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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幼儿园投毒案13年后再审

云南幼儿园投毒案13年后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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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2年2月22日,云南省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一起重大投毒案件,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认定因与幼儿园园长不和而投毒。此后,经过昭通市中级法院及云南省高院审理,钱仁凤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13年后,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最新进展|警方证据疑似造假

1、5份认罪笔录疑造假

根据检方复查的鉴定结果显示,“钱仁妍”(钱仁凤)签名字迹与口供笔录的记录人蒋某、杨某、李某所书写的“钱仁妍”字迹相同。记者了解到,蒋某、杨某、李某为当年参与审讯钱仁凤的办案民警。发现笔录存在问题后,检方曾对钱仁凤进行调查,钱仁凤证实,那几份认罪供述并非自己所签。

2、曾被连续审讯12小时

案卷材料显示,钱仁凤第一份供述的审讯时间为2月25日15点50分至2月26日凌晨3点。经过近12个小时的审讯,钱仁凤承认自己“放药给娃娃吃”。此后至2月26日16点的24小时内,钱仁凤先后被提讯了3次,其间休息了5个小时。

3、疑遭刑讯逼供

检方复查笔录中,钱仁凤称审讯她的民警曾认为她不认罪是在狡辩,并让她跪着。“他们让我跪着,见我不说话又打我的手。”钱仁凤称,当民警正准备用鞋抽打她时,她就承认了用药毒死孩子的事。

办案民警李某在接受检方复查时,解释称近20个小时审讯是正常讯问方式,“因为钱仁凤供述后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所以才接着问”。对于讯问时对钱仁凤实施了罚跪等方式,李某否认称,“坚决没有”。

案件疑点|作案动机或存疑问

在警方的认定中,与朱梅关系不好、“朱梅吼我”成为钱仁凤下毒的作案动机。钱仁凤供述,“因为想到朱梅不管我,还有那天吼我,我想让那些宝宝生病,朱梅就办不成(幼儿园)了。”对此,检方复查时曾询问钱仁凤,钱仁凤则解释称,“只有这种说法公安才会相信我。”

但案发后朱梅的证言显示,两人关系非常好,鉴于钱仁凤工作努力,朱梅还给她每月加了50元的工资。虽然事隔多年,但朱梅回答检方询问时仍然认为自己当时与钱仁凤的关系不错,警方将钱仁凤带走后,朱梅还曾表示诧异。朱梅未曾想到会是钱仁凤因为“怨恨”自己而报复投毒。

专家解读|伪造签名可被追责

此案中被鉴定出冒签“钱仁凤”名字的办案民警已经涉嫌伪证罪了。赵运恒介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 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疑罪从无|口供不再是“证据之王”

“口供为证据之王”的传统,法律上往往允许采用适当的刑讯手段以获取口供。但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适当”的标准往往并不清晰,因而形成了刑讯逼供的审讯理念和传统。现代刑事司法强调无罪推定和人权保障,任何人在被法官定罪之前都应当被推定为无罪之人,其人权应当与普通人一样受到保障。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京华时报、现代快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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