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名中国工人欠薪被困蒙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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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1日,一名网友发布求助信息,“83名中国人在乌兰巴托被困,寻求陕西政府帮助”。记者联系到这些被困蒙古国乌兰巴托的中国人,他们称来自渭南的负责人跑了。公司拖欠他们300多万元工资,他们没钱买车票回家。
事件详情|工人没钱买车票回家

83名同胞被困蒙古国
7月11日,一名网友在华商头条“现场”发布了求助信息,“83名中国人在乌兰巴托被困,寻求陕西政府帮助”。7月1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这些被困蒙古国乌兰巴托的中国人,他们称来自渭南的负责人跑了,把他们83人撂那儿没人管。公司拖欠他们300多万元工资,他们没钱买车票回家。据了解,这83人中有35人是陕西人。
工人遭遇|曾在边防站滞留近一个月
7月11日,该工地劳务负责人胡光礼告诉记者,他们接了渭南元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承包合同,才来到蒙古国的乌兰巴托。这83人中,有42名内蒙古人,35名陕西人,5名河北人,1名四川人。陕西人主要来自武功、洋县等地。
据介绍,2015年4月16日,他们一行83人抵达中国二连浩特市边防站。“但因甲方(蒙古国的公司)的邀请函没下来,我们在那里滞留了近一个月。直到5月8日,第一批14人先出发到达蒙古国,其余人陆续前往,5月23日全部到达蒙古国的工地。滞留期间,甲方出钱给我们找了个旅馆,但吃饭什么的都要我们出钱。”
“到了这边,我们开始干活,公司给我们提供食宿,但我们至今没领到一分钱工资。”胡光礼说。据介绍,这些工人的工资是按劳务承包协议计算的,工期6个月,总共1200万元的劳务费要完成3万多平米的工程,“但协议中写的情况跟实际情况大不一样。我们干活时,材料供应时有时无,没材料怎么干活?我们就感觉可能资金出了问题。干活一直断断续续,因为材料少,我们一般是一半人干活,一半人在宿舍睡觉。”
护照被扣|拖欠工资300多万人民币
“由于资金链断缺,负责人经营不下去就跑了,把我们一群人撂在这儿,拖欠我们300万元工资。这些工人都是我招来的,我给承包商渭南元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马双全打电话,他不接。这是他接的项目,跑了的负责人是他的儿子马飞。”胡光礼说。
胡光礼称:“回国的话,我们连车费都没有。我们现在也没有护照。他们说护照被扣在移民局,具体在哪儿,我们也不清楚。我们想回去,但必须先把我们的护照弄出来,再给我们车费,我们才能回去。我们找过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求助,大使馆也说要帮我们。”
食物短缺|要去山上挖野菜当食物
这些工人的生活情况如何?何锋刚说,“我们的生活暂时没什么困难。不过,菜只剩下点萝卜、洋葱等,米只剩下两三包了。山上有野菜,反正我们这些人困在这儿也没啥事,就去山上挖些我们陕西说的灰灰菜。挖一挖野菜,食物估计撑个三四天是没有问题。”
令何锋刚担忧的是,工人的情绪很不稳定,“我是陕西武功的,咱们陕西人有个毛病,吃苦受累不能让家人担心。其实,很多人并没有告诉家人目前的困境。说了怕家人担心。我的母亲有心脏病,我就担心她知道我的情况。现在都来几个月了,无钱无靠,大家也都想家,但又不敢跟家里人说,心里都苦闷着呢。”

使馆回应|近期将安排被困工人回国
7月11日晚上,中国驻蒙古国使馆的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已经跟有关方面协调好了,将在近期安排他们回国。”
对于83名中国人被困乌兰巴托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确实有这么些中国工人,来自中国不同的省份。他们跟同一家承包公司签订了合同。而国内这家承包公司签的是个垫资的合同,但这个负责人没有那么多资金,他自己就离开了蒙古国,回到了国内。他还拖欠了这些中国工人的工资,所以这些中国工人向我们使馆求助。我们已经跟蒙古国的公司、中国的公司等多方沟通和协调,现在已经协调好了,将在近期安排这些工人回国,因为蒙古国在放5天的那达慕国庆假,否则这两天就让他们回去了。”
对于护照被移民局扣押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来蒙古国是拿的工作签证,要离开的话,还需要在移民局办理一些手续。护照没有被扣押,要先用护照在移民局和蒙古国外交部办理完注销工作许可以及离开蒙古国的相关手续,办理完后就可以回去了。”
公司承诺|若蒙古国公司不能兑付工资 责任由公司承担
记者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渭南元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公司)。据了解,元盛公司实际由马双全负责。法定代表人汪淑琴与马双全为夫妻关系。马双全最后表示,事情发生了,工人们遇到困难,他已安排相关人员,与乌兰巴托方面积极协调,尽量先安抚工人情绪,垫付费用,让他们安全回国。
名词解释|恶意欠薪罪
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那么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众对稳定生活的向往将会受到巨大影响。因此,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对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和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无疑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恶意欠薪罪”应单独设立。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华商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