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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禁毒大队:干部尿裤子拒检

衡阳禁毒大队:干部尿裤子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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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7月底,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其官方网站的“创新实践”一栏中发布信息披露,针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隶属于衡阳市的衡阳县今年专门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坚持“涉毒嫌疑必检、涉毒疑犯必究、涉毒案件必挖、涉毒公职必查、涉毒场所必罚。”

红头文件|党员干部吸毒可直接双开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上述《办法》共计13条内容,明确了“吸毒行为”和适用对象,在处理措施上则针对适用对象的行为程度和关系隶属情况作出明确安排。

其中规定,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党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而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国家公职人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全国鲜见|政府发红头文件治理党员吸毒问题

地方党委、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专门出台针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的处理办法,在全国鲜见。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自《办法》出台至今,衡阳县已经有39名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被查出涉毒,其中18人名单及处理结果已被公布,另有21人目前尚在调查处理阶段。

情况通报|18名党员、公职人员“涉毒”

2015年2月13日,当天出版的衡阳县县委机关报《今日蒸阳》第二版在当地群众、干部中格外“抢手”。

原来,这个版上刊发了衡阳县纪委监察局发布的《有关案件情况通报》。在这份涉及数十人被处分的通报中,有18名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被单独列出,他们分别任衡阳县国税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镇法律服务所主任以及小学教师、医院职工等。而他们受到处分的原因相同:均是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吸食毒品。

8月11日,衡阳县纪委办公室王主任向法晚记者介绍,除了上述人员外,目前还有20多名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被查出涉毒,目前正在调查处理阶段。而据阳武元透露,目前涉毒被查、尚未公布处理结果的具体人数是21个。

规范流程|后续“跟踪”每月定期尿检3次

衡阳县纪委告诉法晚记者,他们还对涉毒的党员、公职人员进行后续“跟踪”,由所属单位会同公安机关,每月对其进行三次以上毒品尿样检测,拒不执行尿样检测者,有关单位可采取相关措施予以配合。

对这些人员进行尿检的地方,就位于设置在衡阳县防疫站的美沙酮诊所,于今年1月26日启用。

依照规定,每个月的10号、20号和30号,上述涉毒人员要到这里进行尿检,尿检的周期大概在1年左右。据工作人员介绍,尿检结果会及时上报到涉毒人员单位及县里有关部门,随时把握人员动态。

毒”害现状|群众对公职人员吸毒反映较多

2015年8月11日上午,在谈到上述《办法》出炉的背景时,衡阳县纪委副书记阳武元则向法晚记者坦言,自去年以来,当地群众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的反映的确比较多,在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中,也发现确有此类问题。

“比如少数吸毒的公职人员,长期不上班,单位也找不到人,已经严重影响工作,对家庭、自身的损害也很大。”阳武元说,“这些人员吸毒,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必须严肃查处的。”

查处难度|曾有干部在检测室尿在裤子上

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肖大队长也坦言,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毒案件的查处上,相对更难一些。

“首先,他们吸毒隐蔽性要更高,特别是吸毒的场所,非常隐蔽。此外,这类人员被查出后还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一些渠道来逃避处罚。”肖大队长介绍。

还有就是取证难。据介绍,公安机关去年在查处当地运输交通部门的干部涉毒案时,有一名干部坐在检测室内耍赖,拒不接受尿检,甚至把尿撒在了裤子和身上。“他们认为不接受尿检,就没有证据,实际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强制检测。”肖大队长说。

禁毒形势|打击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近年来,湖南省已经成为我国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阵地之一。在公安部部署的百城禁毒会战中,衡阳市就作为外流贩毒重点城市纳入了会战名单之列,衡阳市西北部的衡阳县近些年在打击毒品犯罪上也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3月,在公安部禁毒局、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精心指挥和河南、广东等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衡阳县公安局主办,成功破获公安部“2015-2·13”毒品目标案件,共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5人,缴获氯胺酮(K粉)毒品766.66公斤,制毒原料816公斤,扣押涉案车辆5台,缴获毒资300万元。

深入剖析|新型毒品犯罪问题凸显

有衡阳市资深禁毒干警向法晚记者介绍,从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衡阳地区新型毒品来源主要是广东,传统毒品主要来自云南。而从目前看,新型毒品犯罪要占比较大。

该干警透露,目前传统毒品在衡阳县几乎已经萎缩殆尽,该县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2000多人,绝大部分都是吸食新型毒品。

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肖大队长也向法晚记者表示,从公安机关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该县被查出的涉毒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也是吸食新型毒品,比如冰毒等。

典型案例|湖南临湘原市长被指吸毒两年多

4月21日,湖南岳阳市委、市政府通报,临湘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卫国涉嫌吸毒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调查。23日,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龚卫国涉嫌违纪,省纪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有关龚卫国吸毒的“旁证”基本取证完毕,至少有4位与其一起吸食过毒品的人员被调查,包括一名与其有过性关系的女子。据该女子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信息,龚卫国至少已吸食毒品两年多。

媒体评论|官员吸毒形同官场“危险驾驶”

对公职人员吸毒行为保持零容忍,或需要更加严厉的法规支撑。鉴于公职人员吸毒的危害性及其可能给政府形象带来的损害,应当进一步作出规定,一旦发现公职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一律开除公职、不得再行录用。否则,相关法规的弹性,在具体实施中极易被利用来包庇和开脱有关吸毒官员。

公职人员吸毒,败坏官场风气、损害公众利益,形同官场醉驾、飙车,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对这类违法违纪行为就该“重典治乱”,比照“危险驾驶罪”,加以严惩。只有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那样,给公职人员套上禁止吸毒的法规紧箍,这一股官员吸毒之风才不会蔓延开来。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法制晚报网 、新京报、钱江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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