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去年查处32名厅级官员

新浪江西
去年9月份,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建立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逐级推进责任明细化、具体化,实现由“软约束”向“硬杠杠”转变。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2014年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去年9月28日,省委召开了省市县乡四级电视电话会议集中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省委书记和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对11个设区市和25个省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约谈,组织6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民主测评。全省各级党委均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了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首次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列入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同时,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先后两次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和试点省直单位、省属高校进行民意调查,共完成电话访问样本67828个,收集意见建议29196条。强化责任追究,全省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717人。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通知、申禁令、强督查、严惩戒,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33起,问责处理干部3058人,党纪政纪处分876人;省市两级纪委82次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54起。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及其它违纪款累计1.33亿元,其中2014年上缴7257.72万元;查处问题63个,处理党员干部82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各设区市623名厅以上干部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自查登记并报省纪委备案。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关停整改违规会所45个。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分别下降25.3%、24.2%、18.4%。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出台《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坚持一月一报告,两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次明察暗访,每半年一次集中检查。
运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倾力打造“网上纪委”。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实名通报,强化震慑效应,引导社会舆论,聚集反腐正能量。深入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运用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这个“活”教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起到惩治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严肃查办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3934件(次)、立案7286件、结案7043件、处分7720人,分别比2013年增长19.6%、24.4%、16.9%、17%。全省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违纪案件493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01件。省纪委共立案41件42人,其中正厅级15人,副厅级17人,重点查处了陈卫民、刘庆成、晏德文、张学民、文林、林翘银、李逢春、宋铜、傅春荣等大案要案。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苏荣、陈安众、姚木根等人的纪律审查。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全省各级纪委共谈话函询888件(次),了结2198人次。
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省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5339件,处分5723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204件1711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783件1134人。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严格落实办案工作各项规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定《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改进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办案人员教育监督管理和涉案资料、款物管理,防止跑风漏气、泄露秘密。加强对办案安全督促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办案安全。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持续加大震慑力度
2014年,省委6个巡视组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完成了对7个设区市、11个省直单位3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1463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84人、县处级干部502人、乡科级干部506人,分别是2013年的15.1倍、22.8倍、6.6倍。针对线索具体的突出问题,各巡视组协调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和组织部门提前介入,快查快办,形成震慑。坚持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双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萍乡市原政协主席贺维林,萍乡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张学民,省扶贫和移民办原副主任钟炳明,景德镇陶瓷学院原党委书记冯林华,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翘银,新余市人大原副巡视员李逢春,峡江县委原书记宋铜,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南丰县委原组织部长廖晓昌,南城县原常务副县长曹志刚,省农业厅原党委委员、省畜牧局原局长黄峰岩等案件线索,都是通过巡视发现的。
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确保反馈的6个方面25个专项问题全部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向省纪委移交的109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件,已立案和了结104件,占95.4%,另外5件也在抓紧办理中。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制度。省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建立省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会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机制。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学习中央巡视工作做法,形成了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报告起草、意见反馈、线索移交、整改情况公开等环节的工作制度。探索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方式,延伸监督视野和领域。注重加强巡视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中央改革部署,省委研究制定《江西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34项重要任务,其中7项为江西特色创新举措,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对中央纪委有明确要求、条件较为成熟、工作中看得准的改革事项立行立改、先行先试,出台实施一批创新举措,取得良好效果。
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合力推进“三转”。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省市两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加到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58%;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新格局初步形成。
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三转”落实到位。巩固和深化委厅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省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督促落实省直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关于完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全省县(市、区)纪工委人员力量普遍得到充实。全面实行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事前报备制度。加大集中培训和跟班学习力度,通过各类途径培训干部2397名。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掩盖,决不护短,去年共处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2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