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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警车违停被扣:认可处罚

警方回警车违停被扣:认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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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16日下午,在长沙岳麓山脚下的登高路上,一辆车牌为“浙·J1535警”的吉利帝豪车被城管扣留。扣车单位为长沙市岳麓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橘子洲中队。

台州警方|既然违规就认可处罚

记者从台州公安方面证实,涉事警车属台州警方所有,事发时的确存在违规情况,对长沙城管的处罚表示接受和认可。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在城管检查过程中,警车驾驶员仍坐在车上,若执法人员提醒此处不能停车并要求挪车,驾驶员可立即将车驶离人行道。

“城管执行交通管理依照的是《交通法》。在处理车辆违规时,城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交警监管和处罚,但不具备直接现场扣车的执法权限,如违停车辆需扣留或拖车,还要交由交警来执行。”宁波城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不过,台州警方表示,既然该警车存在违规行为,就应该依法接受处罚,并认可长沙城管的执法行为。

事件详情|警车人行道违法停车

驾驶该警车的人员下车后曾要求现场处理,但橘子洲中队仍将警车暂时扣押。

“人行道停车本来就违法,警车也一样处理。”橘子洲中队一队员告诉九派新闻记者,该警车停在岳麓区中国银行麓谷支行门口的人行道上。

按照这位队员的说法,警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九十三条,待车主提供是否因公停车的证明之后,可由大队回复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去大队陈述。

网友猜测|该车可能为套牌车

在网上有人还说城管很威武,依法办事值得称道,“别让那警车跑了”。但也有网友猜测,该车可能为套牌车,敢套警察的车牌,也胆子太肥了。

法律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南京一排警车集体违停全被贴罚单 旁有禁停标志

延伸阅读|警车违停被贴条 网友赞交警“一视同仁”

“为咸阳交警点赞,一视同仁!”8月6日下午3时许,网友“风云三尺剑6963”微博发帖称,刚刚路过安虹路时,见到一辆车牌号为“陕D10××警”的警车因违法停车被贴条,称赞交警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其发布的微博图片显示,一辆制式警车停放在人行道上,车内无人,驾驶座一侧车窗被贴了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一位民警说,微博里那辆警车上的“告知单”确实是他们的民警下午开具的,属于正常执法。安虹路本身没有划停车位,违法停车现象比较严重,很多人经常将车停在人行道上,因此这里一直是他们的重点巡查路段,几乎每天都会不定时过来巡查。

“警车和民用车辆在管理上是一样的。”该民警说,非执行公务中的警车“违停”处罚标准同社会车辆一样,没有任何区别,都必须按照法规接受处罚。

对于警车被贴条一事,有市民认为,以前总认为警车可以随意停放,没想到也会被贴条,对交警这种一视同仁的做法应该表扬。也有市民说,希望违停警车能够按照规定缴纳罚款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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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长江新闻、华商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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