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阅读 教育

00后劫杀女教师不负刑责.凭啥

00后劫杀女教师不负刑责.凭啥

新浪教育

关注

摘要:10月18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杀死女教师”恶性事件。3名中小学生入室抢劫至小学宿舍楼,持木棒殴打一名52岁女教师,并用布条堵住其嘴巴,终致女教师死亡,而根据相关法律,3名行凶者由于均为年满14周岁,将不承担刑事责任。

3名未成年学生抢劫杀女教师

女教师被杀|三少年具重大作案嫌疑,藏尸床底清理血迹后逃离

一份落款为“邵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10·18”抢劫杀人案基本情况》的通报,披露了案件详情。事发当晚7时许,邵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称:新廉小学在校教师李某云在廉桥镇新廉小学宿舍楼遇害。侦查中发现,当天中午12时许,有三名少年男子顺着围墙边的树爬入校内。随后,三人身份很快被确认:三人均为廉桥镇人,分别出生于2002年、2003年、2004年。案发后,三人并未回家,并于19日14时许,在县城一网吧内被抓获。

警方披露,事发当日上午7时许,三人一同坐车到廉桥镇一网吧上网。中午12时许,年纪较大的刘某、赵某两人提出到新廉小学玩耍。因为周末,学校大门锁着,三人便从学校东侧围墙爬入。三人发现学校只有一名女老师李某云守校,便商量抢学校老师钱,并将老师打死。三人使用木棒袭击女老师头部、用毛巾捂住女老师抠鼻并逼问钱财存放位置,通报称,刘某要求赵某、孙某二人将老师捂死,自己便去搜寻财物。几分钟后,刘某在卧室找到钱财后,发现女老师李某云已没有呼吸。三人将尸体藏在卧室的床底,再将现场的血迹清理后逃离现场。

加害者|两人为留守儿童,一孩子曾学习成绩优秀

通报显示,3少年均来自廉桥镇长龙村,赵某和孙某同属一个村民小组。3人中,刘某和赵某目前就读于廉桥镇一中,分别为初三和初二,孙某还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就读于廉桥镇二完小。3个孩子,2人是留守儿童。

据知情人提供的照片显示,刘某家住村内一间红色砖瓦房内,与隔壁邻居家的三层新房形成对比。刘某家中墙壁上贴有11张奖状,其中有三张是三好学生,另有一张是优秀少先队员。刘某现在的母亲是他继母,平日里,刘某多由爷爷奶奶照顾。母亲离家出走加上父亲做生意失败,这让原本学习很好的刘某发生了很大转变。

  • 湖南3名中小学生入室抢劫打死1名女教师

    湖南邵阳邵东县3名在校生,入室抢劫当地小学宿舍,持木棒殴打一名女教师,并拖至卫生间用布条堵住其嘴巴,最终致这名教师死亡。

    查看详情
  • 劫杀女教师3学生不负刑责 2人为留守儿童

    10月18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杀死女教师”恶性事件。

    查看详情
  •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有孩子称犯罪要趁早

    未成年人暴力为何频发,那些涉事孩子的家长知道他们的孩子,在外面的所作所为吗?

    查看详情
  • 四年级学生暴打女老师

    之前常看见的老师体罚学生的新闻,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校园暴力在升级,小学生中竟也见到暴力代表,而对象竟然是老师。

    查看详情

被害人|遇害教师丧偶独居学校,执教30年

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遇害的李某云今年8月刚满52周岁,是廉桥镇红旗村人,育有一女,也是一名教师。前年,李某云丈夫因癌症去世。当地媒体披露,由于其为人谦和,在教学上很有方法,学生们都很喜欢她,因此也受到了家长们的肯定和尊敬。

据该校校领导介绍,李某云1984年参加工作,此前为代课教师,经由民办教师考取师范后正式入编。生前,她是新廉小学一年级数学教师,并担任班主任。事发当天为星期日,李某云恰好守校。当日下午,其女儿多次拨打她的电话均未接听,后赶到学校才发现母亲被害。

据该校教师介绍,刘某约有1.68米,而李老师只有1.5米高,身材瘦弱,“要是换个强壮点、有气场的人,他们未必就敢下手,李老师太瘦弱太和善了。”

“李老师被踩断三根肋骨,脖子也也被剪刀捅破了,面目全非。”一位教师讲到此处时泣不成声。

事发后,当地教育部门第一时间对该校教师进行了安抚,但有教师仍难以面对这一残忍事实, “我们满腔热血都洒在学生身上,结果他们来杀老师”。

未成年人如何被追责|不负刑责,将被送往工读学校

“3名孩子是未成年人,将被送往邵阳市工读学校。”廉桥镇镇长曾超称,“孩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父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明天开始我们会联系孩子家长”。

律师韩骁称,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但依据目前了解情况,其行为也构成了民事侵权,死者家属可以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老师遇害 三名00后被抓

低龄暴力引关注|未成年成了犯罪的护身符?

2015年7月1日《检察日报》: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个数字令人吃惊。而让人惊奇的是有些孩子甚至说“犯罪要趁早”,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康丽颖在央视《新闻1+1》中说:14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高峰,从16岁之后往下降。14岁的孩子正好是初中阶段。在初中阶段,一个是学业压力比较大。第二处于青春期,叛逆。 再有一个,可能没有有效的疏通,家庭教育或者其他的教育没有有效的缓解孩子的心理紧张,可能青春的这种能量释放、宣泄没有找到合理的途径。

而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爆炸、投毒等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还需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月1日,《检察日报》曾对此现象发出疑问:少年暴力案件频发,年龄是否成为免罚的“护身符”?

网友@迷失回声:三名学生劫杀老师,却不用担责任,我觉得应该修改下法律了,现在的小孩都很早熟的,14岁以下不用承担责任属于过去式,继续这么下去,只会让其他孩子觉得反正不用担责任,在14岁之前作出更多的事来。

网友@Blues_bbq_buzz:孩子不判刑,父母应该受刑吧

(新浪教育综合新京报、澎湃新闻、中国邵东网等报道)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