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权拒绝啃老应成社会常识
新浪博客
摘要:日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公民。其中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文/刘义杰
父母生育孩子自然有义务将其抚养长大,而子女则要羔羊跪乳,乌鸦反哺,长大后学会一件营生,不仅承担起抚育下一代的责任,还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是我国的传统。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物质上的富足,越来越多年轻人懒惰起来,没有志向只知道在家啃老。
根据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中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基本靠父母供养。然而,我国将要进入老龄人社会,养老负担越来越重,而“啃老族”不生产价值,还要啃老,很可能成为影响未来中国家庭生活的“第一杀手”。
现状|啃老族国内外情况不同
当然,有人会说,啃老族国内外都有,而且啃老族这个词都是“舶来品”。例如,近几年美国啃老族再现,调查显示美国2014年,年轻女性年轻女性,36.4%与家人同住,年轻男性,42.8%与家人同住。但是必须指出的我国和美国的啃老族根本不同,美国的啃老族在物质上多是接受父母援助,并非强硬啃老。另一方面,美国的啃老族是因为经济下滑,失业率高,导致年轻人无法毕业就离开家庭独居。
在美国,啃老是两代人分摊经济不景气的负担,在他们看来,啃老仍然是非常丢人的事情,在外人面前都会羞于启齿。但我国的啃老族却往往对靠父母供养的做法往往觉得“理所当然”,心安理得。而这种心安理得不仅使年轻人失去了斗志,更让啃老成为了社会的集体无意识。
态度|啃老绝不是天经地义
在这种理所当然的心态下,让很多年轻人觉得啃老天经地义,甚至有些人因为父母拒绝而殴打父母。而社会上更是出现了很多以啃老为荣耀的年轻人,在这一缺乏羞耻的理念下,导致了社会很多畸形现象。比如,年轻女性不看重择偶对象的能力和勤奋,而是只看重对方的家庭,导致的结果是,很多人都以不劳而获为美,等等。
观点|如何纠正社会上的啃老行为
纠正社会上这种不以啃老为耻的行为,一者必须靠法律撑腰,即出台老人有权拒绝“啃老”这样的法律,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二者,那就是通过法律的普及,引导社会风气的转变,让老人有权拒绝“啃老”应成为社会常识,给那些啃老族们精神上断奶,在道德上抽掉他们的理论根基。
随着现代家庭理念越来越普及,很多地方也都陆续在制定禁止啃老的法律,但多数都处在草拟阶段,像吉林省这样已经通过了的比较少,由此也可以看到,人们对啃老现象重视仍然不够。
当然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是对等的,既然赋予老人可以拒绝子女啃老的权利,那么,也同样该在养老制度上多为老人撑腰,只有消除了“养儿防老”实现了社会养老,老人才真正有敢说不的底气。其实,正如其他国家带来的经验,那就是子女和父母经济越独立,双方关系也就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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