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决定不批捕虐童案养母

新浪新闻客户端
摘要|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公安机关。2015年3月31日晚,李某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
4月19日,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公安机关。
【逮捕引讨论】12人建议不予批捕
4月16日下午,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就备受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19名与会人员中有12人明确表达了建议不予批捕的意见。
【致歉表悔改】养母:将加倍关爱弥补过失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受害儿童的生母系表姐妹关系。2013年6月,李某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受害儿童带至南京的家中进行抚养。
接着,辩护律师宣读了李某的致歉信,她在信中表示,“因孩子犯了一些小错,自己情绪一时失控,而将孩子打伤, 事后我非常悔恨,并感到深深的自责,我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孩子亲生父母的托付……我向孩子道歉,向孩子的亲生父母道歉,向孩子的养父道歉,向所有关心孩 子的公众道歉,今后,我将用加倍的关爱来弥补我的过失,使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微博现案情】大V转虐童微博引轩然大波
4月3日据@朝廷半日闲微博称:父母南京某区人,男童于6岁合法收养,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最初以为是偶尔情况,没好多说。近日,男童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微博配发了一组男童满身伤痕的图片。
微博很快被大量转发,姚晨、赵薇等明星大V也参与了转发。我是第一个发现小虎不对劲的。”这位老师称,以前小虎看见自己时都会给个笑脸或是热情地打招呼。但是本周三早晨小虎却耷拉个脑袋进了校门,头一直低着,不想和别人说话。“我看到他以后就主动走了过去。”这名老师说,走近之后突然看到小虎耳道内有干结的血迹。老师本打算找小虎的班主任商量这事如何处 理,没想到小虎的班主任先找来了。小虎的班主任告诉这位老师,小虎今天有点不对,因为他一进班级的门就告诉老师今天不能参加值日,因为自己的脚不舒服。班 主任就让小虎把袜子脱了,想看看是怎么回事,没想到居然发现,小虎双脚的脚面全是肿的。
【养母被逮捕】检方提请批捕涉案李某
【给表姐求情】孩子生母为养母求情
孩子生母张传霞向检察院人员介绍,她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给小磊一个好的教育环境,3年前,她将6岁的小磊送养给表姐,双方办了领养手续,小磊在南京生活学习。
张传霞称,她知道表姐离婚,其孩子也没和她一起生活,不知道领养小磊不符合法律程序。
张传霞认为,希望表姐能早点出来,“孩子能回到一个完整的家庭。”

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
【孩子已复课】孩子生父陪其南京上学
4月7日,被打男童已经跟随生父桂师傅,前往南京学校复课。昨天下午,桂师傅说,前两天他又把孩子带回来安老家过周末。对于养母被提请逮捕的消息,桂师傅称自己尚不知情。孩子上学期间,他和孩子暂时被当地安排在旅馆住宿。尽管每天开销很大,桂师傅还是表示,坚持保证孩子能正常上课。
【新闻时评】养母被拘并非虐童案终点
养母如此虐童,既是一种丧失人性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办,让依法问责虐童者成为新常态。虐童的出发点也许并不坏,在“打是爱”的坊间认识极为普遍的情况下,母亲和养母虐童早已成了家常便饭,甚至导致虐童致死的悲剧。
问题是,对这类虐童行为,一般只给予道德谴责,难以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问责。因为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禁止虐童的法律,现有的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虽多,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但大多数条款都是倡导性的规定,对于虐童行为的定性,虐童行为发生了怎么处理等,都没明确规定,不便操作,不足以保护儿童免遭伤害,以致“刑不上家长”盛行,导致母亲和养母虐童行为频发,令人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