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尸"男童尸检完毕 伤痕遍体

新浪新闻客户端
摘要|4月28日,信阳市息县临河乡村民王新红反映,其9岁的儿子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被活活饿成“干尸”。当地公安局已展开侦查,民政局则否认救助站有过错。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9早晨8点将进行尸检。点评:事件曝出,舆论关注,警方介入这似乎成为很多事件的固定套路。相关部门能不能走到舆论的前面,不是网曝而是官方公布后引发关注?处理个案的同时能不能修补流程、制度漏洞?能不能明晰职责?

最新进展|“干尸”男童尸检完毕
昨天上午7点左右,男童的家属陆续赶到信阳市公安局尸体解剖室,等待尸检。10点半左右,法医及两名亲属进入解剖室。
“每天盼望着孩子能够回家”,男童的母亲刁秀称,孩子可以正常交流,遇到陌生人时,只要对方好好说话,孩子可以正常回答。孩子的堂爷爷介绍,家人在见到孩子后,看到其身上多处疤伤且消瘦,“我们要为孩子的死讨个说法,为了知道孩子的死亡原因,家属要求进行尸检”。
昨天中午,尸检进行完毕。男童父亲王新红称,进行尸检人员告知尸检结果需要一周多时间。目前,家属返回并等待结果。
救助站被指常拖欠护理费
新天伦老年公寓位于浉河区鸡公山大街附近,平时大门关闭。据老年公寓主任尹女士介绍,第一次见到男童王志强是在去年10月3日,市救助站将其送来临时寄养。“孩子较同龄人瘦,穿得厚,看起来还好。”孩子说话很快,有时听不清,智力较同龄人确有些不同。问他家里有什么人,他都摇头说不知道。他不爱吃饭。开始还好,吃些稀饭和馍,但不碰米饭、面条。“院长看不过,怕他伤了身子,自己贴补钱买零食给他。”到今年2月,孩子不爱吃饭的问题愈加严重,“说不想吃,但没见有其他毛病和不舒服。”3月30日孩子离开,“一手拿饮料、一手拿饼干,虽比来时瘦,但也有七八十斤重。”
尹女士称,新天伦与市救助站合作有两年,负责部分救助站的临时寄养。“包括吃、住、护理费用在内,救助站每人每月仅支付800元,还经常拖欠。”基于此,院长决定与救助站终止合作,救助人员3月30日一并撤出,王志强恰在此列。至于救助站将其送往何处、境遇如何,他们无从知晓。
河南官方介入调查
河南官方29日证实,官方已经介入调查,正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同时,由信阳市纪委牵头,会同政法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信阳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专案组,对事件展开侦查。
民政部早前回应称正调查核实
4月29日上午,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在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民政部昨日获悉舆情后,立即向河南省民政厅致电了解情况,并于下午2时发函督促调查、核实。”
陈日发介绍,河南省民政厅已责成信阳市民政局迅速调查有关情况,并派出工作组赴信阳市开展实地核查。民政部将进一步跟踪事件情况,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做好这一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事件还原|儿子外出失踪 却死于救助站
映象网记者从王新红处获悉,他是息县临河乡柿子园村人,现暂住民权路五星乡大拱桥村。儿子乐乐(化名)2001年出生,智力比同龄人较低,但识别家人和地址并无问题。“他不太爱学习,在学校爱和同学打闹,为了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只好休学在家。”王新红说,乐乐身体并无大碍。
乐乐于2014年10月2日中午从家中走出,到夜未归。当时亲朋好友找遍全城,未找到孩子。于10月4日到浉河区五星乡派出所报警,期间一直在寻找孩子。
今年4月20日,王新红在当地报纸上看到信阳市救助站发了一则公告称,一位男性受助人员,因病抢救无效,2015年4月18日病故于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告还配有一张死者的生前照片。
看到信息后,王新红立即打电话到信阳市救助站,在救助站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殡仪馆辨认尸体。经确认,死亡儿童的确是王新红丢失大半年的孩子。

王新红丢失半年的孩子,尸体只剩皮包骨头(家属提供)
家属疑问|身体干得只剩骨头 究竟发生了什么
“看到公告,我们就打电话问信阳市救助站,询问死亡儿童基本情况,随后我们要求到殡仪馆看尸体。”王新红介绍,乐乐4岁时曾动过一次手术,左大腿部位留有伤口,脚背上有一处火烧疤痕。这些特征与殡仪馆尸体均吻合。
“全身上下全是伤痕,身体干得只剩骨头,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王新红称,去年走丢时乐乐的体重为90多斤,身高1米3左右,但孩子尸体的体重只有30多斤。当时看到孩子膝盖肿的很大,骨头很细,还有断裂,全身都是伤痕,有的地方连肉都没有了。
“救助站为什么不早登报,也没有通过其它方式联系我们亲属。”王新红称,报警之后一直在等消息,也曾四处寻找,但仍杳无音信。
此外王新红还表示,在和信阳救助站交涉期间,他目睹救助站的各种不正常情形,“一个孩子打着赤脚在嗷嗷叫,敲击着大铁门”,感到十分揪心。
救助详情|工作人员称不知孩子是什么病
4月28日中午,信阳市救助站一工作人员称,乐乐是“智障儿童”,几天前送去信阳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具体孩子是怎么病的也不清楚,我们不可能跟踪他。”该工作人员称,已向家属出示书面材料,不便向记者透露更多信息。
王新红表示,认领乐乐的尸体之后,只收到了市救助站提供的一张派出所“出警记录”,这份手写记录显示,“10月3日0时左右,步行街麦当劳快餐店有人报警称有一名男孩找不到家。老城派出所将其送到市救助站。”落款为老城派出所,时间为2014年10月3日。
信阳市救助站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乐乐是由老城派出所送来的。对警方送来孩子后,为何一直没有联系家属,以及孩子为何送医抢救,救助站工作人员没有答复。
事发之后,王新红一家和救助站多次沟通,此事
也未解决。目前,乐乐的尸体仍在信阳市金山殡仪馆存放,还未进行火化。
民政局回应|网帖所说内容不属实
今日,信阳市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对王志强的死亡情况展开侦查。
同日,信阳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向大河报记者披露,称网帖所说内容不属实。信阳市救助站在救助过程中程度到位、过程明确、处理规范,没有过错和责任。具体情况会在当地权威网站公布。

平安信阳微博截图平安信阳微博截图
28日中午,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信阳回应:针对网上反映的信阳市民政局救助站救助孩子王志强死亡的情况,信阳市公安局成立了由督察、法制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当时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王志强的死亡情况展开侦查。目前,各项工作正进行中。
官网刊登全文如下: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未成年人王志强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因病死亡有关情况的说明
现将市救助站救助对象王志强(男,12岁)4月18日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因病死亡等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14年10月3日凌晨1点58分,老城派出所民警将未成年人王志强送入市救助站。称:“10月3日零时左右,步行街麦当劳快餐店有人报警称有一名七八岁的男孩找不到家……(附件1)”。救助站值班人员苏世祥、徐国进为其办理了入站手续(附件2-1、附件2-2)。入站后经救助站工作人员龚志强初步甄别:受助人存在智力障碍,无法进行正常沟通交流,不能提供姓名、年龄、住址等详细信息,目测其年龄为12-13岁左右。因正值国庆节假期期间,为保证其安全,市救助站于当日上午8时50分由工作人员龚志强、高阳将其转送至救助站临时寄养点新天伦老年公寓进行临时安置(附件2-3、附件3),蔡正红院长负责接收。因无法查清姓名,暂为其编号:天伦247,市救助站支付代养费用4000余元。
2015年1月21日10时,新天伦工作人员发现王志强有感冒症状,口服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遂及时告知救助站。工作人员拨打120将其接入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急诊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医院登记姓名:无名氏,性别:男,年龄:12岁,科室:急诊科,床号:04,住院号:61488(附件4)。
1月27日,王志强经治疗后症状好转,返回新天伦老年公寓,由院长蔡正红接收,再次入住养老院,暂编号:天伦298。3月30日,王志强随其他滞留受助人员一并转入罗山县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暂编号:罗山088。
3月31日,由于王志强身体消瘦且精神较差,面部皮肤多处抓伤,罗山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及时通知市救助站,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蒋燕伟、潘文锦、李传艺三人再次将其送至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王志强被诊断为“营养不良、贫血、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疾病。医院登记姓名:无名氏,性别:男,年龄:14岁,科室:急诊科,床号:12,住院号:62650(附件4)。据第一人民医院介绍,4月18日7点50分,王志强在住院第19天突然出现血压、心率下降,神智呈浅昏迷状,光反射迟钝,医院立即给予快速补液等抢救治疗并进行胸外按压。当日8点20分,抢救无效,医院宣布临床死亡,并出具死亡证明书(附件5)。救助站累计支付医疗费用5384.23元。
当天下午,救助站按照救助规程将王志强遗体存放于金山殡仪馆(附件6)。4月20日,市救助站与信阳日报社联系,将死亡公告发至《信阳日报》邮箱(wangbo56697@163.com)。4月22日,《信阳日报》发布王志强的死亡公告,并附有王志强生前照片(附件7)。
4月22日晚19时19分,市救助站值班人员胡发利接一男子电话,称其看到《信阳日报》当日刊登的死亡公告后,通过比对照片信息,发现与其子外形相像,要求来站确认。19时40分左右,该男子及家人一行6人来站,称其丢失的12岁儿子与死亡公告上的无名氏未成年人相似。经与市救助站受助人员档案信息照片比对,初步确认为其子,并提出次日上午10点到殡仪馆再次确认。4月23日上午,该男子携亲属约20人到市救助站,与站内3名工作人员蒋燕伟、朱洪彬、徐国进一起到金山殡仪馆进行尸体确认,其母通过该尸体左腿两处手术后伤痕认定该尸体为其子。家属声称王志强尸体“身体瘦弱,脸部有伤”,认定救助站工作人员虐待其子致死,遂对3名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围攻。期间强调他们在孩子走失后曾到浉河公安分局及五星派出所、民权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没有受理。
二、王志强亲属对其受助情况的质疑及有关情况
1.医院对受助对象做出“营养不良”的诊断,加之王志强尸体脸部有伤,家属质疑其在受助期间遭受虐待或曾遭殴打。
2.未曾看到公安机关和救助站帮助寻亲,质疑市公安部门和救助站工作不到位。要求公安部门和市救助站给予其说法,并要求待事情解决后由政府方面将遗体运回老家息县安葬。
经调查得知,王志强父亲王新红、母亲刁秀、大伯王新建、堂叔王新平、爷爷王尚龙、奶奶张成英系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临河乡柿树村张小寨村民组村民,其父母现在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干校旁开有一发廊。其父王新红电话号码:13939785390。
王志强患有严重智力障碍,且神智不清,由于缺乏有效监护经常走失。2012年9月1日晚8点左右曾一次走失,民权派出所民警将其送至市儿童福利院。晚9点左右,民权派出所民警与王志强父母将其从儿童福利院接回,并留下联络方式。
王志强亲属承认,由于王志强经常走失,五星派出所及民权派出所部分民警认识王,在其多次走失后将其护送回家。
信阳市民政局
2015年4月28日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大河报、映象网、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