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拒把上访者当维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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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13日,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做客中国政府网,介绍《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以来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

图为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
表态|不能把上访人员当维稳对象
张恩玺认为,“信访”与“维稳”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从工作理念上看,信访的实质是维护权利,这是维护稳定的基础,而维稳的实质是通过维护社会稳定来达到维护权利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具有一致性。
张恩玺强调,从工作方法上看,信访工作主要是通过倾听群众呼声,来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这一点与“维稳”是有区别的。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
释疑|信访不都是喊冤告状 还有检举揭发
张恩玺:信访是不是你说的喊冤告状呢?事实上,群众信访并不都是反映诉求的,也就是说,不都是“喊冤告状”的。从国家信访局受理的情况看,其中还有15%左右的是意见建议,有10%左右的是检举揭发方面的。信访本身也不是什么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群众反映的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或化解,久而久之就有了 “问题”,也就有了“喊冤告状”的行为。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就建立了信访工作机构,之后,各地陆续建立相应机构做信访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1995年颁布了《信访条例》, 2005年又作了修订,明确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理念、定位、体制、机制等,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困扰|《信访条例》位阶较低 规范范围较窄
张恩玺:总的来看,《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是好的,有这样几个标志:一是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各地各部门建立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工作平台,群众无论是写信、上网还是当面提出诉求,都比较方便。二是信访工作责任得到有效强化。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了“谁惹的事谁解决,解决不好要追究”的局面。三是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四是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但是,《信访条例》在贯彻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信访条例》执行不到位、信访事项程序性办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实体性办理质量不高等。另一方面是《信访条例》自身还存在法律位阶较低,规范范围较窄,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在不断改进中。
通报|将尽快起草信访法草案
张恩玺:关于“信访不信法”,很多人把它理解为“相信信访,不相信法律”,这就把“信访”同“法律”对立起来了,甚至指责信访是违背法治的,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开展信访工作必须依法按政策。实际上,我的理解,“信访不信法”,是指有的群众不愿意或者不习惯通过司法途径提出诉求、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信访渠道寻求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也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就是当前正在推进的“诉访分离”制度。对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公民诉求,导入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受理。我们也下发了配套文件,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配合政法机关做好“诉访分离”工作,引导信访人向政法机关反映涉法涉诉问题,进入法定渠道依照相关程序去解决。
目前,国务院已经同意将“信访立法”列为研究项目,我们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将在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信访法治化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信访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研究,有序推进信访立法调研和论证,尽快起草形成符合中国特色、体现法治精神、管用有效的信访法草案。
老访民被聘信访主任
回应|“逐级走访”是否堵塞信访渠道?
张恩玺说,这个问题很关键,这既是一些人担心的,也是我们要特别注意避免或纠正的。
张恩玺表示,实行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第一,进一步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失职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有助于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第二,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明确了一条步骤清晰的路径,有助于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减少群众的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
张恩玺介绍,关于信访事项的受理问题,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就来访事项由哪一级受理办理,哪些受理哪些不受理,受理后怎么办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实际上,实现公民信访权利的途径很多,不采用走访形式,问题一样能得到依法妥善处理。比如,还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多种反映问题的形式。
张恩玺同时强调,当然,如果出现该受理不受理、使群众夹在中间,无处可访、无处可诉的情况,我们会加强督查,及时向有关地方或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数据|1季度网上信访占4成 超过来信来访

资料图:国家信访局
网上信访正逐步成为群众信访的主渠道。2014年,全国信访总量中,网上信访占39%。今年一季度国家信访局的信访量中,网上信访占到了40%,已超过了来信、来访数量。全国网上信访工作也发展迅速,绝大部分省、市、县开通了网上信访。从发展方向看,网上信访将越来越成为群众信访的首选方式。
相比于传统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因其方便快捷、成本较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欢迎。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背景|信访古已有之
信访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不仅现代有,古代也有。不仅中国有,外国也有。在我国历史上,比如,在尧舜时代,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清代发生过有名的“杨乃武案”等等,就是类似当代信访的相关制度和活动。在国外,许多国家把处理公民诉求作为政府或者议会的一项专门工作,比如,德国、瑞典、丹麦等国家设有公民申诉专员制度,法国设有调解专员制度,俄罗斯总统办公厅设有公民信访工作局,韩国设有国民苦衷处理局,新加坡建立了民情联系制度等等。
小编观点:既然信访工作主要是通过倾听群众呼声,来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那如果群众反映的诉求不合理,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在坚守法律政策底线的同时,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工作,决不能因工作简单、态度生冷硬激化矛盾。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