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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猎杀大熊猫案3嫌犯被批捕

云南猎杀大熊猫案3嫌犯被批捕

新浪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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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的踪迹,遗憾的是,这却是以一个刑事案件而掀起的发现。13日晚间,云南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案件的详细案情。目前,3名嫌犯已被批捕。

案件披露|警方查获疑似熊肉 后鉴定为大熊猫肉

警方讲述侦破猎杀大熊猫案细节-逃到树上被枪杀

2014年12月31日,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接到举报线索后,在水富县太平镇吴某某家中查获疑似熊肉8.5公斤及一批冰冻的野生动物死体,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当日,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2015年2月3日,云南省濒科委鉴定中心通过DNA鉴定,查获的疑似熊肉制品来源为大熊猫。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协同昭通森林公安机关直接调查此案,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专案组通过大量分析、线索排查,准确锁定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为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王氏兄弟二人。犯罪嫌疑人王氏兄弟为当地苗族,以务农为生。

云南破获大熊猫猎杀案

猎杀原因|羊被咬死 下套不成带枪追猎

2014年12月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哥发现自家羊圈内的羊被野生动物咬死,便在羊圈旁安下套子。12月4日早上,犯罪嫌疑人王某哥发现套子被崩断,其弟也打来电话称在屋后的山林里发现了野生动物脚印,于是王某哥拎着火药枪、带着狗,兄弟俩开始顺着脚印追猎。追到龙台村水打沟处,兄弟俩发现了一只野生动物,后王某哥用火药枪开了两枪,将其猎杀后发现是大熊猫。当天下午15时许,王某哥打电话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联系出售大熊猫制品事宜。

当晚23时许,王氏兄弟俩在盐津县普洱镇串丝村附近的公路边,将约35公斤的大熊猫肉及4只大熊猫脚掌以4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某。李某某当晚将大熊猫肉及4只大熊猫脚掌带回水富县两碗镇的家中藏匿,并于12月6日将4只大熊猫脚掌出售给四川宜宾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将大熊猫肉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后吴某某又将大熊猫肉分别出售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秦某某、杜某某。

破案之后|案发地符合熊猫栖息条件 是否存在种群已展开调查

由于云南省不是大熊猫分布区,必须彻底查清案件事实、查清大熊猫来源,才能取得案件侦破的最终成功。

2015年3月31日,云南省林业厅邀请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于3月31日—4月8日赴昭通市盐津县、水富县开展大熊猫来源及其栖息地初步调查。通过访问调查、实地查看,对村民反映的疑似大熊猫活动生境进行了考察,在水富县境内发现大熊猫活动痕迹,并采集了大熊猫粪便和毛发,确认曾有大熊猫在此区域活动,但具体大熊猫是从毗邻的四川扩散、迁移而来还是以前就有分布,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还很难得出结论。

联合调查组认为在昭通市绥江县、水富县、盐津县结合部近4万多公顷的林区内,具备大熊猫栖息生存的条件,但该区域内是否有野生大熊猫种群,还须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和专业化队伍开展专项调查,才能得出科学结论。

小编观点:大熊猫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也被称为“国宝”,这么可爱,犯罪嫌疑人怎么忍心伤害它们?该当何罪?想必自有法律严惩。此外,如果案发地点有大熊猫种群存在,地方政府是否应该成立专门的部门,保障它们安全地栖息,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央视、新华网、中新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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