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彩民600万元奖金被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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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徽一老彩民李永志常让彩票站点老板潘攀帮其代买彩票,2012年12月,开奖后,李永志发现自己中了600万,但潘攀却否认曾经帮他买过彩票,事后还冒领奖金。如今,钱仍未被追回,这是诈骗犯罪还是民事纠纷?
事发经过|一老彩民中了600万被冒领
李永志自称是安徽阜阳市的一名老彩民,常打电话让彩票站点老板潘攀帮他代买彩票。他向记者回忆,2012年12月11日下午,他打电话给潘攀,让潘帮忙买第2012146期福彩双色球彩票。他报出选定号码和条件,让潘攀通过“缩水软件”出号,买了86注。
开奖后,李永志发现自己的彩票中了大奖。据他介绍,2012年12月16日,他去找潘攀领取彩票,潘攀却否认曾经帮他买过彩票。他后来得知,彩票开奖后第二天,潘攀的亲戚王文军到安徽省福彩中心领取了本应属于他的600万元奖金(税后奖金为480余万元)。
事后报案|“公安机关让我到法院起诉”
李永志认为潘攀和王文军共同冒领了他的彩票奖金,他首先想到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认为这是民事案件,让我到法院起诉。”
然而,法院也对该案提出异议。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3年4月,阜阳中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该案涉嫌犯罪,又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不过,公安机关坚持认为该案属民事纠纷,将该案退回法院。
法院立案|李永志胜诉 潘攀上诉被驳回
一番折腾后,阜阳中院最终以民事纠纷重新立案。判决书显示,经调查审理,2014年3月,阜阳中院作出判决,李永志胜诉。此后,潘攀和王文军向安徽高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李永志想拿到奖金也绝非易事。2014年10月,该案生效判决被移交至阜阳中院执行庭,6个月后执行无果。

2014年3月,阜阳中院判决李永志胜诉
拒不执行|冒领者一人自首 一人失踪
据《新安晚报》报道,执行期间,阜阳中院还曾对被执行人潘攀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由于未查到其名下有财产,司法拘留到期后只能将其放走。潘攀称奖金在王文军手里,而法院在执行时发现,早在诉讼期间,王文军就已将巨额奖金从银行提走。
李永志告诉记者,2015年4月,阜阳中院认为潘攀和王文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阜阳市颍泉区公安分局,“潘攀在2015年5月29日到颍泉刑警队投案自首,但王文军下落不明。”
李某不满|认为涉嫌阜阳警方不作为
对于目前这种尴尬的状况,李永志颇为不满。他认为涉嫌阜阳警方不作为,将刑事案件推给法院作民事纠纷审理,让他陷入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局面。
律师李森向记者表示,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冒领者之一的潘攀起初声称自己不认识中奖人,有隐瞒真相的嫌疑,且有侵占他人财产的主观恶意,因此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
事实上,被执行人王文军一方亦对该彩票纠纷案的判决不满。7月30日,王文军的父亲王凯向记者表示,该案是由李永志一手策划的“冤案”,李永志能胜诉是因为他在法院、公安机关里有“后台”。
此外,王凯也确认了潘攀自首的情况,但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王文军目前在哪里。
记者采访|警方负责人婉拒 尚未回应
此后,记者就上述情况,致电审理该案的阜阳中院法官及负责办理拒执案的警方负责人,但对方均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环球网、央视新闻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