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杰 加多宝公司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央视
摘要:【用邱少云营销,应该受罚吗?】9月20日上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侮辱革命烈士邱少云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邱少云的胞弟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加多宝及“作业本”孙杰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一审宣判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2013年5月22日,被告孙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作为微博知名博主,被告孙杰当时已有6 032 905个“粉丝”。该文在31分钟后转发即达662次,点赞78次,评论884次。
而如今的@作业本已有905万粉丝
被告加多宝公司无视微博话语体系中“作业本”“烧烤”的特指现象,于2015年4月16日以该公司新浪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随后,孙杰用“作业本”账号于2015年4月16日转发并公开回应:“多谢你十万罐,我一定会开烧烤店,只是没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进店就是免费喝!!!”
基于此,烈士邱少云的胞弟邱少华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在地图中查看提起诉讼,认为被告孙杰和加多宝公司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邱少云的形象,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用于市场营销的低俗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截止2015年4月17日11时20分,相关微博被迅速转发一万多次,网友对二被告的低俗行为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评论多达两千多条,引发了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强烈的不满,并让邱少云烈士家属的精神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
从2013年事发到如今一审判决,“加多宝侮辱烈士事件”已然引起了网友们对于该事件的属性——“伤天害理”还是“无意调侃”的激烈争论。
有网友认为烈士舍己为国的精神是要被歌颂的,其形象是不容侮辱的,被告孙杰和加多宝的行为是要被强烈谴责的:
也有网友觉得此事无非是个人或者商家,可能是出于商业营销或是其他原因的一句无心调侃,为网络阅读增添些乐趣:
你又有什么想法呢?
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邱少云烈士生前在战斗中表现出的舍身取义、爱国为民的精神,在当代中国社会有着广泛的道德认同,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邱少云享有崇高名誉和荣誉的基础。
被告孙杰发表的言论“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将“邱少云烈士在烈火中英勇献身”比作“半边熟的烤肉”,是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且该言论通过公众网络平台快速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给邱少云烈士的亲属带来了精神伤害。
被告加多宝公司作为国内知名饮料厂商,在其为庆祝“销量夺金”精心策划的“多谢活动”中,应当对所感谢的对象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被告孙杰作为网络知名人士,虽然发表过多篇与烧烤有关的其他微博博文,但在转载和评论数量上、评论内容的激烈程度和社会影响力上,远不及其侮辱邱少云烈士的博文,加多宝公司应当而未对孙杰之前发表的影响较大的不当言论予以了解而进行答谢及互动,导致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产生,再次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造成精神损害。本院认为,加多宝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因此,加多宝公司应当对其言论产生的负面影响和侵权事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为被告加多宝(微博ID:@加多宝凉茶)于2016年9月20日发布的道歉声明
最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的规定,做出如下判决:一、被告孙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二、被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三、被告孙杰和被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摘要:烈士头顶有多大的光环,借用人家的名声营销,你就应当承受同等量级的责任,也可能是唾骂。——新浪小编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