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游客外籍女子被限制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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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8日上午11时许,黑龙江佳木斯70岁的市民崔洪芳,在游览北京慕田峪长城时,被一名向下疾行的 加拿大女子撞倒,后脑勺撞上墙砖,当场吐血身亡。由于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不予刑事立案,崔洪芳家属4月13日上午向怀柔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申请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将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
最新消息|撞死游客外籍女子被限制离境
4月13日,崔洪芳的家属向怀柔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提出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的申请。怀柔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案件将由怀柔区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
14日记者从怀柔法院了解到,这起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怀柔法院已启动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程序,正在按照流程进行办理,目前还没有走完相关流程。怀柔法院在作出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裁定后,将会及时对外公布。
法院已立案 家属同意尸检
死者家属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法院已收到崔洪芳家属诉与JULIE FORTIN一案的起诉书。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由民一庭审理。文书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并印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印章。
崔洪芳家属宋先生称,他们在起诉书中要求加籍肇事女子对此事公开道歉,并依照法律条文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诉求。
另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崔洪芳家属已向怀柔警方表示同意对崔洪芳遗体进行尸检。
涉事加拿大女子
加籍肇事女子至今仍未道歉
据环球时报报道,加拿大女游客近日在长城上撞倒中国老人致其死亡一事,在加拿大同样引起热议。在网络上,有加拿大民众表示“这是起悲哀的意外”,也有网民留言,希望肇事者能自己站出来道歉。
一些曾经去过长城的加拿大网民认为,长城地势陡峭,肇事者可能由于“不适应”酿成悲剧,但另外一些人则提出质疑:“既然路不好走,为何要快速下台阶?”而对于部分人借由此事发表种族歧视言论,有加拿大网民斥责其“不道德”和“无知”。
据崔洪芳家属反映,时至今日,该加籍肇事女子仍未出面道歉,家属也对其是否仍在我国境内存疑。
家属发公开信要求警方限制肇事者出境
崔洪芳家属宋先生称,距离事发已满3日,但怀柔警方至今仍未向家属出具相关材料,“连案件受理回执都没有拿到。”根据怀柔警方事发当夜说法,该加拿大籍肇事女子将于今日飞回加拿大。
家属通过网络发布公开信,要求怀柔警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立即做出限制该女子出境的决定。据悉,怀柔警方暂未就此做出回应。
加女子长城撞死中国老太
警方调查|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
事发时,崔老太的外甥女陈女士也在现场。她回忆,崔老太被撞倒后立即昏迷,口、鼻、耳大量出血,没过多久就没了呼吸。
崔老太的次子孙锋介绍,尽管母亲今年70岁了,但其生前身体状况很好,“经常出门溜达。”
事后外籍女子被带走调查
宋先生称,外籍女子撞人后冲出两三米远才停了下来,此后一直留在现场。
崔老太的家属拨打120并报警,约一小时后,120赶到,经抢救证实崔老太身亡。警方随即将涉事外籍女子带走。
昨晚,怀柔公安分局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警方现已初步查明,加拿大籍游客FORTIN(女,38岁)下行撞到游客崔某,致崔某摔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证据,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
怀柔警方正在对撞人的加拿大籍女子进行调查,该女子在接受调查时声称自己是因为脚崴,在拐角处与老太太意外发生碰撞。
现场地势陡峭通道宽1.5米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崔老太被撞事发地看到,该段甬道为南北走向,整体地势陡峭,与地面成近60°的斜角。沿途每隔一小段,都竖立有高约一米的矮墙。从甬道底部往上数的第二道矮墙墙角边,一片深红色的血渍仍然清晰可见。
记者观察发现,由于有矮墙阻挡,该甬道的通道剩余宽度约1.5米,双方向游人相遇后几乎是擦肩而过。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沿途均设有安全告示牌,提示该路段危险,但现场仍有不少游人疾速下行。
“发生事故的地方刚好是摄像的监控盲区。”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安保监控部吴经理称,长城上不允许追逐打闹,目前景区方面正在配合公安进行调查取证。
家属质疑“凭口供认定意外”不妥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来到涉事加拿大女子居住的酒店。酒店工作人员称该女子尚未退房,但记者上前敲门,屋内始终无人应答。
同时,家属认为,事发地是监控盲区,当时现场除当事双方外,也未能找到其他目击者,警方仅通过口供便认定系意外事件,存在不妥之处。
事发墙角处仍可见血渍。
专家释疑|法院能否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
1 法院能否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专家谭秋桂称,限制外国人离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根据该法第28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涉案的外国人就不能离开中国。本案中,既然崔洪芳一方的家属已在法院提起诉讼,也提出了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申请,法院已经立案,那法院就将做出决定或裁定,不准作为被告一方的这名加拿大女子离开中国。
2 如何限制涉案外国人离境?
谭秋桂表示,一般来说,法院在做出决定前,都会和负责出入境管理的公安及边检部门进行沟通。法院做出相关决定后,还会向公安和边检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公安和边检机关来执行。随后,公安和边检机关会启动边控措施,这样就可以确保涉案的这名加拿大女子不离开中国。
3 从启动到达成限制要多久?
据谭秋桂介绍,在法院启动对涉案加拿大女子的限制离境程序后,在多长的时限内完成,在法律上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参照目前民事诉讼法里关于诉讼保全方面的一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参照这一规定,法院在接到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相关裁定。裁定做出后,立刻向边检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限制离境裁定交付执行。谭秋桂表示,这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方案。
4 限制离境的时长有否规定?
谭秋桂表示,该案已经进入到民事诉讼阶段,法院做出决定,采取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措施,有利于案件的进展。
谭秋桂表示,一旦法院作出了限制离境的决定或裁定,直到案件完全了结,涉案的加拿大女子才可以离开中国。而案件完全了结,是指判决生效,并根据判决执行完毕。按照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和崔洪芳家属中的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那么二审判决才是生效判决,将根据二审判决进行执行。只有执行完毕后,才可以离开中国。
5 加拿大女子如何解除限制程序?
谭秋桂表示,在案件完全了结前,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缴纳了保证金或拿相关财产作担保,则可以解除限制离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