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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林森浩两封信已交最高法

律师:林森浩两封信已交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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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21日,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因嫌疑人两封手写书信的曝光而再次引发关注,两封信分别写给父亲林尊耀和律师斯伟江。信中坦承,“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

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

最新进展|信件已递交给最高法

7月10日,林森浩写给二审代理律师斯伟江的信中写道“想邀请您重新担任我的辩护律师,继续帮助我。”此前,林森浩父亲林尊耀曾宣布,于6月2日已聘请了谢通祥律师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

林森浩在给父亲的亲笔信的开头写道,“本人林森浩,现作出如下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在信的结尾,林森浩写道:“爸,我是个不孝的儿子,望您老保重!”

唐志坚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两份信已经递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因为死刑复核是多方面的,我们在死刑复核阶段提出四方面的建议,一个是法医专家、一个是肝病专家、毒物专家及心理专家,希望最高法见见这四方面的专家,听取他们的一个意见。”唐说。

承认投毒|林森浩亲笔信曝光

林森浩在亲笔信中告诉父亲,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自己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并坦承,“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林森浩在另一份信中邀请律师斯伟江重新作自己的辩护律师。

林森浩在给父亲的亲笔信的开头写道,“本人林森浩,现作出如下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对于这一决定,林森浩向父亲阐述了自己的理由:1.他不同意给自己作无罪辩护,他确实向黄洋投了毒;2.“临阵换帅往往是不利的”;3.他信任斯伟江和唐志坚两位律师。在信的结尾,林森浩写道:“爸,我是个不孝的儿子,望您老保重!”

在给斯伟江的亲笔信中,林森浩回顾了此前撤换律师的经过,并请求斯伟江重新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

对于两封信件的内容,斯伟江认为,从信中可以看出林森浩还是很有担当的。“他自己做了错事,他能勇于承认,说明他的悔罪态度非常坚决,也很诚恳。”斯伟江说,两封信件也反映出林森浩在看守所的日子里确实看了不少书籍,“生命有了厚度”。

林森浩致父亲林尊耀亲笔信

本人林森浩,现作出如下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我想对我尊敬的父亲,阐述我的几点理由:

您在给律师发的短信中写到现在有人强调说不换肯定不行,我对这句话的份量表示质疑,甚至我认为这句话缺乏详实牢固的根据。现在有部分人认为我应该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我不认可这样的观点。中国有句话: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巧舌如簧只能是信口雌黄。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我理应承担掉法律规定下的我的那部分责任,至于执法程序以及结果是否清濯,我管不到,但我能管好自己的那份责任。

这场司法历程,就像一次战斗。援引历来战场的经验,临阵换帅往往是不利的。斯、唐两位律师就是我这次历时已经一年多的战斗的统帅,他们的人品、能力以及责任心是我绝对信任的。

在我们国家,谣言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人云亦云的非常多,我们的人民太缺乏一种公正客观地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或发言的品质了。在这种氛围里,作为这场战斗的负责人员,我们必须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态,必须清醒并时刻地警惕着,坚定已经作过深思熟虑之后所形成的信念。

“对现状预感不踏实”让您惶惶不知所终,这种心情我非常能够理解,因为我也有过。但就像我向您推荐《心理控制术》这本书一样,我非常希望您能够控制住自己的心绪,让理智带着您的身体。在现在的这种被动的时刻让“老庄”的道家思想来温润自己的心灵,或者能让心里变得踏实起来吧。顺其自然。

用老家的话来说,这就是“命理”。该我得的,逃不掉,不该我得的,强求也得不到。

爸,我是个不孝的儿子,望您老保重!

复旦投毒案下毒过程监控

林森浩致律师斯伟江亲笔信

斯伟江律师:

您好!好久不见啦。

此刻向您写信,是想邀请您重新担任我的辩护律师,继续帮助我。我能够想到您会因此面临着一个抉择上的难题,以及一系列的压力,我也能够想到,您从内心是愿意接受我的邀请以及请求的。在此,我郑重地、真切地恳求,请您一定要接受我的请求。我记得,《论语》里有一句话:“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我们不应该过分地关注外界对我们的看法,而应该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为着自己的信念与追求坚定不移、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您的信念与追求中,便有“司法公正”这一项,您为着它已经做出了许多的努力。在我的这个案子上,您也投入过极其多的精力与时间,并且已经使案子的真实情况得以凸显,媒体人们谓之为“惊天大逆转”。如果您现在退出,那您之前的努力不就打了水漂,付诸东流了吗?因此,我再次地请求您:一定要回来啊!

生活中,唯其有困难,与困难搏斗并击倒它,才能算真正的快乐。这次我案子的变换辩护人风波便是一次生活的困难。我那年老孤苦的父亲,因为爱子心切、救子心急,由周围人的言语中失去了主见,心忧如焚下做出了一个撤换律师的艰难的决定,这个事情在6月5日我从唐志坚律师处得知。当时我做出了不撤换律师的决定,亲笔书写下来并由唐志坚律师递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之后我心遑遑,一直在等待着外面的消息。您基于对法律的极度忠诚,由我父亲的不信任而毅然地遵从契约精神,果断地退出了我这个案子。当我于6月8日从法官的口中得知这一消息时,我犹如被敲了一棍,顿时觉得失了魂散了魄,尔后回想起来,被您的敬业精神以及高风亮节所深深地感动着。由于信息的闭塞、经验的缺乏、以及对我父亲的深深的负疚感,我在万般的矛盾挣扎后委托了北京的谢通祥律师,但我始终并没有在我父亲的撤销声明中签字,因为我还想着您能回来,那是我朦朦胧胧中的苍茫的希望之光!我又在6月26日第一时间知晓信息后撤除了对他的委托,并通过唐志坚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声明,同时向您初次发出了请求。此刻,我再次地向您发出请求,因为我还未见到您,我的心还一直悬着,我衷心地希望您能够重新地回来帮助我。如果说我是一个迷路的小孩,那您就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如果说我是一棵幼小的树苗,那您就是温暖的阳光和滋润的雨露……您助我前行,您伴我成长!我非常需要您的帮助。

我这个案子中,牵涉到了许多非常专业的化学、医学知识,没有长时间的钻研与挖掘,是很难把握好整个的来龙去脉的。而您,正是您,在二审阶段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基本上吃透了这个案件,您是这个案件的不可代替的最佳辩护人!同时,您的高尚的人品、极强的责任心所透射出来的人格魅力,已经深深地打动了我,您的言行一直在影响着我,让我的精神越来越饱满,越来越充实,我已经从一个原本很“空”的人一跃成为了一个很踏实的人,我甚至觉得现在的我已经有了一定的“厚度”了。三十而立,假若我能活到三十岁,我已经能“立”了,事实上,我觉得此刻的我已经“立”了!这些都有着您极大的功劳!

我恳求请您接受我的请求!

学生:林森浩

2015年7月10日

(注:该信件有部分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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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律师|林森浩父亲称律师对己方造成负面影响

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公开发表声明,宣布解除林森浩与上海市汇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委托代理关系。

在公开声明中,林父表示,唐志坚律师的一些辩护观点和策略以及一些工作事项与林父本人及亲朋好友的认同有分歧。林父在声明中透露,唐志坚律师“未经我们家人同意而发布一些不利消息,对我们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希望唐志坚律师不要再继续参与林森浩案的辩护工作,同时也不要对林森浩案再发布任何言论。

解除原因|林森浩认罪、捐赠遗体可能都受其影响

林尊耀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对于此前律师的辩护策略并不完全认同。他还表示,林森浩选择认罪、捐赠遗体可能都是受到了律师的影响,这些选择实际上对自己不利。林尊耀表示,他已经失去了对唐志坚律师的信任,因此希望更换律师,并且给唐志坚发了两次短信表达相关意愿。

死刑复核|辩护律师认为量刑过重

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辩护律师主要阐述了四点意见,包括黄洋喝入的毒物未到致死量、有新的专家意见显示不排除其他多种因素致黄洋死亡,林森浩的主观故意更接近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以及一审法院审理期间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等,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法官表示会依法审理。

案件背景|嫌疑人因琐事怀恨在心投毒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

案件经过|复旦大学投毒案始末

2013年4月1日,黄洋出现身体不适,入院就诊。

2013年4月11日,寝室饮水机水中检出有毒成份。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

2014年12月8日,此案二审开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8日上午对此案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林森浩投毒案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

社会评价|复旦投毒案让世人警醒

复旦大学投毒案嫌疑人一审被判死刑,引发热议。专业知识丰富的名校生守不住基本的道德和人性底线,让人警醒:过于功利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忽视最基本健康人格的培养,灌输仇恨的不良风气让心浮气躁的青年人心胸狭隘,缺乏容人之量。从亲密室友到下毒伤人,该反思的不仅是教育。

复旦投毒案的思考。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投毒者林森浩被判死刑。受害者黄洋的命运令人唏嘘,而林森浩的命运则值得全社会思考。从天之骄子到阶下囚到被判死刑,推动其人生轨迹的,就是“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和“愚人节玩笑”吗?要让悲剧不再重演,除了法律,还需要教育,更需要正常价值观的集体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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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法制晚报、京华时报、中国新闻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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