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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来的成功能算成功吗?

抄袭来的成功能算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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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爵迹》的热映,一向站在风口浪尖上的郭敬明,再次面临着抄袭的质疑。本文作者发问,当年《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判抄袭,郭敬明至今未道歉,而如今《爵迹》涉嫌抄袭Fate,难道还能就此洗白?我们应该接受这样的成功吗?

《小时代》系列和《爵迹》的上映热卖,难道真意味着影视文化圈抄袭的“去污名化”时代来了吗?

2006年5月,庄羽告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她的《圈里圈外》一案,由某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郭敬明和《梦》的出版方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庄羽20万元和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

然而到了2016年10月的今日,郭总的道歉依旧没有落实。有趣的是我后来查了一下,《梦里花落知多少》居然明目张胆的在2007年制作了同名电视剧,而电视剧中的介绍是这么写的:

这句“根据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庄羽的《圈里圈外》联合改编。”把我着实吓了不轻,电视剧名字用的是郭总的《梦》,而且还是联合改编?被抄袭的原作庄羽的《圈里圈外》还被放到了两个作品的后面?

爱奇艺和百度还写着是跟庄羽联合改编,算是够厚道了。不妨再看看上图,腾讯视频和互动百科直接是把庄羽和她的《圈里圈外》完全抹掉了,只剩下郭敬明。

喂,这个到底是谁抄谁啊?要不要这么明目张胆行不行???

之前关于郭总有个很著名的段子是这么写的。段子这么说“你在嘲笑郭敬明没有奔驰S350车身高的时候,却不知道人家已经可以买几十辆S级了。”

然而就是在这个段子传开的时候,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么一个事实,他的资产也好,车辆也罢,都是靠着怎样的方式赚来的?而这个时代,社会是否该容忍这样用抄袭、拒绝道歉来赚取更大利益的行为?

《锵锵三人行》9月26日的节目名称为“曹星原:中国现在正处于最恶俗的时代”。这期节目很好的反映了当下文化传播的现状。而说到郭敬明与其公司的现象,用一句经济学术语形容是最好的,那就是劣币驱逐良币。

《爵迹》预告片遭网友页游化恶搞

事到如今,还有多少人关注庄羽的作品和现况吗。

或许我们现在很难摆脱一个事实,那就是郭敬明已经成了文化市场的一颗毒瘤。

关于郭敬明抄袭的事件我就不想再赘述,随便一搜一大堆,简要的介绍几个:有判决的是郭总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网友整理的还有比如《幻城》剧情抄袭《圣传》,人物设定抄袭《指环王》(但是人家把《霍比特人》的美术指导都请来了,科科);郭敬明作为总导演执导的《是!尚先生》预告抄袭韩剧《又是吴海英》;小说《爵迹》人物抄袭《Fate》(但是人家把浦尾由纪都请来了,科科);同样《爵迹》的预告片掌镜与某游戏极其类似,而背景音乐甚至还抄到了《神秘海域》4上。不由感叹一句,抄袭王子的封号可真不是自封的,哦,也不可能自封对吧。

假设一个原创作者的经历是这样的:我认真写一个作品,马上被人拿走了。就因为他资源多,挂靠了比较好的经纪公司,所以他抄袭作品的知名度甚至比我还大。我上网说了被抄袭的经历,几千个几万个粉丝和水军劈头盖脸的来问候全家,并说出“抄你是帮你火”、“你谁啊,大家认识吗”?最可怕的是我去告了,因为对方法务部经验丰富,我还告不赢,告赢了他还死不承认自己抄袭,只是赔钱了事。就算法院判决不许出版图书就去改电视剧,不改电视剧就去拍电影继续赚钱——

试问,如果好的作品连最基本的生存的土壤都没有,那么久而久之还有人会真正认认真真去创作一个好作品吗?

从小说抄袭获利之后,郭总翻身前往了更能吸金的电影界,并开始影响整个电影界的文化氛围。你说这样人的存在是文化的耻辱还是文化的贡献?他对现有的中国电影文化有哪怕一丝贡献吗?

中国电影文化的贡献,什么时候沦落到需要一个抄袭者去参与其中了?

郭总想的不是说考虑整个小说或是电影行业的发展,而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榨取价值。郭总喜欢文学吗?或许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喜欢,但后面一定不了。在文学不够赚钱的时候,他迅速转向了电影,并继续抄袭着。而当电影不赚钱的时候,他一样会转去其他行业。排除人格和别的不说,郭总的确是个很精明的生意人。

然而,一个创作者的人格在文学创作、电影行业中,是否就可以完全忽略不计呢?我想这是整个社会都急需意识到的一个问题——

以抄袭为基础制作出来的小说也好,电影也罢,其内核不外乎金钱利益。表面上看着蓬勃的文化现况,然而剥开外表的皮,里面全都是化脓的烂肉。乍看下或许不容易讨厌耷拉着脂肪的美丽外表,但久了绝对所有人都闻得到尸臭。

都说郭总在拍IP电影。那么IP电影是啥?IP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财产。一部小说、话剧,或是某个人物形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电影的影视版权,就可以称作IP电影了。

然而直白点说,IP电影就是为了榨取作者与明星的剩余价值。

为什么这么说呢? 现在IP电影虽然盛行,然而鱼龙混杂,好的作品是有,但是烂片更为频发。难道所谓的知名IP+一批俊男靓女小鲜肉+一些一群水军的轰炸宣传+买票房就是他们奉献给我们的优秀的文化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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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电影运营模式,不就正是从郭总的小时代开始的吗?现在想想 《小时代》这类作品除了原作者和小鲜肉的面容以外,还能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了吗?更别说郭敬明这些所谓的“IP”本身都有严重的抄袭嫌疑了。郭总现在做的就是将各个抄袭而来的IP,吸睛炒热后迅速透支的行为。回想在此之前根据各个IP改编的电影,无论是《杜拉拉升职记》还是《山楂树之恋》,无论成果与反响如何,人家至少是在认真的做电影。

而《小时代》系列之后呢?大把的IP电影角色模糊,性格扁平,剧情干瘪甚至奇葩,一点儿诚心也看不出来。咱说港片近年烂片尤其多吧,向华强的封神传奇不怎样也不是新闻了,王晶老拍烂片的说法也都持续了十几年的了,但他们至少是原创。同为IP电影的《九层妖塔》《寻龙诀》《盗墓笔记》等也被认为是IP加上鲜肉的先驱者,哪怕在评价上也十分富有争议,但人家的IP最最至少都是原创的。 

《小时代》电影运营模式最大的危害在于,会以一种恐怖的速度把该类型的任何片子口碑都带差了,不管是青春电影也好,盗墓题材电影也好。

用一些鲜肉偶像带动粉丝效应,使得粉丝为了看偶像而去看电影,是很流氓的行径。而且粉丝看自己偶像演烂片,难道就不心疼吗?

粉丝经济并不是不行。但问题是怎么正确的引导粉丝。郭敬明这个不叫粉丝经济,叫做榨取粉丝经济。一些兴冲冲跑去看电影的粉丝对抄袭行为不管不顾,只要是自家偶像就容忍这种行为,而把兜里的钱毫不客气的送到对方口袋里。这无意间等于让这些抄袭者有了大笔赚钞票的渠道。

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以后他也只会继续抄袭行为,加上自己优秀的运营与宣传来造势。在小说改电影的商业链条中,郭总很好地运用了产业意识,但是完全匮乏创作意识。

当年矮大紧同志在一期节目中曾经说了自己开始做音乐的时候被盗版的事情。那时候盗版商猖獗,录制设备居然比高晓松他们专业公司的还要好,因为盗版商有钱嘛。后来官司也是打不赢,只能和盗版商谈判。谈判的时候高晓松他们问盗版商,不求你们不做盗版,能不能在我们出碟子一周后再盗版?盗版商理直气壮地说不行啊凭什么。高晓松他们就说,您这一盗版我们做不下去了,我们做不下去你们盗版谁的去呀?!盗版商这才“让步”同意一周后再盗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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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故事玩笑的成分居多。可是后来2015年左右发生了一件大事,我想很多人都亲历了——海洋音乐、QQ音乐与阿里音乐这国内握有音乐版权最多的三家平台与百度音乐完成合并,合并后的太合音乐开始集中整治盗版现象。所以2015年年底,过去能随便下载的歌曲基本上都要付费才能下载了,而矮大紧同志是这么性高采烈地评价的:“中国音乐产业即将迎来最好的时代!”

我想矮大紧同志是吃了数十年的亏,由衷发自真心地感叹这个“好时代”终于到了。那么对郭总呢?这个时代的抄袭乱象又该何去何从?

和整治音乐一样,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把郭敬明这套毒瘤般的产业链一刀砍死,以儆效尤。只有抄袭者无路可退、无路可活,原创作者的作品才能得到应有的珍惜。对抄袭者的宽容,就是对那些真正在做好作品人的残忍。

郭老板在文学圈子里也带了一个极为不好的头。在郭敬明抄袭官司之前,写一部小说要是搭上抄袭,那是很羞耻的事情,抄袭者会觉得丢人,会拒不承认,或者说诚恳道歉。而在抄袭被曝光之后,抄袭者往往在圈内就混不下去了

但是在《梦里花落知多少》《幻城》《爵迹》接连出版贩售以后呢?不妨看看现在的风气——居然变成了“没被曝光过抄袭的作者不是出名的作者”。网络文学在近几年涌现出大量的抄袭现象,甚至出现了A抄B后曝出B抄C,C抄D的连环圈子。

郭敬明是打破这个规律的第一人,他用2006年到2016年10年时间告诉大家——抄袭没关系,死不道歉,好好赚钱就行了,我买得起奔驰,我开的了公司,我就是中国梦。

2015年开始,网络小说涉及抄袭的侵权举报猛然上升。类似这样的网络著作权案件,据西城法院统计,该院在去年受理涉网络著作权案件515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68.4%;今年第一季度的相应占比上升至84.6%。同样,朝阳法院去年受理涉网络著作权案件1800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64.78%;今年第一季度的相应占比上升至79.22%。

为什么这么短时间内大家开始集体维权了?就是因为当下文学创作的环境已经烂的不可理喻了!如果大家再不集体维权来一场大清洗,当年被这么看好的网络文学就真的完蛋了。

《花千骨》在2015年被曝抄袭多部小说,包括《花开不记年》《箫声咽》《仙剑神曲》《搜神记》等;唐七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袭大风刮过的《桃花债》,而另一部小说《华胥引》被曝抄袭《七夜谈》。然而这三部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都被顺利的改成了影视作品

就现在创作大环境对抄袭的接受程度来说,郭总虽然没有直接对上述两者造成什么影响,但他最大的问题在于:开了一个极为不好的头在《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判决中,郭敬明拒绝道歉,赔款了事,却在后来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拍摄电视剧。这样微薄的惩戒和的巨大利益面前,抄袭付出了什么代价吗?

也难怪到了现在,这个风气变成了“抄袭是可以的!”、“抄你是帮你火!”

而除了电影小说的产业被影响以外。。。。。。其实郭总更大的影响是电影中使用的一些鲜肉偶像。拍这类电影是对明星没有好处的,将自己的形象与郭敬明与IP电影挂钩后,想从这个定型中跳出来就需要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很多粉丝都不分好赖,总觉着自己的偶像怎么棒怎么好,但其实,如果纵容郭敬明与偶像们继续产生这种合作关系,表面上看是对偶像好,但很可能最后导致对偶像完全不利的后果。

当明星的经纪公司尝到了赚钱的甜头而根本不考虑原作是否抄袭的时候,明星想要自己跳出去追寻演技的改变或是角色的突破,就不是他们自己可以说了算的了。而经纪公司背后背后利益集团的操控,不会考虑明星的性格,不会考虑他的内在是否有爱心是否温暖,更不会考虑他们的可持续发展,赚钱才是公司的硬道理

可是话说回来,像《小时代》和《爵迹》这样的IP电影,难道会永远得到人认可吗?在这类电影被大众消费殆尽后,当明星越来越多的承接这类只需要耍帅扮美的电影并且习惯那套拍摄思路后——在这类电影中只需要展示颜值的明星偶像,他们以后的发展前途怎么办?想要追求演技提升,郭总的电影有哪一部能给他们这样的机会?真正肯去拍好电影的导演,会敢使用这些拍惯了颜值IP剧的明星吗?

所以其实,这些明星偶像,也无意间成了受害者。粉丝亦然,试问哪个粉丝希望自己的偶像去演烂片?

郭敬明最大的危害在于扰乱了整个文化市场正常发展轨迹——在他的影响下,创作抄袭成风,对抄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搞圈钱经济——有人说郭总的电影怎样都开创了什么奇幻先河,也算对电影发展起到了帮助。可是我就问一句,当很多人看到奇幻被拍成这样的时候,有多少人会真正找资料深挖奇幻的渊源发展、国外名作怕是更多人一听到奇幻电影就想到郭总,就连带对奇幻产生厌恶了吧

对任何一个文化产业,不管小说还是电影还是奇幻片来说,这都是破坏性的,没有任何发展作用。

现在看郭敬明电影的,有多少是真正从他小说时代追捧到现在的,又有多少是为了自己明星去看的?《小时代1》的票房如果算是令人满意的话,到了《小时代4》的票房就比预期差了很多,败给了同期的《哆啦A梦:伴我同行》《超能陆战队》《战狼》《杀破狼2》,而接下来的这部《爵迹》,票房也没了之前几个IP电影的势头。国庆票房的榜首,是《湄公河行动》。

《小时代》加上《爵迹》四部的票房有20亿左右,哪怕逐渐走下坡路,依然会让郭总继续榨取这类IP电影价值好长一阵。然而观众不是傻子,刚开始吃了一口屎下次就不吃了,哪怕拉来了自己喜欢的偶像,到最后也只会心疼偶像拍这样的烂片,再让他们继续买单,就难上加难了。

劣币驱逐良币已是无奈的事实。可是劣币能够一直在市场流通吗?当所有人都发现劣币的确需要整治的时候,经济已经完全被打乱了,这才是郭敬明终将造成的最可怕的结局。

如果有一天作者们发现自己的创作环境人人自危,只要自己一写出好的作品,立刻被人“借鉴”,法律起诉无效,强制执行没先例,大家一拥而上的强占,然后利用手头丰富的资源与IP做噱头,声称是“自己的原创”而不道歉,没赔偿,之后却有了百万千万甚至几亿的收入——

这样的情景,还给原创者活路吗。

可是是否有人想过,当大部分的原创作者再也不产出以后,靠着那些抄袭的小说、烂片,大家的文学影视文化圈,又能支撑多久呢?难道以后我们就只能看到抄来抄去,又用明星增加噱头的毫无内涵的电影吗?难道我们以后就只能看到字句雷同、剧情相似的看了一本就等于看了一个门类的小说吗?

靠着抄袭的IP却自称“原创”,嘴上说为了粉丝好,实际上把粉丝群体当傻子和捞钱工具。社会虽然对这种现象有批判,但是没有相关的法规明文禁止,甚至没有鼓励措施制止抄袭。我们现在接受的就是这样一个极具包容度的文学影视圈新规则。而这套垃圾规则,是到了一刀斩断的时候了。

针对郭敬明电影质量低下,涉嫌抄袭的事情,一直都是大家吐槽的热点:

@ 故園柴扉:

文学界两大毒瘤:奉旨意耍流氓的周小平,奉金钱旨意耍流氓的郭敬明。

@ 一根细毛儿:

他的粉丝可了不起了,一说抄袭就说“没看过就没发言权”;人家把抄袭对比告诉他们,他们又说“我不是粉,但怎么样我就喜欢” “人家成功了,原作者都没说话,轮到你来质疑抄袭”;“你告诉我郭哪里犯法了,犯法了电影能上映吗?”;“你不能因为一个错误就否定别人所有努力”……我滴妈

@鹦鹉史航:

没想替爵迹拉票,也没读过郭导演小说原著,若任何方面涉及抄袭我也会鄙夷,我只想说,中国电影需要类型突破,如果爵迹之后,玄幻魔幻电影涌现更多超越郭敬明的原创天才,爵迹的破冰是有意义的。

@电影人程青松:

抵制他不单是因为他抄袭或者他的某部电影,是因为他根本和艺术不沾边的原始动机恶心的营销手段他做出来的毫无价值的东西和他传达的价值观。他的东西对电影圈的影响不是一时的,长此以往这些坏的影响会越来越深刻,很难说今后会不会出现更多的人像他一样用水平极差的东西蒙蔽观众的眼睛。

@萝贝贝: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兴起了一股“把郭敬明和爵迹分开评价”的热潮,我的天啊。

首先爵迹的故事支离破碎逻辑不成立,精神内核空洞,视觉效果感受不好(特效好不好不是按照头发数量多少论的),这个片子本身没有看的价值。

其次怎么就不能因为郭劣迹斑斑就给作品差评了?一个人身体力行十多年向社会示范成功大于一切,路径清白不值一提,如此劣币驱逐良币导致他终身背负骂名,完全不过分,他应得的。

最后爵迹抄fate设定的事情掰扯清楚了吗?这就开启国产魔幻新时代了?真魔幻。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林小明Vash(微博@林小明Vash)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新浪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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