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分析:动物园该担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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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为事主坚持索要赔偿,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又一次成为舆论热点。大多数人都认为动物园方面没有责任,但也有一些人支持事主索赔、认为动物园应该承担责任。在分析这个问题上,经济学其实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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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析双方的责任,更准确地说,是“法与经济学”的知识有用武之地。传统上,法学和经济学泾渭分明,是距离很远的两个学科。后来美国出现了一场“法与经济学”的学术运动。法学开始大量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通过“法与经济学”,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大大深入了。
以民事赔偿来说,经济学渗透之前的法律,在分析赔偿责任时,更多地从正义、合理等角度出发,而没有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出发。后一种角度甚至还被认为是对法律的亵渎。
改变源于强调交易费用的科斯定律。科斯不但为经济学引入了新范式,还为经济学进入法学打开了大门。著名的法官兼法学家波斯纳,在科斯定律的基础上,提出了划分赔偿责任的新原则。
科斯那篇著名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指出,争议双方的行为对结果其实都可以说有“责任”。有人对这个观点很气愤,认为是在耍无赖。是的,这个观点听上去确实让人难以接受。甲放牧的牛未经许可吃了乙的草,一般认为,是甲的错。但科斯却指出,牛固然是争议的起因,但草其实也是。到底应该制止牛吃草,还是让草场换个地方,躲开牛,这并不确定。
在传统的法学观点看来,这不是无赖吗?但科斯并不是意在直接提出判决,而在于提供启发和新思路。在某种特定的成本结构中,或许污染厂家搬迁并不划算,让受害居民搬迁反而更好。衡量标准在于社会成本。
波斯纳就受到了科斯的启发,提出了新的司法裁定原则。在争议各方之中,应该尽量把责任放到成本最低的那个人那里。

具体到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这个案例。野生动物园和普通动物园不一样,不再是人们观看笼子里的动物,而是人待在“笼子”里,去看外面自由活动的动物。这可以让人们对动物有更丰富、更生动的认识。这个创意很好,很有商业价值。
问题在于,这样一来,危险性就不可避免地有所增加。想要避免危险性,一方面,野生动物园要具备各种设施,并对各种意外情况有所防备;另一方面,入园游客要服从动物园的管理规定。
去过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人都知道,那里的安全设施很充分,各种区分围栏和警示标识可说应有尽有。有基本智能的人都不会走错路。即使偶有失误或不慎,动物园方面也备有巡逻车和其他紧急救助设备,可以确保失误游客迅速脱险。

但是,再详细的规定和安排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比如,动物园方面就没有针对游客故意下车且不听指挥的情况做出安排。结果,就出了一死一伤的事故。
那些支持事主索赔,认为动物园也有责任的人,实际上是站在上帝视角上分析问题。这种视角,全知全能地掌握所有信息,在事先能够和事后一样做出不多不少、直接针对事故的安排。可惜,人不是上帝。
波斯纳的责任分配原则提供的是普通人的视角。在普通人看来,任何事先的安排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没有漏洞。一旦出现漏洞,发生事故或者争议,事后要求法官来裁决责任分配,这时,应该依据成本最小化原则,也就是让成本最小的那个人承担责任。
在陌生的地方,游客确保不走错路,很难,成本很大。动物园当然很熟悉,所以,这个责任交给动物园。动物园必须建造各种通道、设施、标识。如果在这方面出了问题,导致游客走错路出事故,那么,动物园要承担责任。
游玩中游客也有可能出现意外,比如车门突然打开,游客突发急病,儿童乱跑等等。让游客完全避免,成本比较高,所以,要求动物园方面预备巡逻车、急救站等设施。动物园不能对入园游客不闻不问,放任不管。
但是,游客不主动走出汽车,很容易,只要他不故意拉开车门走出来,就行了。这个成本非常低。相反,要求动物园设法避免游客不主动走出汽车,很难,成本几乎高到无穷大。强行要求动物园做到这个,很荒谬。一些要求动物园承担责任的人,提出的建议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对于这个责任认定问题的争论,恐怕还要一直延续下去。此前也有律师表示,即便动物园已经做到了提醒的义务,但是这件事情的发生,动物园恐怕还是脱不了干系:
而对于最终的责任认定,网友的观点普遍是支持动物园一方的。
@TechAntares:
毕竟私家车进入这种野生动物园是有安全隐患的,电路故障了怎么办,爆胎了怎么办,自燃了怎么办,动物园应该有一套完整且有效的应急预案。这种经营方式是多少存在些安全隐患的。去之前要三思,老虎狮子的地盘可不能为所欲为。
@懮鬱的臺灣烏龜:
首先破坏规则的一方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己方利益受到损失,却推卸己方责任并要求利益相对方承担责任。不作死,就不会死。在我们这个国家,如果都能按照规定去做,出不了什么大事。
@侯皓中:
只是针对这个事件,肯定是这女的全责,毫无疑问。但是、抛开这个事件之外,我觉得动物园的救援,还是有缺陷的,至少应该有一两套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以前是没有遇到类似的事情,现在遇到了,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而没有任何措施去制止,就算那个女的作死,但她妈妈是无辜的吧。
@京八婆:
老虎袭人事件,归根结底是中国人骨子里丝毫没有对“规定”“规则”遵守意识,到什么地干什么事,野生动物园随意下车,老虎不吃你吃谁?因此,被袭者不值得同情!希望此次事件能对唤起国人意识观念改观起到警示作用。
@状师张:
伤者为什么不解释为什么驾驶员也就是她丈夫并没有和她交换驾驶?从映像中可以看到伤者和驾驶者明显意见不统一,而双方都在坚持,并且伤者明显情绪很激动,伤者为什么不解释这个情况?
@鄔天穎_TianYing:
怎么说呢?想给老虎请个律师,这样公平点,明知道去的是野生动物园,禁止下车视若无睹,难道你觉得老虎不咬人不吃人吗?三岁的孩子都知道。
那么你认为,动物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本文作者@李子暘Lee 如有侵权请联系新浪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