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平案核查流动资金超3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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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在揭阳市代市长、市长、揭阳市委书记职务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据悉,由于牵涉不少知名企业和大型项目,陈弘平案核查资金流动量超过300亿元,涉案者多达70余人,是国内影响最大地市“一把手”贪腐案之一。
“一把手”贪腐|收受他人财物1.253亿元
4月21日,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贪污、受贿、行贿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指控,陈弘平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此外庭审上还提及陈弘平为多位行贿人当选人大代表提供帮助。
垄断大项目|“世界级项目”三个主脑均落马
揭阳是广东东部地级市,人口约690万人,属于人多地少的欠发达地区。在陈弘平眼中,“小打小闹”实现不了跨越发展,唯有“追求大目标、猛抓大项目、打造大品牌”才能提高揭阳的核心竞争力。
2009年,中石油广东石化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该项目规划年炼油能力达5000万吨,首期投资585亿元,被称为揭阳有史以来最大的“世界级项目”。
耐人寻味的是,该项目从2007年揭阳开始争取,到项目2009年正式签约期间的中石油董事长是蒋洁敏,而2005年至2008年,揭阳市委书记是万庆良,陈弘平2004年至2007年任揭阳市市长,并于2008年接替万庆良出任揭阳市委书记。联手促成这个“世界级项目”的宾主双方三个主脑,陈弘平2012年11月落马,蒋洁敏于2013年9月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万庆良于2014年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
贪腐连环扣|大批政府工程进入情妇囊中
“大项目腐败”的重大受益者还有陈弘平的情妇。在任职揭阳“一把手”期间,陈弘平肆无忌惮地为其情妇许秋琳“安排”工程项目、“安排”主管官员关照情妇、“安排”情妇向工程主管官员行贿,编织起一条贪腐连环扣。
据悉,为了许秋琳,陈弘平曾指示揭阳市原副市长郑松标等人为她在揭阳从事地产投资开绿灯、搞暗箱操作。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1年,许秋琳和前夫吴松光在郑松标与时任揭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室主任罗荣辉的帮助下,通过挂靠一些公司承包国道206线穿城路面大修工程、揭阳潮汕机场进场路新建工程、S234线老北河桥整治工程等七个公路工程。
陈弘平不仅“指示”有关部门为许秋琳大开“绿灯”,还向一些老板索要上亿元人民币,帮许秋琳解决资金困难。对于上亿元受贿款的去处,陈弘平今年4月在佛山中院出庭受审时承认,其中折合2600多万元人民币交由其女婿购买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许秋琳。

腐败合伙人|贪官为情妇求情三次 情妇为前夫辩护五回
在此前陈弘平受审的过程中,陈弘平在庭审最后阶段,至少三次为许秋琳请求,希望法庭不要处理许秋琳。而许秋琳在庭审中,则至少五次为前夫辩护及求情。
许秋琳在接受讯问时,主动提出了她送200万元给郑松标的事情。出人意料的是,她并没有为自己辩护,而是直接说到前夫吴松光。“虽然他是我前夫,但是生意都是我一个人在做,他也不清楚我的生意怎么做。”
“吴松光怎么知道我拿钱给什么人呢,说白了,他只是我公司的一个员工……”法官不得不打断她的说话,提醒她应该说与案情相关的内容。
明知许秋琳已涉嫌行贿,陈弘平在调查期间仍多次表示自己愿承担所有责任,请求办案人员不要追究她,“让她早日回家”。直至出庭受审,陈弘平依然公开为许秋琳和黄鸿明等人求情,其理由是“这些人都是为揭阳作出了贡献的企业家,他们的企业如若倒闭会对揭阳的经济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群众苦难言|畸形政商关系贻害无穷
“壮心兴揭志,苦胆为民忧;烈士竞何事,一日定千年。”这是陈弘平2011年2月在揭阳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上讲话中的最后一段。事实上,渗入腐败因素和畸形政商关系的大项目,在表面光鲜的背后,除了赚得盆满钵满的特定企业,还有一批有苦难言的群众,以及对地方经济的长远伤害。
有知情者说,陈弘平的“下狠心,用狠人,上狠措施”,可不是说着玩的。这三个“狠”字,背后是“哀鸿遍野、哭声满城”。陈弘平以“旧城改造”、“三旧改造”、“新农村建设”为幌子,以低于市场价格强征大片土地转给创鸿公司。
不少揭阳干部群众对记者说,陈弘平主政下,揭阳市集中财力高强度投入建设的基础设施,许多是为“特定企业”的“大项目”量身定做的。这样做,是一箭双雕:有一片“拿得出手”的中心城区,城市有面子;而相关开发商得到了完善的市政配套。
“除了所谓旧城改造的那一小块,很多地方的发展受到忽视。像惠来、普宁、揭西这些远离中心城区的地方,那几年的面貌几乎没有任何改观。”揭阳市惠来县葵潭镇居民黄先生说:“我们需要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站在公平、公正和法律的立场上看待陈弘平的所作所为,没有官商勾结,我们的日子肯定会过得更好。”
列权力清单|斩断“一把手”腐败利益链条
不少反腐工作者和专家认为,陈弘平案最发人深省之处在于“借大项目之名行腐败之实”。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少欠发达地区经济“赶超”动力十足的前提下,如何预防位高权重的“一把手”们无所顾忌搞“大项目腐败”,已经成为必须重视的反腐课题。
首先,必须明确抨击“不择手段上大项目搞大发展”的错误发展观。其次,明确地方“一把手”的“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在组织内部公开透明展示领导干部允许和不允许行使的权力,标清“不能腐”的强大防线。再次,强化监督制约,落实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大型项目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权力运行阳光化了,官场生态自然一片明媚,阴气邪气再无滋生的环境。”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李绥州说,特别是大项目决策的实施、资金的使用要公开、透明,让群众来制约权力,让舆论来监督权力运行,才能杜绝陈弘平把公权当私器、借大项目实现大敛财的荒谬现象。

公款建寿墓|热衷风水求时来运转
身为地级市党委一把手,却极度迷信风水,动用公款为自己修建阴宅。近日,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因涉嫌贪腐受审。陈弘平不仅因受贿金额高达亿元引发关注,更因“不信马列信鬼神”的诸多荒唐之举令人震惊。
陈弘平在地方主政期间,不仅个人极度迷信风水,还利用职务之便将“风水术”引入城市规划建设中,上演多幕闹剧,对当地政治生态、社会发展产生了恶劣影响。

陈弘平
个人简历
1974.12-1976.12 揭阳县渔湖公社凤南大队团总支书记、生产队长;
1976.12-1987.12 揭阳县渔湖公社(区、镇)凤南大队(村)党总支副书记、民兵营长、村长兼陈厝村党支部书记;
1987.12-1991.12 揭阳县渔湖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镇党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
1991.12-1993.05 揭阳县龙尾镇委副书记、白塔镇委书记(其间:1992.09-1995.07参加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3.05-1993.12 揭东县委常委兼白塔镇委书记;
1993.12-1994.04 揭东县委常委兼县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4.04-1998.04 揭阳市榕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1998.04-1998.08 揭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8.08-2003.06 揭阳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1999.09-2002.07 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6-2003.08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8-2004.10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4.10-2005.03 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5.03-2007.01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7.01-2008.03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8.03-2008.04,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
2008.04,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不再担任揭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和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位,另有任用;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金羊网、羊城晚报、经济参考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