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城管队长被砍案12人获刑

新浪热点
摘要|2014年8月1日,吉林市龙潭区八家子村发生一起因征地引起的纠纷。现场村民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其中,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在冲突中身亡。2015年8月25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审理,12名涉案人被依法判刑。
法院审判|1人被判死刑 11人被告妨害公务
事发后吉林市官方曾通报称,按照依法征收组织预案,经法院宣读裁定书后,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带领执法人员在依法征收范围内设立警戒线过程中,十余村民突然手持镰刀、匕首、棍棒、汽油弹等凶器,对执法人员进行攻击。整个过程约3分钟,致使邵罡等执法人员受伤,邵罡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距事发一年后的8月25日上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判。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徐忠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1名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案件还原|持镰刀、锄头对执法人员进行群攻
经法院审理查明,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指挥执法队员在征收现场设置警戒线,并对拒绝离开的被告人徐忠文、楚志喜等人进行劝说。其间,被告人徐忠文持事先准备好的镰刀、尖刀各一把冲向执法队员,用尖刀刺中邵罡左上腹部一刀。
其他多名被告随后持事先准备好的镰刀、锄头、燃烧瓶对执法人员进行群攻,导致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王勇面部及左耳被烧伤,城管执法大队副中队长王刚右手腕骨折,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林绍明上胸部被砍伤,执法队员刘阳右大腿被砍伤,刘彦右腋下、右上臂被刺伤,李伟右手拇指末节指骨骨折,张宝华面部、双耳、颈部被烧伤,丁伟左侧眶周挫伤,马明左膝关节损伤。被害人邵罡被他人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邵罡系被单刃刀刺破腹腔大出血,并形成多处刺创,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刘阳右大腿外伤,构成轻伤二级,王刚左侧桡骨骨折累及关节面,构成轻伤一级。王勇、林绍明、刘彦、李伟、张宝华、丁伟、马明伤情均构成轻微伤。被损坏的警用盾牌五个及警用防刺服一件,经鉴定,合计价值人民币1355元。
村民证言|执法队先动手 砍伤执法队员是误伤
吉林市八家子村原先的许多土地,如今已经有了新的名字——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惨剧发生的地方,四周都已是现代化的工厂和正在开工建设中的厂房工地,绕过几个人工堆成的土丘,能看到几片庄稼地,庄稼地旁的临时窝棚外挂着“誓死保卫土地”的横幅。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就倒在了这里,吉林市龙潭区拆迁办主任孙海涛介绍了当天的情况。
孙海涛:我们根据龙潭区法院裁定书对这个地方依法执行,到现场之后,咱们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领着执法人员在设立警戒线的过程中,突然之间,村民非常不理智的发生了这种暴力抗法案件。
孙海涛的介绍与吉林市发布官方微博的公告基本相同,然而在村民依玉成的叙述中,8月1日上午发生的事情却是另一个版本。他说,执法队先动了手。
依玉成:进地就是就把那个看地的,我们都在地上看着,不然怕他强行啊,进地就往人身上喷灭火器,人喷急了,动都手了。
关顺,八家子村村民,他年近六十的父亲是目前被刑拘的10名村民中的一个。他说砍伤执法队员,是村民在混乱当中的误伤。
关顺:他们先对动手,喷的灭火器,村民都看不到了,全是灭火器那个白色的烟,都看不到了,村民就拿着镰刀来回左右这么整,有可能就砍伤。
矛盾冲突|征地纠纷由来已久 村民曾多次上访
据孙海涛介绍,八家子村97%的村民都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此次涉事的十几户从2012年开始不断上访、诉讼。但由于所提出的拆迁补偿要求太高,一直没能达成协议。此次执法,是依照法院所做出的裁决,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孙海涛:依据2014年7月11日法院做出的裁定书,我们依法做这项工作,这个东西是合法的,合规的,而且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咱们在履行咱们的工作,现场又宣读了一部分,因为签定协议比例已经达到97%点多,只是剩这十几,二十几户未签订协议,他们的诉求远远高于吉林市当地整地补偿政策所规定的补偿标准。我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土地补偿价格是98块钱每平方米,但是这些村民要求840元每平方米,98跟840之间差了多少倍。
然而,依玉成却认为,拆迁人员的法律依据站不住脚。因为包括自家在内的17户村民已经对拆迁的行政裁决进行诉讼,二审开庭在即,此时的强制执行毫无道理。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中国新闻网、新京报、中国广播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