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令学生下跪 官方称因腿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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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28日,在安康黄冈实验学校,一生活老师让四名小学生当众下跪,对学生进行体罚。教体局调查后回应称,学生下跪原因是,一人腿疼蹲下引发效仿。
回应|官方称下跪原因是学生腿疼
3月30日,华商报报道了“安康黄冈学校 四名学生被老师当众罚跪”一事。4月1日上午,安康汉滨区教体局调查后回应称,4名学生下跪原因是,一名学生站了一会腿疼蹲了下来,其他学生以为她是跪着的就也跪下了。目前当事老师已被学校辞退,校长被追责。
网曝|7个学生排成排 4人下跪
“老师是教书育人的,却用这种方式对小学生当众进行体罚,让孩子们以后如何见人?”3月29日,有网友发帖称,安康黄冈实验学校的一名老师体罚学生下跪,并附了一组现场图片,该帖子引起网友热议,但不久就被删除。
华商报记者在照片中看到,7个学生排成一排,另一个学生稍靠前。8人中4人下跪,旁边有一名女老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根据照片判断,时间已经在中午时分。

回应|确有此事 正积极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学校,安康黄冈实验学校办公室张姓主任承认确有此事,正在积极处理中。张主任称,事件发生在3月28日中午休息时间,具体原因不清楚。当事的并不是教师,是有健康证的生活老师。目前,学校对受体罚的8名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并与家长积极沟通处理。对于涉事老师,目前学校打算对其辞退,并将按规定对小学部领导及班主任追责。对于华商报记者提出的希望见到当事老师和学生的请求,张主任也予以拒绝。
昨日上午,安康市汉滨区教体局纪委书记丁宝琴称,该局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此事,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说法|有三部法律明确禁止体罚
我国自1952年起就开始明确表示要禁止体罚,至今为止已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三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目前,我国的教育惩戒制度建设还是空白。需要明确惩戒权作为教师职业性权力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规定惩戒的形式和程序,将其与教师授课自由权、授课内容编辑权、对学生的教育评价权并列作为教师职业基本权利,尽快纳入相关法规之中。
观点|教育中要以批评、惩戒为辅
体罚与惩戒是两码事,但有时候存在模糊的中间地带。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惩戒和体罚性质不同,手段却有相似之处,关键是要把握好“度”。如惩罚性更正作业,一遍、两遍是惩戒,十遍、二十遍则是体罚。我们反对体罚,但不能否定教育惩戒。因为适度的教育惩戒在教育活动中是必要的。教育应以表扬、奖励为主,以批评、惩戒为辅,二者相辅相成,适度为好,过之或不及均不能取得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