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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博自称曾强奸幼女 武汉警方展开调查

男子微博自称曾强奸幼女 武汉警方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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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一网友在新闻下评论称“我也就强奸过一个幼女,不值一提……嘿嘿你快报警”,引发众怒被举报。当事人遭警方传唤后,又称自己只是“逞口舌之快”。围观网友们纷纷大呼“活该”。

近日,微博网友“人形舔舔机”在一条新闻下的留言引发轩然大波。

11月4日14时52分,新浪微博账号“中国警察网大案要案频道”发布一条新闻: 男子强奸16名幼少女, “零口供”仍被判死刑。网友提供的截图显示,11月5日19时15分,微博账号“人形舔舔机”发布评论:“我也就强奸过一个幼女,不值一提。”

评论结尾,该网友还以挑衅口吻说道:“嘿嘿,你快报警。”这样一条评论彻底引发网友众怒。网友纷纷留言,质疑其“价值观低下”,不少网友称将举报。

下午,长江日报记者浏览“人形舔舔机”微博页面,发现不少微博涉及幼女、援交等低俗话题。昨日,长江日报记者通过微博私信,尝试与该网友取得联系,一直未获回复。17时许,记者再次刷新微博,发现该账号仅剩一条置顶微博,其他微博均已被删除。

置顶微博显示:“我为自己在微博上的不实不当言论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近日因为我自己的不实不当言论给很多网友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经公安机关的调查训诫和家长的批评教育,我对自己这种“逞口舌之快”违背道德底线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后悔,向大家诚恳的道歉,对不起大家,并会引以为戒,希望大家原谅。

该网友说法是否属实?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昌警方获悉,近日,该局接多名网友举报,一微博名为“人形舔舔机”的男子自称曾对幼女实施性侵犯罪。警方前晚已传唤此人并对其开展调查。据查,此人为我市无业人员。

目前,警方正对该男子展开调查,如查证其有违法犯罪事实,警方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此外,记者获悉,即便男子确属“逞口舌之快”,仍可能受到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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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网民”的理性品质从哪里来?

答案是从“上网有底线”与“言论有界限”中培养而来。

我们做人处世,一言一行都要守住底线。网民上网,同样必须要有底线意识,比如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中国好网民”必须严守这些底线,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大家都守好这些底线,就是在给网络“保健康”,给网络“造净土”。

“中国好网民”上网有底线的一个突出表现,则是言论有界限。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网络都不是肆无忌惮的言说环境,都不能成为网民发泄负面情绪、散布谣言、违背公德、破坏团结、制造对立、扰乱秩序、影响稳定的自由媒介。一旦网络言论失去了边界,也就丢掉了言论责任,每个网友在这个公共话语平台,都可能反受其害。

本文综合自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如有侵权,请与新浪新闻客户端联系。

热评——

@长炖不起(自媒体):

所以以为网上说话就不用对自己言论负责的,警察叔叔帮你煮了一锅茶。

@非著名评论员君(评论员):

不过这个事情也从侧面体现了网络的强大之处,善用网络的确是能帮助惩治这些藏在阴影里的不法分子。

@时事杂谈(自媒体):

此人恐非一时口舌之快,从微博言论可见此人深谙此道,而其言行也非一时冲动而是旷日持久。。。。。。这类害群之马不除,对网络、对社会都是潜在隐患甚至直接危害!对武汉警方反应如此迅速,要大大滴点个赞!

@與鹿Lib(网友):

以为自己在网上随便说话就没事了,希望好好调查。真的很感谢那些坚持正义的博主们。

@莹莹依水(网友):

很多潜伏在民间的犯罪分子就是在聊天、吹牛中被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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