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学生失信可开除学籍

新浪教育
摘要: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教育部新规丨大学生失信可开除学籍
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诚信教育列入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诚信记录,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诚信记录时效由学校规定”。

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一些国有商业银行了解到,由于一些高校学生信用意识缺乏,骗贷逃贷,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坏账比例高达10%,远远高于普通人1%的比例。由于坏账率过高,今年已有多所高校被银行列入暂停发放助学贷款的“黑名单”。
目前大学生就业遭遇诚信危机,有些企业为了防止大学生随便违约,设置的违约罚金已高达3万元。随意违约的行为,致使一些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一些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从此不到该校招人。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重庆市内多所高校,一些学生和老师认为,对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学校和社会都当反省。
一些大学生在诚信方面表现出来的欠缺,着实令人感到担忧和愤慨。不过,我们反思一下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诚信缺失现象,就不难发现,诚信缺乏的人还真不少,特别是一些为人师表的教授级人物,闹出抄袭论文、弄虚作假的笑话,更会对大学生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可以说,大学生诚信的欠缺,很大程度上是被社会不良风气带坏的。尽管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可毕竟还处于人生的转折阶段,自制能力有限,容易被一些投机取巧的伎俩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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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丨四大新亮点
亮点一:充分保护学生权益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学生的权益给予了充分保护。不仅要求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 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并且明确提出“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处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 告知学生或者其代理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亮点二: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和社会实践,新增“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 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
亮点三:多类情形不得转学
征求意见稿对高校学生转学进行了更明确规定。新增“考生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 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 未使用高考(微博)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跨学科门类的”等情形不得转学。
亮点四:明确入学复查内容
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对于高校新生入学后的复查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除 了要复查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身体健康状况能否符合报名体检标准外,还要复查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以及录取资格等是否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而且还明确规定学校可以就“认为需要复查的其他事项”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学校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 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辅导员队伍建设丨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教育部日前在官网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对高校 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措施更加具体,对辅导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严格,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并且“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 长的言行。”
新修改的规定明确提出,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全校专职辅导员数不得少于辅导员总数的70%。
原规定“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修改为“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应该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与专业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相关考核挂钩。”
新规定要求,建立国家、省级和高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确保每一名专职辅导员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校级培训,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
新浪教育综合京华时报、工人日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