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案副所长被指案发时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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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22日9时许,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松北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张阁群滥用职权,范德延、张秀利玩忽职守一案。由于三被告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于2014年9月2日4时许趁当天值班带班副所长范德延睡觉、民警段宝仁违规提审高玉伦之机,将段宝仁杀害后脱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解读|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出守所所长擅自改变夜班值班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公布的三名在押犯人“越狱”全过程的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出看守所和值班民警至少出现4项违规。
1.录像中,管教一人提人就走出了监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认为,按规定,看守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允许一个巡视民警值班,必须确保每个区域有两名以上民警值班。
2.录像中,管教提人6分钟后,另两人从同一门内走出,监室门似乎没关。程雷认为,按规定,进入监室时,须有其他民警在监室外警戒,退出监室后应当立即插闩上锁。这程序是很严格很健全的。
3.监控录像显示,当时值班室中只有一名民警,在看守所接待大厅和监舍外走廊也没有看到其他民警。程雷说,按规定,看守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允许一个巡视民警值班,必须确保每个区域有两名以上民警值班。
4.从出监室门到出监区,整个过程25分钟,全被监控拍下,当时却没有人注意。程雷表示,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看守所监区实行24小时巡视监控制度。监区内设置监控室(分控室),巡视和监控二岗合一。而巡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左侧被告人为高玉伦,右侧被告人为王大民。
越狱案细节|发现提审人犯不锁门 反复商议预谋越狱
高玉伦、王大民发现,看守所夜间值班管教民警被害人段宝仁提审在押人犯时有不锁监门的习惯。经反复商议,二人最终确定在段宝仁值班时越狱及越狱细节、逃跑路线、逃跑方式,并准备了绳子、毛巾。为确保越狱成功,二被告人又拉拢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羁押的被告人李海伟,李同意共同越狱。
案件回顾|3人换上警服悠闲逃出
2014年9月1日晚,高玉伦以给家人打电话为名,要求管教民警段某某提审。9月2日4时30分许,段某某将高玉伦提出监室至值班室内,王大民随即扭转监室内监控摄像头并将监室门拨开,与李海伟逃出监室,潜至值班室外伺机动手。

延寿县看守所内犯人出逃
高玉伦用段某某的手机与家人通话后,见王大民、李海伟已在门外,便趁段某某不备,从身后用胳膊勒住其颈部。王大民、李海伟冲入室内,3被告人合力将段某某按倒在地。高玉伦用事先准备的绳子捆绑段某某双腿,又从办公桌抽屉内拿出手铐,铐住段某某双脚,高玉伦、王大民用毛巾猛力堵压段某某嘴部。因段某某挣扎,王大民、李海伟多次用拳头击打其头面部,最终将段某某制服。

高玉伦将所戴脚镣打开,3被告人按事先计划换上警服,王大民从段某某兜内翻出钥匙打开前厅大门,3人相继走出看守所。值班武警发觉情况异常进行询问并鸣枪示警,3被告人迅速逃离。段某某因生前颈部被扼压及勒压、口鼻被捂压或堵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武警步行几十公里搜索杀警越狱逃犯
高玉伦被抓现场 直呼受不了能不能松一松

越狱逃犯高玉伦被捕 熟人家讨食物被举报

抓捕归案|千人出动“老虎突击队”首次集结
武警们一天的工作是从凌晨开始的,自从9月2日以来,全天候24小时的搜索工作让他们分不清白天黑夜。
9月3日,三名脱逃人员之一的李海伟在延寿县玉山村黄家屯附近被抓获。
9月4日,警方在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擒获了另一名逃犯王大民。
9月11日,延寿县看守所“9.2”脱逃案件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高玉伦在其一亲属家落网。
立案侦查|2所长失职致越狱
2014年9月5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对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张阁群、副所长范德延立案侦查。
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副所长严重违规、失职失责致3人越狱,1名干警被害。
庭审回顾|主犯称杀警脱逃为多活两天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越狱?“当时我的案子一审判决下来 了,一看是死刑,我想左右都完了,想办法跑出去试试,能够多活一天算一天吧。”被允许坐下后的高玉伦始终歪着头,右腿不停地抖动。高说,当时通过观察发 现,看守所里每天晚上值班有三个民警,分时段值班,晚上9点到12点一个班,12点到凌晨3点一个班,凌晨3点到早上6点一个班。一人值班时其他两人睡 觉,之所以选择段宝仁这个班是因为他的岁数是民警里最大的。
小编点评:哈尔滨越狱案犹如一部好莱坞大片,到现在,那些意犹未尽的人们似乎还不肯离去。有些人还在这个罪恶的逃犯身上,加上自己对于“自由”、“勇气”的丰富想象,成为这幕荒诞剧的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注脚。可是故事还没有完,还在继续...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东北新闻网、中国青年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