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景区宰客为何难根除

新浪四川

田女士展示“天价”药。(图片由魏先生提供)
青岛天价虾后续丨青岛物价局向四川被宰游客致歉 退还644元
肖先生向记者证实,9日中午,青岛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该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的道歉。正式道歉后,她告知肖先生: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800元全退,只把多的钱退给我就行了。我吃了那顿饭,该付的钱要付。”随后,女工作人员询问记录了当晚吃了哪几个菜,肖先生一一告知。“大虾、豆腐、火烧、啤酒等等,按菜单,100多元钱,不会超过200块。”
9日下午,肖先生的手机收到了提示短信:石某某已于10月9日向尾号为8268的工行账户汇入644元。这正是当日青岛市北区物价局联系后提出的退款。
肖先生说,最终,对方扣除了156元,而这个钱正是他认定的菜单中的价格,“汇款人可能是物价局的工作人员”。
新闻加映场丨云南泸沽湖有人卖“天价药”?
10月8日,四川宜宾市民魏先生致电华西都市报,讲述其一家人在云南泸沽湖景区的遭遇:购买50克原本每克只值几元钱的中草药石斛,竟被要价3000元……最终,魏先生一家在缴纳400元钱后得已脱身。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事发丨宜宾游客买药 老板报价格不报每斤还是每克
据田女士介绍,在草药摊休息时,草药摊旁的中年男子曾要求她到别处休息,不要影响别的客人购买草药。正在此时,两位操着外地口音的一男一女走到草药摊前,议论药材很好,价格适宜。田女士出于好奇,也跟着上前询问。摊主报价为25元,田女士便以为是25元一斤,没有再问单价,于是与对方砍价为10元。
看着3、4厘米长的石斛,一根根装在盒子里,田女士估摸着用手抓了一把,准备让买家称一称。“我抓的那把,最多一两,也就是50克。”田女士说。
此时售卖的中年男子则用手再往里添了部分,田女士嫌多,便从里面拿了些出来。没来得及报重量,另一位20岁左右的小伙子,便将称好的石斛拿进小屋内加工捣碎。期间,并不允许顾客进入房间。田女士本以为也就几十元的草药,不料对方拿出一包捣碎后的石斛,报价3千元。
闻讯赶来的魏先生也惊讶不已,“什么药要卖3千元,究竟多少钱一斤。”此时对方才表示是10元一克,田女士错误理解了草药单价。魏先生一家感到草药太贵,不值这个价,而草药摊主却表示已经加工捣碎成粉,必须购买。深感被骗的魏先生随即表示要报警,让其始料不及的是,另一位中年男子却说,“就算拿枪对着我也不怕。”
无奈丨 交400元得已脱身 网上最贵3元每克
因女儿感到害怕,魏先生没有坚持报警,选择了息事宁人。此时,母亲田女士向草药摊主告知,身上只带有400元钱,其中加工草药的青年男子勉强接过了钱,表示希望田女士以后问清价格,不要随意要求加工、购买。
期间,魏先生表示,一把石斛即便10元一克,捣碎成粉后,也没有300克。而草药摊主却认为草药捣碎成粉后,将会自然增加重量。魏先生无奈的表示,草药通过加工成粉,重量并不会有所增减,除非是人为添加东西。而几根石斛变身一包药粉,显然是加入了不少其他物品,且顾客并不知晓其中所含成份是否对人体无害,同时价格也无法与石斛等同计算。
魏先生说,事后查阅资料发现,摊主售卖的草药还存在价格欺诈的嫌疑,中草药石斛在某知名网络平台上的价格普通的是0.98元左右一克,价格较贵的干条也才3元每克。
“对方喊价25元1克,简直是漫天要价。虽然最后讲成10元,也贵得离谱”。
魏先生说,当天,他沿着泸沽湖找了一圈,未看见有关旅游景区投诉的热线及相关管理办公室。仅根据进入云南服务区后,手机收到的短信提示,拨打了云南省旅游投诉电话96927,但直到他们离开泸沽湖景区后,都未打通该热线。
官方丨先无条件退款查实后再严肃处理
记者致电泸沽湖景区管理局,该局稽查大队长杨学伟表示,国庆期间,景区管理方联合当地公安、工商、药监、质监、物价等部门驻扎在景区工作,“国庆节前我们就召集景区的酒店、商家开了会,严禁哄抬物价、欺诈消费,商家应该不敢这样做,估计是偷偷溜进来的流动商贩。”
“如果是商家,一但查实,必定严处不怠!除了全额退款外,我们还要根据景区准入制度,联合工商、药监部门对违规经营者进行顶格处罚。”他说,“里格半岛观景台旁边只有一家购物点,我现在离这里不远,我马上就去调查”。
半小时后,杨学伟给华西都市报记者打来电话:“我到观景台这里调查了,魏先生说的距离梯步旁一米远的地方,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摊点了,估计是流动摊贩。但是,即使是流动摊贩,负责观景台管理的这个公司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没经过他们的允许,流动摊贩也没法在这里摆摊。”
杨学伟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要了魏先生的手机号后表示,已要求管理观景台的公司马上联系魏先生,无条件退还400元钱。
“剩下的,我们接下来再继续调查。”他说。
新闻延伸:四川游客青岛遭遇天价虾
发问丨消费者如何对天价说不
有人呼吁 ,别让宰客潮毁了黄金周。更有人表示,每一个糟糕的假期背后都有一盘“天价大虾”。为何对景区天价饭菜说“不”这么难?
其实,景区天价饭菜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年五一假期,华山的某宾馆卖出了一碗18元的天价米饭;去年国庆节期间,五台山景区某酒店出现了售价400元的“台蘑炖山鸡”;2013年,鼓浪屿出现一份天价菜单,8个人12个菜,吃了4000多元;2012年,三亚春节宰客事件更是成为当时舆论的焦点。无独有偶,2008年,青岛就发生过天价烤串事件,13人吃了1.8万元。
对于经常在国内旅行的叶青来说,景区天价饭菜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他总结了“三起”来形容自己碰到此事的心理:“惹不起”,旅游去的地方往往人生地不熟,胁迫埋单或多或少有暴力伴随;“耗不起”,就算找来了相关执法部门,经过较长的立案调查周期,问题没解决,钱又搭上了,还毁掉了整个假期;“躲得起”,权衡之下,唯一比较合适的方法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面对胁迫作出妥协。“我们就是这样一群旅游候鸟,季节性到来,不少商家知道我们不可能是回头客,自然也放宽了心,大胆宰了”。
如今叶青学乖了,出门不带大量现金,去当地人去得较多的餐馆吃饭,但依旧防不胜防,“明码标价也会出问题,结账的时候总能变着花样抬价”。
质疑丨“明码标价”让天价饭菜有理?
本次“天价大虾”事件当中,大众关注的问题是,所谓“明码标价”是否真能让天价大虾理所应当?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所谓的“明码标价”实质是违法的欺诈行为。
他表示,“景区宰客”可以说是一个专有名词了,现象较为普遍,存在的时间也较长。“景区各种高价的餐饮服务主要是针对外地游客,以超出正常市场的价格,高价提供商品和服务,甚至采取暴力的方式来强买强卖”。
在他看来,青岛大虾事件中游客的维权行为已经尽力。“游客主动询问过大虾的价格是否为38元一份。在这种情况下,公开询问也得到了公开的答复。”而该餐馆菜单并未以明显的方式进行提示,因此“明码标价”不能成为餐馆“宰客”的理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看就是明显的价格不合理。作为经营者违反了公平交易的义务。不管是从哪一方面来讲商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有明显的欺诈行为。”他说。
谁来管丨 天价饭菜到底归谁管
吴景明表示,景区天价饭菜未必一定是警察的事。“对于公安部门来讲,其法定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在责任分工上可能并没有公安部门的事情,但如果因物价引起纠纷,消费者感觉受到了人身安全上的威胁,那么公安部门有义务去阻止事态的发生和扩大。如果是因为顾客不满高价宰客不愿意掏钱,经营者采取暴力手段,比如说限制顾客人身自由,不让其离开,那么公安部门就必须介入”。
他认为对于此类案件,工商和物价部门是法定的执法部门。“强买强卖”本身如果没有采取暴力行为就只是属于民事范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采取了暴力行为就属于治安问题,应该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
然而,对于此次事件当中工商和物价部门以节假日为由表示需节后处理的回应,吴景明却并不赞同。
“作为物价部门,节日市场的管理应该和平时不一样,有一套特殊的管理制度。因为节日市场的消费者大部分都是外地消费者,这类消费者的流动性强,处理售后问题更不方便,所以节日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比平时多得多。”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的政府部门就应该有一套值班制度,不能以休假来推脱责任。
对于景区天价饭菜事件屡禁不止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反正坑的不是我们是外地人”的心态导致了对当地商家半明半暗的庇护,使得一些商家有恃无恐。
刘俊海认为,相关法律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和执法部门失职是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由于对这类“宰客”的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够,使不法商家获得非法利益后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形成负面激励,造成景区宰客愈演愈烈。
支招丨如何逃脱陷阱
面对景区“强买强卖”,景区“候鸟”该如何在防不胜防的交易陷阱中尽量全身而退,吴景明认为消费者应该要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消费者要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事先把价格和质量单位问清楚后,再去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其次,注重保全证据,要把所有能够证明商家造成欺诈和损害的证据保存好,比如全程录音。一旦发生纠纷甚至是恶化到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这些证据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解决问题最快办法仍旧是报警。“外地游客大都不了解当地执法部门的联系方式、工作地址。不管是否属于警方的执法范围,警方都有义务告诉游客应该由哪些部门来解决,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并提供相关的联系方式。”
另外,节日期间相关执法部门和仲裁部门可能不太方便处理,但是过后一定要对不法商家进行起诉,来警示经营者以后不要再犯。
刘俊海表示,除了消费者要懂得自我保护外,当地相关部门更不能懒政不作为。
“假日经济中愈演愈烈的宰客现象,已成为阻碍假日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绊脚石。不少政府部门却未对当地景区宰客现象足够重视,仍采取媒体曝光下的事后诸葛模式”。
他表示,景区的相关部门应当本着对全国人民负责的精神,每逢旅游旺季时,要提前跟景区商家进行沟通,以示警戒。同时,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要学会算大账,如果当地宰客现象频发,今天游客被宰2000元,明年游客可能就少两万人”。
反思丨景区宰客为何难根除?
“十一”黄金周,38元一只的“天价虾”高居舆论榜首,宰客现象再次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之一。
所谓宰客,就是让顾客以远远超过其真实价值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由于此种交易明显的不公平性,往往同时伴随着暴力或暴力威胁,否则不足以逼迫顾客“就范”。
实际上,在节假日期间,一些旅游城市宰客成风。前些年,三亚就屡次爆出游客吃海鲜被宰新闻。不光是三亚,每到黄金周,全国各地旅游城市和景点的消费纠纷就不绝于耳,宰客现象时有发生。而今年青岛被曝光的“天价虾”和“吃螃蟹先拔腿”,又一次将景区宰客现象推向了风口浪尖。
遭遇“被宰”,游客只能吐槽,因为维权无门是最大问题。与之相伴的,则是五花八门的防宰防骗攻略。尽管这些攻略在现实面前毫无用处。
对于景区商家的“宰客”行为,相关部门也会“严打”,但多是“一阵风”。比如,三亚这些年来基本是媒体曝光、舆论发酵一次,就“严打”一次,一段时间后又反弹。
究其原因,不过是违法成本过低的缘故。
对于游客而言,假期苦短,景点更是匆匆一瞥,遇到宰客行为,不可能用打官司的功夫白白耗费宝贵的假期。所以除了短暂举报之外,游客很难有意愿采取别的手段来维权。没了投诉的游客,一些地方政府也缺少管理乱象的意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多罚点钱,糊里糊涂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天价大虾”暴露出的不仅是旅游市场的不规范行为,更是监管部门在平时出现的监管乏力等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倡导建立文明的旅游市场。这里所说的文明旅游市场,不仅包括游客的文明旅行,也包括景区商家、店家的不违规销售。其中,“黑景区”逢节坐地起价,“黑导游”频拉客“宰客”现象严重,且广被社会诟病。
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今年7月,国家旅游局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黑名单”制度),再次向“黑景区”“黑旅社”“黑导游”等说“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主任韩玉灵认为,之所以要建立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就是为了改变旅游经营者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以前你失信违法了我就罚你,罚款金额不高,你不怕;现在你一失信我就曝光你,让游客用脚投票,用市场来否决你。”
然而,大多数地方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首页只是设置了“机构简介”“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等栏目,却很少见“黑名单”“曝光台”一栏。即便有设置“我要投诉举报”等栏目,或者有按规定对旅游企业不良信息的曝光,也都并不显眼,游客查询和运用都很不方便。
法无罚则不立,不理想的施行,让威慑作用大减。
“相对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措施, 黑名单 看起来不那么 硬气 ,但是它对企业品牌信誉、市场经营造成的影响可能是长期的、显著的。没有哪家身陷负面新闻的企业,还能赢得广大顾客的青睐。”全国百强旅行社、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蒋燕妮说。
话是这么说,但仍有店家敢于犯险。他们的心理很容易揣摩:反正一地名声不是我的,透支地方信誉,装满自己腰包,然后怕怕屁股,多么惬意。
这恰好切中了旅游业的短板。青岛的那位宰客老板被开了9万元的罚单,这是被舆论逮到了。无数个黑老板,又让游客对中国的旅游业开了多少“罚单”?
据统计,2014年,中国国内旅游出游人次达到36.1亿,国内旅游消费总额约33807亿元,我国旅游产业对GDP综合贡献超过10%。10%的贡献,“宰客”现象难道要眼睁睁的坐视不管?
是该让潮汐式“宰客”者付出代价的时候了。(文/于子茹)
新浪四川综合中国青年报、华西都市报、新华网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