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会东县:狗不栓链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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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8日,会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城区内开展捕杀流浪犬只的通知,并要求除司法机关因侦察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犬只带至公共场所。携犬只户外活动时,必须由主人拴犬链(绳)跟随或用笼具装载。
详情|会东县发布捕杀流浪犬只的通知
9月8日,记者从会东县获悉,该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城区内开展捕杀流浪犬只的通知,并要求除司法机关因侦察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犬只带至公共场所。携犬只户外活动时,必须由主人拴犬链(绳)跟随(绳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或用笼具装载。
通知|携犬只户外活动需栓犬链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将在城区内捕杀流浪犬只。该县要求,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各机关单位、县城辖区内人民群众所饲养的犬只必须拴养和圈养。如犬只未拴套出现在街道或公共场所,一律视为流浪犬只,由该县规建局组织专业人员捕杀。捕杀后的流浪犬只将统一填埋处理。
如犬只认领的,必须承担捕杀费用,并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拒绝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案例|国内类似新闻并不罕见
2009年5月,中国陕西洋县因频繁出现流浪狗、野狗攻击人,导致多人感染狂犬病死亡,采取了捕杀流浪狗、野狗的政策。
2011年3月,浙江丽水市执法局联手各个社区、街道执法大队对市区犬类进行排查摸底,对流浪犬一律捕杀。类似的捕杀多采用不人道的方式,如投毒、淹死、电死甚至直接用棍棒打死,引起部分人群不满。
2013年,浙江玉环相关部门对未免疫挂牌的犬只用叉子当街捕杀,血腥的场面“吓哭了一个两岁的孩子”。
调查|大规模捕杀对于控制没有显著作用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表示,有些情况下大量捕杀流浪狗会导致幸存的狗进入新的区域,流动性增强反而会增加狂犬病的风险。而且,大量捕杀流浪狗会让幸存者获得更多的食物,从而增强其生存和繁殖能力,并且足以让幼狗活到成年。所以几年之内,该地区流浪狗的数量又会回升到最初的水平。
盘点|国外如何对待流浪狗
美国设有流浪动物收容中心,被抓捕的流浪狗会被收养3到7天等待认领或领养,在无人领养的情况下,再对其实施安乐死。
澳大利亚会针对流浪狗先进行评估,只有不适合收养的流浪狗才会进行安乐死,通过评估的狗经过绝育与疫苗接种后进入收养程序。
日本则主动出击,派出遗弃宠物回收车回收主人不要的宠物,在收容所7日内如无人领养会送入毒气室进行人道处置。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四川在线、江苏卫视、成都商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