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警方鉴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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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4月4日,一组南京“虐童”照网上疯传,迅速引起舆论关注。今天,养母李征琴庭上称我不相信孩子受伤那么重,公安机关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时我应该在场,我申请重新鉴定,学校是报复我。

庭审现场
庭审|南京虐童案养母:学校报复我
“从拘留到取保候审出来之前,我都没有看到任何伤情鉴定”李征琴在庭审时说。对于警方关于男童一级伤情鉴定,李征琴表示不接受,称不是故意伤害,没有打得那么重。
李征琴还在庭审现场陈述了重新申请伤情鉴定的几点理由,认为鉴定程序有严重问题,在刑事立案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将其拘留。
李征琴认为,应该陪着宝宝去鉴定,公安机关向鉴定部门移送四份送检经过,是四个不同版本的送检情况,在弄虚作假。
证据|养母收养手续所用证明被指伪造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诉人询问被告人的时候,详细地了解了李征琴当时办理孩子收养手续的过程,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办理收养手续时使用的无子女证明上面的印章与当时机关存留的印章不一致,是伪造的。不过伪造的无子女证明的行为受到了李征琴的矢口否认,称对该证明不知情。辩护人则认为收养关系存在与否,不影响被告人是否有这个认定,试图阻止公诉人的询问。目前李征琴与男童是否具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还没有得到合议庭的确认,庭审还在进行当中。
检方指控|养母李征琴不认罪
检方指控称,“虐童案”的当事女主角、男童“小宝”的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李征琴本人认为,她自己虽然有过错,但并没有犯罪。其辩护律师称将替李征琴做无罪辩护。李的“虐童”行为构成犯罪与否,或将成为本次庭审的争议焦点。

案情介绍|养母用抓痒耙跳绳殴打男童
2015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李征琴在其家中因为家庭教育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对男童施某某殴打,致其体表分布范围较广泛挫伤。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施某某伤情已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李征琴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
养母发声|“刚开始全家人反对收养”
李女士说,她小时候在老家来安生活,后来到南京定居。表妹一家一直生活在来安,小宝是表妹的第三个孩子。小宝的出世,其实是表妹意外怀孕所致,因为家中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经济又实在困难,孩子出生不久,表妹就流露过让她收养小宝的想法。
出于亲情和想帮助表妹一家,李女士答应等孩子大一些再考虑。没想到,当她把收养小宝的想法告诉老公和女儿时,遭到全家人的反对,“后来我慢慢地做工作,老公最终同意了,但表示如果领养,就必须认认真真地培养。”

被打的孩子
事件回顾|“确实气狠了,没控制好情绪”
“说真话,那次的确气狠了,没有控制好情绪,直到公安局通知我,我才看到老师拍的照片,当时感到很吃惊!”李女士说,她有高血压,那天打过孩子之后头痛得厉害,便上床休息了。之后几天,小宝都是由养父照料,孩子也没有说什么,每天照常上学。

被打的孩子
冷静思考|“如果还有机会,我还他轻松”
“我冷静下来之后,把整个事情都反复回顾了,发现自己的确考虑欠周全。”李女士说,自己太过于希望孩子成材,太迫切了。如果还有机会,她一定改变教育方式,轻松教育,让孩子有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
致歉自责|养母:将加倍关爱弥补过失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受害儿童的生母系表姐妹关系。2013年6月,李某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受害儿童带至南京的家中进行抚养。
接着,辩护律师宣读了李某的致歉信,她在信中表示,“因孩子犯了一些小错,自己情绪一时失控,而将孩子打伤, 事后我非常悔恨,并感到深深的自责,我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孩子亲生父母的托付……我向孩子道歉,向孩子的亲生父母道歉,向孩子的养父道歉,向所有关心孩 子的公众道歉,今后,我将用加倍的关爱来弥补我的过失,使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
生母求情|孩子生母为养母求情
孩子生母张传霞向检察院人员介绍,她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给小磊一个好的教育环境,3年前,她将6岁的小磊送养给表姐,双方办了领养手续,小磊在南京生活学习。
张传霞称,她知道表姐离婚,其孩子也没和她一起生活,不知道领养小磊不符合法律程序。
张传霞认为,希望表姐能早点出来,“孩子能回到一个完整的家庭。”
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安徽网、现代快报等报道)
编辑:SN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