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银行业超百人贪腐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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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各个行业反腐的逐步深入,看似风平浪静的金融领域实则早已暗潮涌动。据公开信息进行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8月至今近一年的时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为涉嫌贪腐、违法违规操作等进入司法程序的涉案人员达127人,主要涉及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挪用资金、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
金融反腐|超15名高管“落马”
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银行业高管,即总行副行长以上级别的就有10人,分别是原成都银行董事长毛志刚、原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原广发银行董事长李若虹、原龙江银行董事长杨进先、原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原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郑新平等。
不过,这一数据尚未包含纪检等部门或者银行已经发布公告,但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部分违法违纪高管。比如,原民生银行行长毛晓峰、原华夏银行副行长王耀庭,以及近期出事的原龙江银行副行长王贵彬、原河南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杨清禄、原云南农村信用联社主任罗敏等人,以此统计银行业高管“落马”人员超过15名。
犯罪高发|多数银行高管落马均因为受贿
有银行业人士分析道,银行多是国有控股或地方政府控股,银行业高管既是国企高管,也是党政机关领导。我国以银行业为主的融资体系和资金的相对稀缺性决定了放贷也是一种很大的权力。因此,银行业高管成为了渴望资金的企民营企业甚至是一些大型企业和地方政府竞相追捧、寻租的对象。信贷是银行极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绝大多数银行高管的落马都是因为受贿。
前述进入司法程序的127人中,涉嫌受贿犯罪的为75人,占比为59%;其次涉嫌挪用公款22人,占比为17.3%;其他的涉嫌挪用资金、行贿、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也是金融案件高发领域。

腐败温床|农信社风控薄弱
虽然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体系,但是从金融案件发生机构分布的统计数据不难看出,业务体量大、涉及面广的国有大行、风控相对薄弱的农信社成为金融案件的高发区。
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显示,近一年落马的127名银行业从业者中,农信社人数最多,为19人,占比接近15%;工商银行共有16人,占比为11.8%;其他涉嫌违法违纪的人数较多的机构分别是邮储银行14人、建设银行12人、交通银行10人、农业发展银行8人、农业银行6人、中国银行6人、内蒙古银行4人。
缺乏竞争|基层支行成案件高发区
一名从国有大行跳槽到华北地区一家城商行的支行长坦言,国有大行之所以成为金融案件高发区,和大型银行缺乏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关系很大。
在前述进入司法程序的127人中,支行行长确实为案发率最高的群体。上述金融案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副行长以上级别的高管有10人,占比为7.8%;银行的中层领导,即分行行长、副行长、总行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的共有15人,占比为11.8%;银行的基层管理者,即支行长、副行长以及同等级别的有58人,占比为45.6%;普通员工有37人,占比为29.1%;另外,还有7人是来自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占比约为5%。
除了激励机制的因素,支行行长也是银行各个部门层层分解的各项任务指标的直接责任人。为了完成业绩的考核指标,有的支行行长不惜铤而走险,甚至睬到触犯法律的“红线”。
从统计数据中不难发现,银行的支行行长、副行长和基层员工更容易在操作层面触犯法律法规。比如,犯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变造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集资诈骗等。

排查整顿|去年6月后银行反腐提速
银监会于去年12月发文对商业银行的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进行全面排查和整顿,持续长达6个月。
2015年开年以来,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已有3名银行高管接受组织调查(不包括支行、分行高管)。与去年落马8名银行高管的速度相比,银行业反腐今年明显提速。
事实上,高层早已就金融领域的反腐作出安排。据媒体报道,2014年3月,中央纪委启动新一轮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数量增至12个,其中第四监察室负责联系金融口单位,分析认为将加速金融反腐工作的推进。
2014年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2014年落马的多名银行高管,被调查的时间集中在6月之后。

行业揭秘|盘点银行那些“潜规则”
1、“特事特办”放贷输送利益
曾经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副行长的杨琨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杨琨庭审记录显示,杨琨先后为多名贷款遇到麻烦的地产商“说好话”,或启动“特事特办”,帮助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顺利拿到数十亿元贷款。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说道,“其实上述案例的做法在业内不少见。如果前期一家房地产企业的所有业务都在一家银行办理,可能企业一时间因资金短缺,贷款资质上出问题。银行里胆子大一些的客户经理或者高层可能就会放宽这个企业的贷款资质,于是出现‘特事特办’。”
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家小微企业只要能提供营业执照、抵押物、银行流水等,通过审核银行就可以贷款给这家小微企业。假如这家小微企业想贷100万,但流水覆盖不了,一些客户经理就可能去伪造流水来覆盖。“同样,这家商户会有利益输送办理这项业务的客户经理。”
2、“默许吃贷款回扣是惯例”
“很多时候,抢夺对公客户是拼支行行长或者对公大客户经理的个人关系。”上述人士说,一个好的国企项目,“肯定很多家银行盯着。如今银行产品的同质化现象很严重,这个时候就是拼支行行长个人关系、大客户经理个人关系,至少过年过节送卡、送酒、请吃饭是不能少的,此外支行行长层面可能就需要送钱了。”
“银行客户经理吃贷款回扣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就像一家企业,招聘一个销售或者采购,很多时候是默许采购吃一部分回扣,不然工作很难展开。”上述业内人士说道。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位专家向新京报记者表示,银行业工作人员拿好处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这是体制机制的问题。按照银行业规则来讲,应该是谁提供的服务更好、效率更高企业就去用哪一家银行。“比如现在银行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水平相当,在这样情况下利率是不是应该放开,谁的利率高存到谁那里、谁的贷款利率低找谁去贷款,让市场去调节,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去定死。”
3、“‘夫人帮’关系不好界定”
此前,知情人士透露,民生银行内设有“夫人俱乐部”,多位高官夫人只领工资不上班。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涂永红向记者表示,当时有很多声音表示有这么多企业、高官夫人在银行内部,会有助于民生银行拓展各种业务,从而避免因为民营企业的身份,而使其在与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处于政策劣势地位。
“但是反过来说,这些夫人来银行内部上班后,每个人的背后都有自己的社会关系网,这里面哪些是直接相关的,哪些是不直接相关的,正当与不正当很多时候不好去界定的。”涂永红表示,其实根源是市场竞争不够再加上价格存在垄断,如果利率市场化了,很多问题就跟着解决了。

去年以来11位银行高管落马,多集中在城商行系统;业内人士揭秘银行业“潜规则”
盘点梳理|部分落马银行高管
1、2014年6月农行原副行长杨琨受审。2005年至2012年,杨琨在贷款、产品销售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079万余元。
2、2014年7月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被批捕。2014年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3、2014年8月安徽农发行原副行长操良玉受审。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3年,操良玉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等贿赂价值合计人民币380余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4、201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5、2014年10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受审。河南省鹤壁市检察院指控,陶礼明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3.4亿余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并谋取个人利益。
6、10月,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立案侦查。
7、2014年12月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被判刑。成都市中院查明,毛志刚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188万。法院判处其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2015年1月30日,原民生银行行长毛晓峰被中纪委带走协助调查,成为此轮金融反腐风暴中,第一位落马的全国性商业银行高管。
9、2015年2月3日,京能集团原董事长、北京银行董事陆海军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10、2015年5月4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该行收到《中共北京市纪委立案决定书》,中共北京市纪委对公司副行长王耀庭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11、2015年7月20日,中纪委网站发布通告称,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副行长王贵彬(副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统计,这也是近两年以来,龙江银行落马的第三位高管。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京华时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