章内容上看,属于对原告不当行为的批评和谴责,没有捏造事实,不构成对柴会群的侵权;

这份判决,是对争议七年的缝肛门事件正式盖棺论定。所谓的助产士出于报复将产妇的肛门缝住不是事实,柴会群关于缝肛门的报道,“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

这份判决,也是对四年前的走廊医生事件进行了司法认定。柴会群的系列报道是虚假的。兰越峰不是什么反体制的英雄,而是一起普通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

这两起新闻中因为柴会群的报道而遭受委屈和不公的人们,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了。

法律,终于还给了他们公道!

本案当中, 柴会群虽然是原告,却因为没有遵守新闻记者的操守,而被推上了审判席,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审判。从此之后,柴会群除了南方记者的身份,又多了一个经过法院盖章认定的虚假新闻记者的称号。

王局虽然是被告,但新闻作品却经历法庭的质证,司法机关的检验,而无愧于真相的捍卫者。27个月的诉讼,让王局成为一名光荣的被告。

原告并不天然代表正义,而被告却可以书写历史!

一年半前,当兰越峰起诉我的诉讼开庭之前,我在文章中写下这么一段话:

“多年前,当我选择了以新闻为业,我就知道,新闻只应该为真相负责。我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为了什么使命,想要拯救什么,立场是鸡蛋还是高墙,在我眼中,记者的采访,只应该负责还原真相。为此,我不怕开罪公众,更无惧法律诉讼。因为,这是一个新闻记者为职业理想必须付出的代价。我的节目,不一定符合某些人的期待,但我希望,它能对得起历史。而我自己,我也从来就没想过要做大众情人,只想做一个真实的自我。”

身为被告的我,愿意把这段话送给原告柴会群。这是一名新闻记者安身立命之本!

我要特别感谢我的代理律师龚楠,在整个诉讼期间,她的表现非常优秀,我们的合作相得益彰。感谢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两名证人,他们不远千里从绵阳来北京,为我出庭作证。还要感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这起万众瞩目名誉权诉讼中,他们没有囿于法律条款简单做出一个技术裁决,而是迎难而上,对这两起瞩目的新闻真伪做出了独立而客观的认定。

这,才是法律在彰显正义的力量!

微博热议——

@王志安(当事人):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一共遭遇四起诉讼。目前在已经审结的三起官司中,被告王局全部获胜。胜率达到master的级别,对手难求一胜。这真是:王局定律在发威,谁告王局谁倒霉。若有骗子不服气,后悔!

@伯通李(时评人):

因为“缝肛门”事件,凤凰医院停业了,产妇林静患上抑郁症,凤凰医院妇产科的助产士张吉荣,丢了深圳的工作回到陕西老家,在一座矿区小城拮据生活,柴会群则凭借一系列类似报道被评为年度风云记者……这段傻缺的历史,终于划上了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

@人见人爱的肉唐僧(微博自媒体):

兰越峰,又何尝不是牺牲品?作为一个前医生,衷心地说一句:感谢王局!

@五岳散人(时评人):

王局真是中国最好的调查记者,加不加“之一”,目前我比较犹豫。

@老赵(资深码农):

但是医患矛盾的裂痕怎么弥补。

@张鹤慈(著名公知):

规范的假科学论文骗过记者,多多少少还情有可原;而国内的记者是自己发明创造科学,如缝肛门,肾丢失。记者不可能什么都懂,但对自己不懂的领域的报道,一是学点基本常识,二是不耻下问请教专家,掌控话语权的无冕之王不能成为不懂装懂的笑料。

@希波克拉底门徒(果壳网主笔):

不管莆田系如何,缝肛门就是假新闻,不会因为莆田系医院,假新闻就是真新闻了,医生批评缝肛门,是因为报道有悖医学常理,完全就事论事。柴会群是一个谣棍,是一个事实,不会因为他支持过你打肖传国就是“好记者”了。你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才会出现与纪小龙抱团洗地的丑闻。

@黄健翔(知名主持人):

几年前悄悄地主持了一档日播谈话节目,以民生社会时事话题为主,在新疆卫视播出了一年,跟各界专家学习,收获良多。王志安是令我印象深刻的嘉宾之一。当时他就谈过缝肛门事件。

本文著作权归@王志安以及其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新浪新闻客户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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