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影获释返乡 村民夹道相迎

新浪新闻客户端
摘要|昨天上午,福建高院宣布撤销黄兴、陈夏影有关绑架罪的判决,两人均获释放,时隔19年重获自由。换好新装、从榕城监狱走出来的黄兴和陈夏影均回到了福清老家。
返乡经过|乡里村民放鞭炮夹道相迎
按照习俗,与家里的亲人见面,放鞭炮、跨火盆、祭祖坟,宣告自己重获清白。《法制晚报》记者跟随陈夏影回到距离福州市区100公里的福清市上迳镇,全程记录他的返乡经过。
下午1点,陈夏影回到上迳,时隔19年这里的一切完全变了样。原来沿海的小渔村,现在已经建起一栋栋洋楼,村口还增加了不少体育娱乐设施。“变化太大了!”陈夏影感慨道。
“啪啪啪啪……”上午就得知释放消息的村民等候在村口,见到陈夏影家人车子开来就开始放起了鞭炮。从小看着陈夏影长大的老人们也来了,年过七旬的婶婆拥抱着刚下车的陈夏影痛哭,“夏影,你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和来接自己回家的亲友,陈夏影都一一拥抱。
触景生情|回祖宅见爷爷奶奶遗像痛哭
陈夏影祖宅是两层的木屋,面积并不大,亲友及媒体记者进入就挤满了空间。知道夏影被释放,婶婆就提前将屋子清扫了一遍。跪在爷爷奶奶的遗像前,刚才情绪平稳的陈夏影突然失控大哭。
陈夏影指着房间空着的一角对记者说,这是以前床铺摆放的位置,19年前就是在这里被警方带走。他还清楚地记得,被抓当天上午,自己赖床不愿意下楼吃饭,最疼他的奶奶专门送到床边一碗炒海蛎。吃完这碗炒海蛎后,就被警方带走了。“本来以为抓错了很快回来,想不到一下过了19年,奶奶离开我也没办法儿见上一面。”
案情回顾|19年前的福清绑架杀人案
来自福清公安的材料显示,1996年4月27日早上,福建福清市融城镇的唐国良上夜班后回家,发现13岁的儿子唐明失踪,家中桌上放着勒索信:“拿7万元到立交桥赎人”。当晚,唐明的母亲吴章钦及其堂叔吴祖霖跟着警察,拿钱到立交桥等候,绑匪没有出现。
5月20日,在福清市融城小学附近发现了一具少年的尸体。经鉴定,颅像重合,证明死者就是唐明。
该案在发现死者后13天内迅速侦破。6月5日,福清市公安局张贴布告,宣布案件告破,作案人是黄兴(时年21岁)、林立峰(时年19岁)、陈夏影(时年17岁)。
十年庭审|13天时间侦破 审理经历10年
1998年11月,福州中院一审以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非法所得;以绑架罪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法定代理人退回非法所得。同时,判令黄兴、林立峰和陈夏影的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陈焕辉手持儿子陈夏影照片
一审判决作出后,黄兴等3人不服,上诉至福建高院。福建高院曾于1999年9月、2001年7月两次将本案发回重审。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
法院判决后,三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坚持申诉。
依法再审|19年后改判:三人不构成绑架罪
2015年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再审一案,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陈夏影案
媒体评论|期待疑罪从无成为司法纠错铁律
舆论对于冤假错案的剖析已经轻车熟路了,而得出的警示性结论或教训也总是近乎雷同,从命案必破到刑讯逼供,从多次发回重审到留有余地的判决,被告人各有各的悲哀,但酿造悲剧的机制总是那么相似。法治发展到今天,我们反复经由个案去检讨曾经的司法之失,似乎能够汲取的教训越来越稀薄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纠错丧失了普遍性意义。
当然,从个案意义上看,侦查中究竟有无刑讯逼供,省高院前两次坚持发回重审,缘何第三次在同样的证据条件下维持了原判,这些都有待彻查,以彻底肃清隐埋在司法错案中的各种机理,让司法回归法治理性。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