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官车祸案:三方诉求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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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2月11日,在河南沁阳市老沁河桥上,沁阳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张学林驾驶着灰白色力帆牌小轿车,与一辆本田越野车相撞,然后死亡。出事后,沁阳公安机关没马上立案,而是事发两个多月后,在检方介入下,才予以立案。另外,沁阳司法部门认定的肇事司机王浩斌,疑似“顶包”。围绕着张学林之死,仍有众多谜团待解。
案件详情|张学林车祸案谜团重重
2013年2月11日晚8时30分,在河南沁阳市老沁河桥上,沁阳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张学林驾驶着灰白色力帆牌小轿车,与一辆本田越野车相撞,然后死亡。这一年,他54岁,离正式退休还有6年。
张学林去世后,家人认为,这仅是一起意外车祸,况且当时公安机关也锁定了肇事司机王浩斌。张学林遗体在家中停放期间,王浩斌父母也前来吊唁,并提出赔偿。
但张家人并没理会,处理完后事,他们却听说,事发当晚,沁阳市交通局下属的地方道路管理所职工拜林龙对交警说自己是肇事司机,第二天上午又“翻供”否认。
张学林的妹妹张兰(化名),也在沁阳市公安局任职,哥哥去世后不久,她还遭遇无故免职,更离奇的是,事发后肇事车辆的乘坐人员,至今已出现多个版本,共涉及8人,且多在政府部门工作。
记者在对该案长达一年时间调查中还发现,目前沁阳司法部门认定的肇事司机王浩斌,同样疑似“顶包”。
长期关注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前督察专员张南京透露:“王浩斌根本没肇事时间,且有证据证明,他甚至未接触过肇事车辆。”
开庭再审|死者律师为被告辩护
2015年7月20日,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警官车祸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这次开庭,距案发已2年5个月,距一审判决也已近9个月。
记者注意到,7月20日庭审现场还出现了罕见一幕:被告人王浩斌始终说自己是肇事者,受害方律师在法庭上却为王“辩护”称他不是,并出示了诸多证据,以至于王浩斌及他的律师十分尴尬。
一审判决|判肇事者王浩斌刑期4年6个月
2014年10月28日,沁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浩斌刑期4年6个月。
提起抗诉|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本案的犯罪事实”,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下达后,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向焦作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害人家属及被告人也均提起了上述。
2015年8月21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终审裁定写道:“原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浩斌交通肇事的时间事实不清,证人证言相互矛盾,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接处警报警单相互矛盾。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本案的犯罪事实,原审判决事实不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南沁阳市人民法院(2014)沁刑初安第0000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2014)沁刑初字第00003-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
“二、发回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谜团待解|张学林车祸案调查过程充满谎言
[陌生来电]
2013年2月11日,正好是大年初二。那天,张学林的妹妹张兰与孩子在天津过年,晚上9时13分,一陌生来电打到她手机上,接通后,有个女人连续急促地喊道:“张学林书记出事了,快来吧……”但对方并没表明身份。
次日,张兰便赶回沁阳料理后事,大约两天后,她感觉到那个电话很诧异,就回拨了过去,而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是:“我是李玲的姐姐,李玲前几天出车祸受伤了。”
按照沁阳司法部门说法是:“张学林出事时李玲也在车内乘坐。”也就是说,李玲是张学林车祸案中非常重要的目击者。但李玲对司法部门的描述又比较怪异,她说自己出事后就晕了,醒来后,发现躺在出事车辆前引擎盖上,头部朝向挡风玻璃。可记者在出事车辆照片上看到,车辆挡风玻璃并没与四周断裂,玻璃上也无可钻过人体的破洞。
有个细节让张兰不解:“我和李玲虽认识,但几乎没交集,她怎么知道我电话?”
另一个疑问是,张学林出事时是晚上8时30分,当晚沁阳上空飘着雪花,路况并不好,张为什么会和李玲在一起?
[没那么简单]
张学林去世后,王浩斌家人便开始多次催促进行赔偿,且赔偿数目一直增长,条件是不上访。
2013年4月前后,沁阳警方找到张兰,称王浩斌家人在局里放了80多万元,希望能尽快按照程序把赔偿金领走。“虽然我哥不在了,但客观来讲,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本赔不了这么高。”张兰感到疑惑。
在这期间,张家人不断听到有人私下提醒:“张书记的车祸,没那么简单。”随后几个月,张家人开始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能彻查张学林案。
可到了2013年12月3日,张兰突然被沁阳组织部门免职,“很突然,我都不知道什么原因。”
[多个神秘人]
张学林案最大争议为,王浩斌到底是不是肇事者?以及肇事车上乘坐人,为何在不断变化、增加?
一审时,公诉机关称,王浩斌驾驶车辆内还乘坐着沈小正、李小联、麻纪东、梁谱、张巍巍。记者调查发现,沈小正与李小联为私营企业老板;麻纪东是沁阳市西万派出所民警,有信源指明,事发当晚,是他指示拜林龙去冒名顶替;而梁谱系沁阳市西万镇党委副书记;张巍巍则是沁阳市水利局丹西分局工作人员。
而就在该案持续发酵过程中,又出现一个叫武磊磊的人,也称自己在肇事车内。检方人士向记者透露,沈小正、武磊磊、李小联多次向办案机关提供虚假证言,阻碍办案机关及时查明事实,给诉讼工作带来了难度和困难。
就在各方对乘坐人数量争执不休时,不久前,又出现一名叫王飞(谐音)的人也在车上,不过有信源证实:“王飞在出事前中途下了车。”
[王浩斌收监期间工资照发]
另需要指出,王浩斌被警方收监近20个月时,每月工资依然按时发放,并在狱中享有津贴,原沁阳市委书记魏新洪(2015年7月29日被检方监视居住)称:“可能因为还未判刑。”
还有,王浩斌曾被取保候审过,在警方人士提供的案卷里,他的取保理由主要是“根据局领导安排”。
[多名官员隐身]
资料显示,在肇事车上的官员还有,沁阳市公安局西万派所民警麻纪东,沁阳市水利局官员张巍巍和西万镇党委副书记梁谱。
西万派所民警麻纪东曾在车祸发生后隐身数月,后在沁阳市检察院调查过程中被发现。麻纪东因车祸发生后,擅自离开现场,不救遇难同事,被沁阳公安局给予处分。之后,麻纪东又因妨碍作证罪被警方逮捕。
张巍巍系沁阳市水利局丹西分局员工。张巍巍在事发近1年半后,才向警方承认,自己在肇事车上。
梁谱也是在事发近一年半后,才在警方询问中承认自己在肇事车上。
据反映,梁谱在隐身期间还获得了提拔,由副镇长提拔为镇党委副书记,成为沁阳市西万镇第三把手。
案情回顾|历时2年半仍无定论
2013年2月11日,即这年春节的第二天,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车祸死亡。
案发当晚,沁阳市交通局拜某自称是肇事司机。但得知张学林死亡消息后拜某翻供。
2013年2月12日上午10点30分(事发13小时后),王浩斌自河南洛阳正骨医院向沁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打电话,自首自己是肇事车辆驾驶员。
2013年4月28日(事发2个月17天后),沁阳市公安交警大队下发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浩斌为肇事司机。
2013年5月2日(事发2个月21天后),沁阳市公安局将王浩斌刑事拘留。
2013年至11月3日(事发8个月22天后),沁阳市公安局主动为王浩斌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后审的理由是:王浩斌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暂不适合羁押。
2014年2月11日(事发1年后)沁阳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王浩斌交通肇事一案。
2014年7月8日(事发1年5个月后),沁阳市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审理王浩斌交通肇事一案时,死者家再度指出“王浩斌取保候审存在病情造假可能”,并要求对王浩斌当场验伤。
2014年7月10日(事发1年5个月后),新的法医鉴定认为,王浩斌的病不影响羁押,王浩斌遂被再度收监。但警方始终不对外公布对王浩斌新的法医鉴定报告。
2014年10月28日(事发1年8个月后),沁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浩斌刑期4年6个月。
一审判决下达后,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就此案向焦作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害人家属及被告均提起上诉。
2015年7月20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警官车祸案”。
2015年8月21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本案的犯罪事实”为由,将案件发回沁阳市人民法院重审。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新闻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