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上诉是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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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30日下午2时,“南京虐童案”当庭宣判,浦口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庭后,李征琴表示坚决上诉,并称其上诉不为申冤,只为真相。

南京虐童案一审在南京浦口法院宣判,被告人李征琴在听法院判决。图/南京浦口法院微博
宣判|养母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获刑6个月
南京虐童案经过3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于9月30日下午由浦口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李征琴对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追访|李征琴:上诉是为了真相
9月30日傍晚,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王常清告诉记者,两人刚从看守所会见了李征琴,其情绪非 常平静,“她希望丈夫和姐姐不要太焦虑,说更挂念的是孩子。”至于孩子的上学问题,王永杰称,李征琴要求表妹妥善安置小孩,继续在原来的学校上学,如果没 有生活费,可向浦口区检察院、浦口区法院申请救助,“庭上,公诉人也表示其会找相关部门对孩子予以救助。据我们了解,司法部门也有该类救助金。”
王永杰称,李征琴表示坚决上诉,“目前已写好了上诉状,请求上级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改判无罪,理由是浦口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其(李征琴)表示虽然上诉改判的希望不大,但是想让大家知道案子的真相,她是被冤枉的。”
回顾|养母庭上先道歉后表示不服
9月30日上午9时10分,在浦口法院二层一法庭内,“南京虐童案”继续开庭。与前两日相比,可容纳约百人的旁听席空了大半。李征琴情绪平静地走上被告人席。前日,李征琴在庭审中企图用头撞墙被当庭控制,庭审结束后,被送往派出所。
庭上,控辩双方继续围绕李征琴对施某某的伤害是否构成轻伤一级、量刑建议、如何保证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等展开激辩。被害人施某某的律师许家斌、被告人李征琴的律师王永杰、王常清强烈要求该案撤诉。
9月30日庭上,李征琴就自己向法庭呼喊、并致法庭休庭一个半小时表示歉意,并称如果该案能依法追究,其都认罪,但公安对孩子的伤情鉴定造假,违法立案,该案从程序到实体违法,判自己有罪,自己不服。每次听到提施某某,李征琴便忍不住痛哭,称“我不认为自己犯了罪。如果我被判了,最受伤害的是我的孩子。”她强烈要求法官能和孩子谈谈,听听孩子的意愿。
9月30日昨天下午2时,法官宣读判决书:浦口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下半年,李征琴将孩子从安徽带回南京抚养,2013年6月,李征琴夫妇在安徽省某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施某某的手续。
场外|亲属法院门口举牌被驱离
庭审3天来,李征琴的爱人、两位姐姐,以及施某某的亲生父母等亲属,一直守在法庭大门外。听说妻子被判了6个月,身为律师的施先生半天未说出话来。施先生最后表示,“肯定要上诉。”
李征琴的两个姐姐从兜里掏出事先写好的喊冤牌,对着浦口法院的大门高声哭喊,“公安造假,李征琴冤枉”,两人被10余名工作人员围住驱离。
施某某的亲生母亲张女士蹲在地上,掩面痛哭,“我表姐有事吗?她的工作还能保住吗?”“我该怎么救我表姐?”
因为害怕被同学说妈妈受审,这几天施某某躲在安徽老家,由哥哥带着。至于将来孩子的读书问题,孩子父亲称,“老家的村里没有学校,到这儿来上又负担不起,这些问题暂时还没想好。”这对亲生父母称,孩子仍在老家盼着妈妈能接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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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如果能认定孩子构成轻伤就认罪
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男童养母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今日继续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征琴在庭上表示“如果法院能严格依法认定孩子的伤构成轻伤,我认罪。如果不是,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认这个案子,将去喊冤。”
在庭审中,被告人李征琴表示,对昨天的行为表示歉意。
进展|审判长宣布对李征琴逮捕
9月29日上午11:00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李征琴不服从审判长指挥,当庭吵闹,被法庭依法训诫,休庭期间李征琴在羁押室试图撞墙,经合议庭评议,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现经本院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庭审|承认打孩子 不认可故意伤害罪
在28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本案是一般家庭暴力还是故意犯罪、孩子损伤程度是否达到轻伤以及被告与孩子是否具有合法收养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案件一直审理到夜里近10点才结束,持续了约10个小时。
被告李征琴当庭承认打了孩子,但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她并不认可。
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被告人李征琴在法庭上表示不接受,称鉴定程序存在严重问题,主要包括刑事立案时没有出伤情鉴定即拘留,作伤情鉴定时其没有到现场以及在验伤时仅有一名法医在现场等,李征琴当庭申请重新(伤情)鉴定。
“打孩子确实不妥当,如果法院判我无罪,我还是会认真教育宝宝的,不会因为出了这件事就放松教育。但要是我被判刑了,我工作失去了,连社保都没有了,可能就带不了宝宝了。我有罪,怎么面对宝宝,怎么教育他。”李征琴在法庭上数度哽咽。
直击|养母提到孩子失声痛哭
提起小虎,李征琴情绪很激动,多次哽咽、失声痛哭。她说虽然自己和小虎是养母和养子的关系,但自己对他像亲生儿子一样。李征琴回忆说,4月5日凌晨,她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当时孩子也在派出所,看到她走,哭了。她听到后,失声痛哭,一度没办法回答问题。据她称,自己有高血压,开庭前几天就休息不好,天天要吃药。28日在法庭上,她多次跟法官提出,自己头疼,要喝水。
解释|打孩子是因其说谎话
“我没有犯罪,对指控我故意伤害很有异议”,对于检方的指控,李征琴不认罪。她称,自己当天确实打了孩子,但没有打得那么重,也不可能构成轻伤。
讲到当天打孩子的原因,李征琴称,主要是因为孩子当天向她撒了谎,而且孩子一直有撒谎的毛病,她担心孩子以后会学坏。
李征琴说,平时她都很有耐心教施某某,这次打施某某是因为他说谎。“说谎的习惯涉及到孩子长大后的品行问题”,李征琴说,施某某经常撒谎,考试抄别人的,她和丈夫教了施某某3年,都没有成效。
证据|养母收养手续所用证明被指伪造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诉人询问被告人的时候,详细地了解了李征琴当时办理孩子收养手续的过程,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办理收养手续时使用的无子女证明上面的印章与当时机关存留的印章不一致,是伪造的。不过伪造的无子女证明的行为受到了李征琴的矢口否认,称对该证明不知情。辩护人则认为收养关系存在与否,不影响被告人是否有这个认定,试图阻止公诉人的询问。目前李征琴与男童是否具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还没有得到合议庭的确认。
发声|“刚开始全家人反对收养”
李女士说,她小时候在老家来安生活,后来到南京定居。表妹一家一直生活在来安,小宝是表妹的第三个孩子。小宝的出世,其实是表妹意外怀孕所致,因为家中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经济又实在困难,孩子出生不久,表妹就流露过让她收养小宝的想法。
出于亲情和想帮助表妹一家,李女士答应等孩子大一些再考虑。没想到,当她把收养小宝的想法告诉老公和女儿时,遭到全家人的反对,“后来我慢慢地做工作,老公最终同意了,但表示如果领养,就必须认认真真地培养。”

被打的孩子
案情|养母用抓痒耙跳绳殴打男童
2015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李征琴在其家中因为家庭教育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对男童施某某殴打,致其体表分布范围较广泛挫伤。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施某某伤情已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李征琴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京华时报、中国新闻网、安徽网、现代快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