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非法疫苗疑流入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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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丨18日,有媒体报道山东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疫苗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从全国多个省市非法销售的数亿元疫苗,在未经冷链运输的情况下,已流入全国至少18个省份。对疫苗是否流入四川,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展开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3月23日发布通知,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信息,进一步确认了一些线索。根据通知,涉案的药品经营企业新增4家,由原来的9家增至13家。新增的4家涉案企业是:山东鲁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通报称,成都市食药监局配合警方对涉案的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业务经理进行了调查。绵阳、巴中、眉山等市公安机关已控制相关涉案嫌疑人员,相关情况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于3月26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
连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对山东公布的四川涉案嫌疑人员和线索进行认真确认调查。成都市对涉案线索单位、14名涉案嫌疑人进行了排查,据公安机关通报,目前刑事拘留3人。同时,成都市局配合公安机关对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业务经理进行了调查。绵阳、巴中、眉山等市公安机关已控制相关涉案嫌疑人员,相关情况正在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于3月26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
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多条线索还指向山东鲁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表明上述企业可能是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单位。
20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召开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处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核对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要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在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关注本地丨正在对疫苗是否流入进行核查
四川省及成都市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刚刚获悉相关消息,正在对疫苗是否流入四川进行核查,市食药监局还要求辖区内疫苗相关企业立即展开自查。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支队将督导全市卫监机构对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接种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开展接种前告知和询问、二类疫苗进货渠道合法、疫苗索证、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等。(成都商报记者 张仑 王欢 王春)
四川食药监局丨非法收售疫苗者25日前须报告
四川省食药监局昨晚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局已要求各市州食药监管部门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要按国家总局要求,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官方丨未采购无资质疫苗可放心使用
(四川在线记者 杨丹)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通报的疫苗未冷藏流入多省一案,引发全社会关注。为此,四川省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立即组织人员对2010年以来全省第一类疫苗和我中心采购的第二类疫苗开展了自查。今日,四川省疾控中心宣布:经查,省疾控中心所购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都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可以放心使用。
最新丨买卖问题疫苗人员名单公布 川籍人员共17名
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公布涉及疫苗案的相关通告,该案涉及全国24省市,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其中涉及川籍人员共17名,以下为川籍人员名单。
上线人员:程前、韩旭、恒大王、李黎、李昂、易波、张勇、周仲平、张利才
下线人员:陈冲、廖鹏、廖永、杨中奇、张瑞亮、张天、汪大鹏、吴映秀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新浪四川发布独家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投票的约1500名网友中,高达98.7%的网友对孩子今后的成长环境感到十分焦虑。可见,非法疫苗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在对涉案人员的处理一事上,高达98.7%的网友认为涉案人员应该严惩。在网友们看来,疫苗关乎儿童的一生,如果不严惩那些为了一己私利就残害儿童的涉案人员,对孩子和孩子的父母都是不负责任的。
范围丨济南假疫苗案 波及24省涉案价值5.7亿元
经对涉案人员审查,专案组查明,庞、孙二人在网上联系国内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流感、乙肝、狂犬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给国内24个省市的近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为降低进货成本,庞、孙二人有时会购买临近保质期限的疫苗,在民警现场查获的疫苗中,最近的保质期距离案发时仅有不足两个月。在嫌疑人控制的22个银行账户中,涉嫌非法经营收款金额竟高达3.1亿余元,累计金额则高达5.7亿余元。(中国新闻网)
名单丨山东公布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名单
3月20日,经对警方提供的查封疫苗品种清单进行核实,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分别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水痘减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2种免疫球蛋白分别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为细菌溶解物。 (央视)
媒体丨“5.7亿非法疫苗案”暴露监管漏洞
据了解,此案25种涉案疫苗均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不涉及一类疫苗。该案也暴露对在二类疫苗的监管存在漏洞。
根据《药品管理法》,只有具备相关资质、获得食药监部门许可的企业才可从事疫苗经营业务。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疫苗流通环节,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制部门、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二类疫苗。
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监管上,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需关注的是,上游疫苗生产企业如何将正规疫苗出售给无疫苗经营资质的庞、孙二人,二人又怎样将非法疫苗卖给疾控部门、接种单位? 王焕江告诉记者,一类疫苗由国家按接种计划统一免费分配发放,基本无利润空间;二类疫苗则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属于自费接种,利润空间巨大。
“之前,二类疫苗也只能由各地疾控机构采购,但由于垄断导致腐败不断,所以2006年国家放开这块市场。疫苗生产或者批发企都面临很重的销售压力。”王焕江说。
上游的疫苗销售企业及业务人员为追逐利益,会想方设法将疫苗销售出去。在下游,一些疾控部门、接种单位部分人员为谋取私利,也会不惜充当疫苗销售企业的代言人,从而获得利润提成。
除了利益驱使,还有监管漏洞。由于相关部门对疫苗流向、销售等监管不力,庞某卫才能违法低价从上游疫苗销售企业及业务员手中够得疫苗,甚至是临期疫苗,再转手加价卖给疫苗贩子或者是下游的疾控部门或者接种单位。
据报道,现实中还有不少疫苗贩子会挂靠在有资质的疫苗批发企业名下,做“小买卖”。警方调查发现济南一家疫苗批发企业相关信息显示有6批次疫苗流向了某地疾控部门,但该疾控部门却仅从这家疫苗批发企业购进了1个批次的疫苗,因而有5个批次的疫苗非法流出了。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疫苗流通涉及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以及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只有相关部门对这些主体涉及二类疫苗的销售、流向等信息严格核查,才能消除非法经营疫苗的滋生空间,从而彻底斩断利益链条。 姜东良 □ 法制网见习记者 徐鹏
揭秘丨庞某原为医生缓刑期间涉罪
据济南警方消息,济南疫苗案于2015年4月28日案发,济南警方当时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并于2016年2月2日向社会通报了案情。
据介绍,47岁的庞某曾有非法经营疫苗犯罪“前科”。她原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生。2009年,庞某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仅其一个人就涉及48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自2011年以来,也就是在庞某缓期执行期间,庞某母女在没有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就在网上联系多个地方的100多名医药公司的业务员或者是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者是生物制品,并且加价销售给全国各地300多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以及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涉案价值达5.7亿多元。
由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疫苗以及生物制品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运输保存,脱离了2到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已经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之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该起特大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因涉及地方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案发后即被公安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列为督办案件,且入选2015年度公安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目前,庞某母女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七嘴八舌丨看网友
行波闲人_20330:非法制疫苗五年及大量销售近期才发现,又涉九单位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这恰好说明了相关部门及官员的失职,对这样监管监测重失职的问题人们会睁眼看做如何处理。
lygby0001:建议对已经被控制的当事人,先追查他们向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行贿问题。
qwl201033:疫苗根本就不应该不能够让私人经营!!!药品根本就不应该对社会开放经营!!!! 对这种管理极其强烈愤怒。
打工族WGY:应该对这些涉事企业领导追究法律责任,将这些涉事企业领导绳之以法。
贝就是个壳:药企为了利益居然勾结不法人员同赚黑心钱?良心何在?法律的威严荡然无存!!黑心药企,不抓一批,判一批,杀一批,如何让百姓安心和保证孩子们能健康成长?
@hatezhgr无敌:强烈要求省食药监局公布问题疫苗批号和生产企业,有多少小孩会遭到无辜残害!
@阿米尔汗肌肉男:重刑严惩,如此黑心作为就是在杀人。
@握紧阳光:强制要求接种疫苗,否则不让入学!我们怎么能对抗国家规定!但是这种强制要求下保障疫苗安全是不是最起码的工作!最起码是不是也应该规定接种疫苗时,必须向家长出示疫苗合格证,讲清疫苗储存方式推送计量等问题!
@被扔到阳光里的boy:如果没有流入医院,疾控中心,影响就稍微小一点。拿人命来赚钱的那些人就不怕报应?
@刘绪银-:媒体继续关注,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一批不顾老百姓死活的涉案人员。
@一口气儿爬六楼:支持!自从有了孩子疫苗接种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儿,每次打疫苗都好担心!
@ChayZhao:小过当应轻释,祸人必该重典!
@人民知己:如果我们遇到病状需要这12种疫苗,又怎样知道这些疫苗是不是来自非法疫苗呢?我们怎样防范这些问题?国家卫计委,食药监局,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下达命令,全国的医院等使用这12种疫苗的的单位都一一严查、检验,确保每一位病人都能够得到更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