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燃气费逾期纳入个人征信

新浪四川
摘要阅读丨昨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 “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值得注意的是,“修改稿”对燃气用户及时交纳燃气气费的义务做出明确规定,提出“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逾期不交纳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为何要与信用挂钩丨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史志伦介绍,在调研过程中有相关部门提出,按期交纳气费是燃气用户的基本义务,四川省欠交燃气气费的情况较为严重,不仅增加了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成本,妨碍了燃气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推动诚信社会的建设,需要在条例修订草案中进一步加强规范。
法制委员会经审议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进一步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维护燃气市场的健康发展,建议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修改。
观点碰撞丨究竟该不该纳入征信
观点一:纳入征信的法律问题
柏凡委员:“逾期不缴纳费用,应属于民事纠纷,不应该赋予经营企业权利,通过政府强制的方式纳入征信系统。”
列席审议的省人大内司委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樊斌:“个人征信系统的录入应该是基于国家主管部门,特别是法院判决生效以后没得到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录入个人征信系统,燃气经营企业是一个企业,跟燃气用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如果一方民事主体认为另一方没有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就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缺乏法律依据,如果一定要规定,我觉得法院判决以后如果仍未履行,纳入个人征信一句,这样是有依据的。”
观点二:燃气服务亟待提升
崔太平委员:“燃气经营和服务这章有待完善,燃气的经营和服务行业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这个优势地位可能转化成对消费者的一种歧视性对待,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限制垄断经营着的垄断地位带来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这是需要细化需要考虑的。另外,涉及到收费方面的服务,能否通过加大信息化手段来提供服务,这些都需要研究解决。”
李伊林委员:“建议应该对整个燃气服务有个统一的约定,多站在用户方面设计和考虑。”
观点三:用户是否是恶意欠费
列席审议的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欠费大多不是恶意,只因为交费不方便,对消费者不公平。燃气对欠费有强制手段,可停气停供,如果纳入征信系统,恐会导致不诚信人员直线上升。此条应慎之又慎。”
许晓光委员:“用户逾期不缴纳承担违约责任,但原因复杂,分为恶意和不小心。建议可通过短信提醒,设置缓冲期,缓冲期内缴纳都不算违约,同时,缓冲期间的滞纳金也应当在供气合同中明确载明,标准应当有法律依据。
网友声音
@好酒好戏:凭什么纳入征信,这个只是一个经营合同义务性质的情况,出现合同纠纷,应该是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用政府权力机构滥用职权,于情于理说不通。如果通过法律途径不能执行,可以依据法律依法执行。如果燃气公司这种行为得到政府批准,那同性质的经济合同纠纷是不是也可以顺便照搬执行。岂不大乱。。。。
@小川子夜:自己服务理念差、服务质量差、观念差、态度差、安全性能差,又具垄断性等等,有把所有问题归咎用户,实属蛮横无理!当今社会,用户延误缴费原因非常多又复杂,服务性的公司应该从自身出发搞好服务才是!不要处处树立矛盾、树立法律!换然之,是不是社会中的所有人的所有言行都要树立法律标杆来机械式的束缚行径呢?!
@鱼苗苗VS大鲨鱼:新房燃气管道安装不合理,是不是也应该追究燃气企业的责任呢,不能光说用户的不是,首先要看自己是不是在站在服务的角度,要是一直站在垄断的角度那就是乱立法,官僚作风,政府干预企业运营,政府一边倒的不为民服务。
@haha201189:交电费、交水费都没有这么受批评,燃气公司应该反省自己。建议燃气学电费,先预存费用。要不然,就改进工作办法,经常是提前不能交,很快又逾期。
@先哥1338:我们不赞成这个规定,因为有时候人都好几个月不在那里,也没有用气,可是燃所公司的抄表员只是每月估计一个数据,然后让业主去交费,可是表上都没有用,交什么费呀?最多要求当年结清当年的费用,适当收一点滞纳金都可以。但是不能搞罚款式的收取滞纳金。就是搞贷款利息计算也不会那么高。
@BB_貝爺:好多老小区的气表都不统一,有的直接用卡去缴费,但有的要每两个月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每层楼上楼抄气表数以后才能去缴费,请你们有关部门把气表统一以后再说市民欠缴的问题,自己问题一大堆,就在哪里乱拟定,如果欠缴就提高滞纳金,不要动不动就成了市民的征信问题!!!OK?
媒体丨一个巴掌拍不响,岂能只管一支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好说的。的确,按期交纳气费是居民的基本义务,四川省燃气费欠收严重也是事实,但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居民方面,确实存在缴费不力、拖欠欠款的现象,也应该为这一问题付主要责任。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是缴费渠道是畅通的,没有按时按量付款,怪得了谁呢?
收费不力,燃气公司更难辞其咎。实际上,恶意拖欠燃气费的居民能有几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欠费呢?关键还是缴费不便。燃气缴费不同于水电缴费,它要先抄表,再缴费。问题就出在这上面。居民白天上班,燃气公司白天抄表,能抄到几家?与居民对接不畅,缴费渠道曲折,入账自然就少了。从这个方面讲,燃气公司疏于管理、服务不到位的责任同样不小。
一个巴掌拍不响,双管齐下才有效。个人信用是居民的重要资源,可以视为“第二张身份证”,动辄削人信用,岂不令人人自危、如履薄冰。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信用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多个方面也是发展大趋势,这在其他省市也有先例。可关键是,话不能这么说,事也不能这么办。根本解决燃气费拖欠问题,既要让居民增加缴纳责任和缴纳意识,又要令燃气公司优化服务和渠道,这才是能令双方接受、且解决问题的两全其美之法。新浪四川综合四川日报、天府早报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