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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方正式受理养母虐童案

南京检方正式受理养母虐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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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公安机关。2015年3月31日晚,李某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4月24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检方正式受理养母虐童案】

现代快报报道,24日下午,南京市检察院通过其政务微博“@南京检察”发布案件新进展称,4月24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尽管此前检方公布对养母作出不批捕决定,但不批捕只是无采取逮捕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必要,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1个月,1个月后检察院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按照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检方认为案件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直接对李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另一种可能是,检方认为现有证据不满足起诉条件,将案件退回公安部门继续侦查,这样的情况下,在公安侦查阶段还有实现刑事和解的可能性,否则将直接面临法院的判决。对此,不少专业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该案目前情况而言,李某某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最大。

【男童已复学但居无定所】

目前,小桂已经恢复上学,但仍然面临很多现实困难。由于暂时无法回到养母家中,小桂生父老桂一家三口在南京并没有固定落脚的地方,夫妻二人带着小桂仍处于居无定所的状态。老桂说,养父曾主动打过电话联系他,也认同要让孩子继续读书的想法,但是由于养母的案情未有定论,目前也暂时无法为小桂提供住所。

老桂告诉记者,他们这次出来只带了几千元,无法在南京安定下来,虽然小桂已经复学,但目前他也不知道日子久了怎么办?“家里还有一个12岁的女儿在读书,不回去,女儿也没人照顾!”

【是否继续被收养看男童意愿】

养母能否继续收养小桂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李某某的辩护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否继续收养应该看双方的意愿。

对于有媒体质疑李某某在收养过程中存在虚假材料的问题,辩护律师表示,“违规”收养只是民政部门的一个说法,但按照法定程序来说,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来正式申请这个收养,养父母也会据理力争,来完成收养手续。

小桂的生父老桂表示,目前还不确定是不是继续让养母收养小桂,他也在考虑是否自己抚养孩子在南京读书,但是由于家中还有一个女儿,如果要让小桂在南京读书,无法两头照顾,“最终还是要看小桂的个人意思,如果他还愿意跟养母,我们也会考虑。”

南京检方对虐童养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不批捕仍将承担法律责任】

有参与过4月16日检察院听证会的代表告诉记者,不批捕并不意味着不需负法律责任。

南京中院少年庭陪审员、听证代表黄琼花告诉记者,目前案件的具体流程是,在检察机关宣布不批捕后,公安随后会准予李某某取保候审,同时公安进一步侦查,待侦查结束,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后检察机关若提起公诉,法院就将开庭审理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她强调,不予批捕并非不再提起公诉。

据她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补充侦查该案,在案件侦查完结后仍会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之后可能会向法院起诉,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该案注定将是国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典型案例。

  • 浦口检方就是否逮捕虐童案养母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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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引讨论】12人建议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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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养母致歉:将用加倍关爱弥补过失

【致歉表悔改】养母:将加倍关爱弥补过失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受害儿童的生母系表姐妹关系。2013年6月,李某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受害儿童带至南京的家中进行抚养。

接着,辩护律师宣读了李某的致歉信,她在信中表示,“因孩子犯了一些小错,自己情绪一时失控,而将孩子打伤, 事后我非常悔恨,并感到深深的自责,我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孩子亲生父母的托付……我向孩子道歉,向孩子的亲生父母道歉,向孩子的养父道歉,向所有关心孩 子的公众道歉,今后,我将用加倍的关爱来弥补我的过失,使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微博现案情】大V转虐童微博引轩然大波

4月3日据@朝廷半日闲微博称:父母南京某区人,男童于6岁合法收养,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最初以为是偶尔情况,没好多说。近日,男童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微博配发了一组男童满身伤痕的图片。

微博很快被大量转发,姚晨、赵薇等明星大V也参与了转发。我是第一个发现小虎不对劲的。”这位老师称,以前小虎看见自己时都会给个笑脸或是热情地打招呼。但是本周三早晨小虎却耷拉个脑袋进了校门,头一直低着,不想和别人说话。“我看到他以后就主动走了过去。”这名老师说,走近之后突然看到小虎耳道内有干结的血迹。老师本打算找小虎的班主任商量这事如何处 理,没想到小虎的班主任先找来了。小虎的班主任告诉这位老师,小虎今天有点不对,因为他一进班级的门就告诉老师今天不能参加值日,因为自己的脚不舒服。班 主任就让小虎把袜子脱了,想看看是怎么回事,没想到居然发现,小虎双脚的脚面全是肿的。

【给表姐求情】孩子生母为养母求情

孩子生母张传霞向检察院人员介绍,她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给小磊一个好的教育环境,3年前,她将6岁的小磊送养给表姐,双方办了领养手续,小磊在南京生活学习。

张传霞称,她知道表姐离婚,其孩子也没和她一起生活,不知道领养小磊不符合法律程序。

张传霞认为,希望表姐能早点出来,“孩子能回到一个完整的家庭。”

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

【新闻时评】养母被拘并非虐童案终点

养母如此虐童,既是一种丧失人性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办,让依法问责虐童者成为新常态。虐童的出发点也许并不坏,在“打是爱”的坊间认识极为普遍的情况下,母亲和养母虐童早已成了家常便饭,甚至导致虐童致死的悲剧。

问题是,对这类虐童行为,一般只给予道德谴责,难以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问责。因为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禁止虐童的法律,现有的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虽多,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但大多数条款都是倡导性的规定,对于虐童行为的定性,虐童行为发生了怎么处理等,都没明确规定,不便操作,不足以保护儿童免遭伤害,以致“刑不上家长”盛行,导致母亲和养母虐童行为频发,令人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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