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拒为儿捐肾,勿以亲情绑架

新浪博客
摘要:河南商丘的裴才患上了尿毒症,他提出让母亲给自己捐肾。母亲一开始是同意的,没想到检查完配型也成功了,母亲却反悔了!于是儿子对母亲恶语相加......
文/乔志峰
男子突患尿毒症,母亲配型成功拒捐肾被咒早死。河南商丘的翠枝说,自己的二儿子裴才前几年患上了尿毒症,从去年开始一直靠透析稳固病情。
没有足够的钱去做手术,也等不到合适的肾源,儿子裴才提出让母亲给自己捐肾。母亲却说:儿子的命是命,自己的命同样也是命,自己年龄大了,不能也不敢做这么大的手术,一口回绝了儿子的提议。自从拒绝儿子换肾的要求之后,儿子儿媳对她的态度一下子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竟然连家都不让她回了。(10月28日大河报)
热议|母亲拒为儿子捐肾,勿以亲情绑架
对这一家人的不幸处境深表同情。希望病人能够早日换肾、恢复健康,希望他们能够家庭和睦,像其他大多数家庭一样,幸福地生活。至于母亲是否该给儿子捐肾,实际上她并没有这个义务。
人体器官捐献遵循的是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而对于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即拥有俗称的“后悔权”。这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因此,即使这位母亲不愿捐肾,我们也不应该对其说三道四,更不能进行亲情绑架。
现实|器官短缺情况非常严峻
这个令人心痛的事例,其实再次折射出当前器官移植方面存在的一些困境。
目前我国器官短缺情况非常严峻,据统计,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概有150万人,其中仅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由此也引发了某些不正常现象的出现,比如卖肾等等,我们常开玩笑说卖肾买手机,其实并非完全是个玩笑。

母亲拒捐肾救子就是罪大恶极?
思考|捐献是生命延续的另外一种方式
解决器官移植的问题,就要鼓励更多的好心人能够捐献器官。随着时代的进步,中国人传统的“死要有全尸”以及“谈捐献器官太晦气”的思想已经日渐被摈弃,在中国全面推行器官捐献的社会基础正在形成。
据媒体报道,青年郭光明在广东中山市因车祸被宣布脑死亡后,他的亲属作出了一个令人钦佩的决定:无偿捐献他的心脏、肝脏、两个肾脏和两个眼角膜。光明的生命由此传递给了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陌生的危重病人,四人因此获得新生,两个人重见光明。
如果越来越多的人都能像郭光明及其亲属那样传递“光明”,不仅患者的生命得到了延续,捐献者的生命同时不也得到了另一种方式的“延续”吗?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
去年4月,全国人大等单位的几位高级官员在北京协和医院登记捐献器官意愿,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也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期待能有更多的党员干部和爱心人士能够自愿跟上。同时,不断完善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管理制度,在捐献器官的使用上更规范、更公开、更透明,也能鼓励更多的人更放心地捐献自己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