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崔永元骂战互诉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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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崔永元在网上发表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类似内容的微博,方舟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2014年1月将崔诉至法院,索赔32万元。崔永元提起反诉,并索赔67万元。该案25日上午宣判,双方均需道歉赔偿删微博。
公开宣判|双方均需道歉赔偿删微博
6月25日上午,方舟子诉崔永元一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定两人均需删除侵权微博,并在判决生效期六十日内向对方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崔永元和方是民(方舟子)的部分微博言论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侵害,各自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法院认为仅采用公开赔礼道歉的方式不足以弥补对方所受伤害,对双方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均予支持。
两人上诉|“料到法院想各打五十大板”
经审判长询问,方是民方表示上诉。而事后崔永元在微博也表示“看了判决书我决定上诉”。
方舟子表示:“当时法院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接受崔永元的无理反诉,我就料到法院想要各打五十大板,所以这样的判决结果是意料中的。”
方舟子称,海淀法院判决我赔崔永元抚慰金25000,诉讼合理支出20000;崔永元赔我抚慰金30000,诉讼合理支出15000。为什么崔的诉讼支出比我多出5000,不就为了凑成一样的金额吗?
合并审理|方起诉崔vs崔反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 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提起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权利。
严格来说,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和崔永元诉方舟子案是两个案子,但由于有牵连,根据民诉法关于反诉的规定,海淀 法院于4月21日受理了崔永元的反诉,与方舟子提起的本诉诉讼合并审理。
崔放狠话|“陪方舟子玩一辈子”
崔永元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并不看重案件结果,“因我跟方舟子的骂战,让更多人知道了转基因是怎么回事,这就够了。”但当被问到如果败 诉是否会继续打官司,崔永元表示肯定要再上诉,“我就是为了跟方舟子打官司才离开央视的,这个选择是在我人生中是非常艰难的决定。”他还笑言现在最重要的 是锻炼身体,“我打算陪方舟子玩一辈子,谁活得长谁赢”。

庭审现场
恩怨回顾|崔永元PK方舟子
第一回合:2013年9月:两人由“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开始争论,后来上升到质疑对方的语言逻辑问题、有无资格科普问题等。
方舟子:品尝转基因玉米虽无科学研究价值,但有科普价值,应当创造条件让国人可以天天吃转基因食品。
崔永元: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学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
第二回合:2013年12月:崔永元离职央视,并透露方舟子向央视“告状”,对此方舟子回应称造谣。
崔永元:假装在网上和你辩论,私下向你单位偷偷告状,告状的频次是每周一告或每天一告,单位与你核实用一天或者一周,如此这般,周而复始。恶心。

方舟子品尝转基因玉米 资料图
方舟子:我从来没有向央视指控过任何人,更何况是他(崔永元)。他完全是在造谣,我觉得是非常可笑的。我每次都是光明正大去驳斥别人,都是发到网上、微博上公开的,从来没有过私下指控。
第三回合:2013年12月底:辩论升级成骂战,扯上家人“互骂”
方舟子:说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估计崔永元也搞不明白。我就打个比方吧。我说“崔永元他爹是师副政委”,然后崔永元跳出来说:“你竟敢说师副政委都是我爹”,然后骂开了。
崔永元:肘子开始攻击我父亲了,当然要问候一下它母亲。 方舟子的母亲:“儿,我来了” 方舟子:“你不是我母亲” 方舟子的母亲:“为什么” 方舟子:“你有证据吗”
第四回合:2014年1月15日:方舟子律师递交起诉材料
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彭剑律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方是民起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起诉材料。2014年1月21日:海淀法院受理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案
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告方舟子诉被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方舟子称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
第五回合:2014年3月5日:方舟子实名举报崔永元基金违规 千万支出未公布明细
3月5日,方舟子向北京市民政局、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举报崔永元公益基金涉嫌违法违规。
第六回合:2014年3月底:方舟子质疑崔永元两亿天价代言
3月28日,崔永元在助阵舞蹈家刘岩的新书发布会上承认自己已经接下一笔代言,十年的代言费为两亿元。他还表示,“这笔钱我捐给了我的基金会”。方舟子立刻在微博中提出质疑:“捐款不必交税,收代言费则是要的,崔永元交了几千万元个人所得税了没有?”

崔永元两亿天价代言家具 资料图
第七回合:2014年4月21日:海淀法院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
海淀法院审理方是民(笔名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崔永元以方是民发表的微博言论亦侵犯其名誉权,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为由,在举 证期限内向海淀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方是民删除侵权微博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67万元。海淀法院 决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与方是民提起的本诉合并审理。
第八回合:2014年7月23日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北京晨报、法制晚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