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西安限行玩“半夜鸡鸣” 原谅民众真看不懂这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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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吃着火锅唱着歌,回家路上就被限行了”——3日10点多,西安公安局交管局发公告,11月4日全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此时距4日不足两小时,网友纷纷吐槽。而按照当地规定,实施限行应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今早西安交警支队宣传科一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他还不太清楚,“昨天晚上(凌晨)没有查,主要是高峰期车辆多的时候查。”
来源:综合
事件背景——
西安首次因天气原因实施禁、限行
据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的禁、限行公告显示,西安市于2016年11月3日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治污减霾办《关于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16年11月4日起,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
具体禁、限行管理办法为,11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11月8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以此类推。
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此外,11月4日起在西安市三环路(含三环路)内,禁止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通行。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亦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上述公告还公布了几类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的车辆和情形,其中包括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及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等。
对于违反该公告规定的,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西部网刊文称,此次禁、限行是西安首次因重污染天气启动的应急响应措施。
深夜发布限行令被指“突袭”
西安警方的这次禁、限行措施,遭到部分网友吐槽。有网友质疑:“作为影响大众出行的一个决定,提前两小时发布太草率,可能会有许多人看不到公告。”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早发布该公告的为西安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为3日22点03分,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公告时间为22点17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2时37分。
而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规定,在启动执行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时,公安部门要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的准备;做好三环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准备。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西安市应急办官网11月3日发布的文章显示,2日晚上10点,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升级为Ⅲ级(黄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该文章还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相关应急措施,其中就包括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准备,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
不过,在这次西安限行中,公众等来的直接是一纸决定公告,而无预通告。
11月4日早,西安交警支队宣传科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具体情况他还不太清楚,“昨天晚上(凌晨)没有查,主要是高峰期车辆多的时候查。”

新京报社论:西安限行玩“半夜鸡鸣” 原谅民众真看不懂这一出
(佘宗明 新京报评论员)
见过车牌限购搞深夜突袭的,没见过汽车尾号限行也玩“半夜鸡鸣”的。西安自今天开启的限行,算是开了个先例。
11月3日22时03分,西安交管局在“西安交警订阅号”的微信公号上突然发布限行消息:自11月4日起,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4日限行的车辆尾号是4和9。

来自“西安交警订阅号”截图
消息传出,瞬间炸裂。限行公告22时03分发布,1小时57分后就开始施行,乍听起来,这像是复制了某个段子——“‘我要整个大新闻了,提前跟您汇报。’‘啥时候?’‘10……’‘10个月?10天?’‘9……’‘9个小时后?’‘8、7、6、5……’”,整个一个出其不意,让人措手不及,政策感知反射弧完全跟不上趟儿。
当地交警部门来这么一出,确实让民众看不懂:此前的确有些地方搞车牌限购时搞“突袭式宣布”,但那样做有基于政策实施效果的考量——对小汽车实行增量调控毕竟高度敏感,留下较充裕的政策实施等待期,必然诱发集中抢购,所以深圳、杭州等地都奉行了“快”字诀。
可汽车尾号限行不会激起“抢行之虞”,压根不必抢时间,太快摁下“启动键”,反而会因政策告知准备期不够,而影响实施效果。

应看到,在《立法法》首次大修,明确地方政府限行限购必须有法律依据,而不能只凭红头文件“任性”而为后,西安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实施禁、限行措施时,应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
原以为《立法法》能管住地方搞限行的“任性”,没成想,即便必须于法有据,某些地方还是照样任性,对法规动辄“变通”执行,“提前1日以上”之类的预告时间要求,说突破就突破。
“半夜鸡鸣”的限行,既缺乏用政策解释撬动的可领会性,也像是将公众接受度置之度外的按自身套路出牌。
依照当地官方说法,汽车尾号限行是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中的一部分,可在限行公告发布前,当地都没有雾霾升级预警,山雨欲来都没点“风满楼”的征兆提示,这无疑是“预告不预”,公众也难免感慨“没有一点点防备,你就这样出现”。

西安今日限行,图片来自陕西传媒网
在网上,就有网友抛出质疑:“深夜发公告,怎么告知民众?”“尾号4和9的汽车车主若是当天晚上睡早了没看到这公告,咋办?”……事实上,即便在特殊时点必须要限行,在技术手段已实现了“重雾霾精确预报可提前三天”的背景下,当地为何不能提前一两天发限行通告?
“无厘头”的远不止于此,当地的限行通告里,还有很多信息没说清楚:“全市行政辖区内”包不包括区和县?若违反限行规定,会怎么处罚?被罚后是“车留人走”,还是要求车主开进停车场?
而“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的规则,也让不少人心存疑惑:照此规定,尾号为1和6的岂不是要多限?既然周末不限行,何不一周5天每天限两个号,简洁明了也更公平?

西安今日限行,图片来自陕西传媒网
限行搞突然袭击,还讲得不清不楚,西安颇显急促和粗糙的限行做法,给了很多市民当头一棒,也让许多人摸不着头脑。它很难让人相信是基于缜密政策设计和精细论证,倒更像是非制度化的、拍脑门式的即兴决策;它也跟现代化治理内含的法治化、科学化要求不合,却表现出部分“人治”模式下的随性特征。
更重要的是,它在攸关民众权益决策上的随意,体现出了罔顾民众话语诉求的自我本位取向。它将民众更多地视作政策被动执行端的机器,视作治理末梢上的“被治理者”,而不是公共决策中告知、听证等程序的参与者。
现代化治理,要求公共决策更注重以互动为基础的有效沟通,摈弃那种“我说你听”的单向度特征。按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沟通有效性在于四点:可领会性、真实性、真诚性、话语正确性。但“半夜鸡鸣”的限行,既缺乏用政策解释撬动的可领会性,也是不见诚意、只见套路——将公众接受度置之度外,光按自身套路出牌。
突袭式限行,加上限行重要相关信息的含糊,都是决策不成熟的表征,它离现代化治理要求也有很远的路要走。对某些地方而言,限行确属必要,但从公共利益层面讲,比限行更重要的,是“限”住任性而为的冲动。
热评——
@新京报(官方):
限行搞突然袭击,还讲得不清不楚,西安颇显急促和粗糙的限行做法,很难让人相信是基于缜密政策设计和精细论证,倒更像是非制度化的、拍脑门式的即兴决策;它将民众更多地视作政策被动执行端的机器,视作治理末梢上的“被治理者”,而不是公共决策中告知、听证等程序的参与者。
@正偏(评论员):
油品差劲怪车子多,然后灵道拍拍屁股想个政策让交警去执行,一线交警的内心也是日狗的,毕竟被骂谁都不痛快。少折腾老百姓就好。
@Lucifer_1022(自媒体):
不去管理管理排污排废的企业。就知道怨车 企业污染那么严重不去管。
@巴总(制片人):
新闻应该连起来看,前几天,西安环保局对环境监测站数据造假被国家相关部门发现。这次应该是真实数据太难看引起的恐慌应激反应。
@Uncle_策(网友):
除了发布预报突然之外没什么不好,限行方案也很人性,不按星期按日期是为了避免车辆永远固定在某个星期几不能使用,16尾号实际会遇到很多公共节日而避免连续限行,实际吃亏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