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公安副局长身家上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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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24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副局长汪明玉因犯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判六年半,违法所得459万余元上缴国库。此前,在2月12日,旬阳县法院一审就汪明玉犯上述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半,并没收违法所得。汪明玉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出手阔绰|办案检察官吃惊
安康地产开发商胡某资金周转紧张,四处告借无门时,有朋友介绍他向时任的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汪明玉借钱。胡某试着向汪张口,没想到汪明玉随后分两次(第一次350万元,第二次150万元)将500万元打到了胡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身价千万|住当地最好别墅
在安康警界,汪明玉除了喜欢骂人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钱”,他住在当地最高端的别墅小区。这一细节在司法文书中也有记载。
2014年4月10日,汪明玉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汉滨区检察院刑拘,15天后被批准逮捕。司法文书显示,检察机关在对汪家的财产清查后发现,科 级干部汪明玉的身家达一千一百余万。其中银行存款322万余元,借给当地开发商胡某500万,房产和车辆合计230余万。
无法说明|巨额财产来自哪
对于这些巨额财产,汪明玉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仅为620余万,除自己和家人工资等合法收入外,还包括其“投资经营收入”。比如他曾借给刘某300万元,收取利息105万;他控制的游戏厅收入有20万等;子女结婚收礼金77万。其余均无法说明出处。
安康市检察系统一位和汪明玉同为科级干部的官员告诉华商报记者,自己近两年的月工资拿到手不到4000元。
违规敛财|收礼金和份子钱
二审判决书显示,汪明玉坦承自己在任时每年过生日、妻子两次住院以及父母去世都收到大量礼金和“份子钱”。他还承认下属部门春节来拜年都带有礼金,自己还曾入股“美食城”。
被公开举报参股经商多年
虽然汪明玉对自己近半的收入无法说明来源。但安康人龚星太却说他知道汪的部分非法收入来源,他说其中有约160万元属于强占他人财产。
按照龚星太控诉材料的说法,1997年8月间,由于股东之间内部的纷争,汪明玉利用职权,采取不法手段将他赶出美食娱乐城,并非法转让了他在美食娱乐城 的股份。龚星太说这自己这些年之所以沉默,主要是因为汪明玉在当地官场多年来的关系盘根错节,他为自保才不得不忍气吞声。
工作粗暴|因骂下属而闻名
出生于1963年的汪明玉是安康市汉滨区人,2010年前后担任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主要分管经侦工作。
有公安汉滨分局退休警官告诉华商报记者,在单位,汪明玉以工作作风粗暴、喜欢责骂下属而闻名,许多民警都害怕去给汪汇报工作,主要就是担心被他斥骂。安康市政法系统一官员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几年前他有一次去汪的办公室谈工作,中途有民警拿着文件进来请示工作,结果汪看了几眼后把文件往地上一扔,破口大骂民警办事不力。“他骂的话都很粗俗,就是当地老百姓骂街的脏话,我当时特别尴尬,”该官员回忆说。
玩忽职守|违规办取保候审
2006年9月,当时在建的小(河)(安)康高速一工地因施工合同发生纠纷,项目部副经理李安伟率三十余社会闲散人员殴打另一方施工人员,结果致对方一死九伤。案发后李安伟等人被刑拘。同年10月,汪明玉却签字同意将李安伟取保候审。李安伟为此给承办此案的汉滨公安分局第二责任区中队赞助8万元经费作为回报。
作为回报,项目部向公安汉滨分局刑警大队捐赠现金20万元。十个月后,汪明玉直接签字解除了对上述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此后公安汉滨分局相关人员就没有再对此案进行过侦办,使得该案处于脱离侦控的状态。
案件复杂|防干扰外省羁押
来自安康政法系统的消息说,由于汪明玉在安康公安系统工作多年,关系错综复杂。所以2014年他被采取司法措施后,出于侦查安全考虑,辗转将汪明玉送往多个县的看守所羁押。
知情人告诉华商报记者,一审法院在对汪明玉做出判决后,汪不服表示要上诉。与此同时,汪明玉的一些熟人的不正常活动也引起了办案机关的注意。经再三商议并请示最高法,最后将汪明玉送往距离安康230公里外的湖北十堰异地羁押并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