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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马车祸肇事者曾报警

南京宝马车祸肇事者曾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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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公布的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的鉴定结果再次引爆了舆论,针对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鉴定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一结果,受害人家属表示难以接受,将考虑申请重新鉴定。一位受害人家属曾要求交管部门及相关鉴定机构向其公开鉴定过程,物证、人证等,但是他没有得到相应的答复。

细节披露|肇事者事发前曾报警称有人害自己

近日,有网民对我院在批准逮捕王季进涉嫌刑事犯罪时是否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一事进行询问,要求予以回答。

案情进展|南京警方再次通报鉴定结果

时隔两个多月,南京警方再次通报“620”宝马车祸惨案最近情况:经医学鉴定,肇事司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受害人家属,他们对新出具的情况通报非常不理解。

记者从南京交管官方微博上获悉,就“6·20”宝马案发布的最新消息称,该事故肇事司机王季进经权威机构鉴定,其在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据了解,发生在2015年6月20号下午1点53分,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宝马车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宝马车司机王季进存在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行为,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195.2公里/小时,还存在闯红灯行为。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进行司法鉴定,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虽然鉴定结果已经过去了数天,但是,受害人家属还是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受害人家属|不能接受事实 感觉很无助

受害者父亲薛玉翔回应:“特别难过,是接受不了的,小孩从小是他爷爷奶奶带大的,我肯定不能接受这东西,我绝对不能接受这种事实的话,怎么说呢,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也感觉很无助。”

薛玉翔告诉记者,儿子不幸遭遇车祸时才25岁,也是家中的独子,事情发生后,身为人父的他,还要和80多岁的父母亲多番沟通,安慰两位老人的情绪,对现在的一纸鉴定书表示怀疑。认为这个案子前后的巧合点,巧合的东西太巧了。7月3号,王季进的代表律师要求南京检察院做到鉴定,8月31号才出了报告,这之间也有一个多月了,报告做的,这个事情我肯定感觉很荒唐。

案情细节|受害人父亲:对方无歉意

薛玉翔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称到目前为止,肇事方只先前垫付了5万元人民币,至今也无道歉之意。他先垫付了5万块钱(人民币),实际上这5万块钱(人民币)远远不够,我现在光借外债也借了10几万(人民币),然后,后面面也没有见,也没有跟我们打过招呼,一点内疚的话,向我们打招呼都没有。

据悉,南京警方表示,根据法律程序已将司法鉴定意见告知事故当事双方,如果当事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结果存疑|家属要求公开物证遭拒 申请重新鉴定

马先生是南京“6·20”宝马肇事案中一名受害者的丈夫。他对记者表示,对这一鉴定意见他们难以接受,目前正与律师及另一受害人家属沟通,考虑换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做一份鉴定。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由哪一家机构来做。

马先生说,他曾要求交管部门及相关鉴定机构向其公开鉴定过程,物证、人证等原始材料以及鉴定的科学依据等等,但是他没有得到相应的答复。因此,他考虑重新委托一家机构进行鉴定。

针对关于此案的许多传言,马先生说:“我相信交管部门的处理是公平公正的。这起交通事故受到媒体如此高的关注,应该不会有哪一个机构或个人要故意作假维护肇事者。”但他不能接受的是,只给他一个鉴定的结果,而不是公开透明地向他展示鉴定过程、证据、依据。

网友担忧|精神问题成脱罪之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曾经专门针对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状况做过调研。他向记者表示,公众对本案可能存在的误解之处在于,犯罪嫌疑人经过鉴定有精神障碍,但不意味着其不必承担责任,而是“限制追究刑事责任、减轻处罚”。“换句话说,在法官进行判决时要进行综合考量,如果加重情节较多,即便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鉴定结果,也会予以重判。”程雷说,“即精神鉴定结果和最后的判决结果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系。”

有不少网友担忧,类似“间歇性精神障碍”会成为有钱有权者逃避处罚的避风港。但据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观察,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伪证罪不是开玩笑的。医生会冒着犯罪的风险去做这个人情吗?我想绝大多数不会。”孙东东说。

媒体追问|定罪量刑会有什么变化?

1、“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什么病?为什么之前没发现此人患病?

南京交警公布的鉴定结果显示,“南京宝马肇事案”肇事者“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对此许多网友表示质疑,有网友疑问:“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到底是种什么病?为什么之前没发现此人患病?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副主任、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李献云向记者介绍,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和精神分裂症有些相似,但这种病发作时间很短,发病前和发病时患者有可能会出现妄想、幻觉。患有这种病的患者可能此前没有任何征兆,只是在突发情况下突然发作。

2、犯罪嫌疑人如何拿到驾照的?如果拿驾照后患病,为何还能上路?

南京交管局: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于1998年12月报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当时医院对于申请人王季进出具的有关检查结果表明,无妨碍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根据此结果,对其申请予以许可。其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审验驾照时没有向警方说明过有精神方面的障碍。

3、什么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诉讼法专家、南师大法学院李建明教授表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刑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鉴定结论看,肇事司机王季进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这样的精神病人,不发病其行为状态与常人无疑,但发病时就难以完全自控。

4、时隔多日鉴定准确吗?

然而,王季进被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时,距离案发已经有多日,还能对他事发时的精神状况准确鉴定吗?李建明教授说,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有一套完整、严格而科学的程序,通常会结合当事人事发时的表现、事发后的行为以及日常言行举止等进行综合检测鉴定。“从已经披露的情况来看,王季进开车前曾情绪异常,目击者说他不断讲‘烦死了,烦死了’。事发后,一个人跑到桥底下躲起来,被带到派出所后出现以头撞墙、撕咬民警等行为,极不配合调查,警方不得不给他戴上头盔进行约束。”李建明教授说,这些异常表现,与司法鉴定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印证的。

5、定罪量刑会有什么变化?

王季进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对他的定罪量刑会有什么影响?李建明教授说,此前,南京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依法批捕,是根据他超速、闯红灯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等情形来定的。这个罪名属于过失犯罪。如今,经司法鉴定,王季进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就排除了他在案发时存有主观上的故意,也不能以量刑更重的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对他追究刑事责任了,因为后者属于故意犯罪。根据目前各种要素,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定罪,他面临的刑事处罚不会超过7年,再考虑到他的精神疾病鉴定结论,会被减轻处罚,量刑估计3年到7年之间。

事故回顾|宝马车时速195.2公里 致两人身亡

6月20日13时53分,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2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740轿车撞击后,后半车身几乎解体。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6月21日,警方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6月20日13时40分许,肇事嫌疑人王季进驾车从某装饰城前往江宁,在途中肇事,弃车逃逸后被抓获。经勘查,事故现场未发现毒品。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说,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195.2公里/小时。宝马车还存在闯红灯行为。

  • 南京官方回应宝马撞人案鉴定9大疑问

    对肇事嫌疑人王季进的司法鉴定结果一经公布,便受到公众强烈关注。截至9月7日17时,微博评论已达1.6万余条,转发1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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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马撞人案还得有一个合理解释

    “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最适用于平时没有精神病的,在作案时“突发”精神病的嫌犯,而用这种“偶然巧合”来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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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车祸家属:或申请重新鉴定

    那么,家属是否会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他表示,将和家人商量后再做进一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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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问南京宝马惨烈车祸鉴定过程

    记者7日采访相关鉴定机构和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南京交管局”),详细了解了整个鉴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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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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