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刷漆,绿化了谁的眼睛?

新浪博客
文/谢晓刚
329国道旁的绍兴越城区斗门镇杨望村,远远望去,这一带山上一片绿色。但走近一看,杨望山北有百余座坟墓。这些墓的墓碑和墙体上,都刷了墨绿的漆。这些坟墓层层叠叠布满了山头,导致这一片几乎没有绿树。(3月12日《钱江晚报》)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给坟墓刷漆当绿化,还真是件新鲜事儿。当地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记者采访得知,这是因为去年下半年,越城斗门镇要求对6个村沿路等区域裸露墓群复绿,可采用的办法有迁移坟墓、深埋和绿化。但杨望村觉得这三个都有难度,于是就想到了刷绿油漆。
而绍兴市民政局事务处伍处长公开回应称“我们做这项工作已经有些年头了,今年还会继续。完成不了就是扣分,也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怎么样,但是这个完成不好是会影响政府政绩考核。”
事就这么个事,理还是那么个理,但无论公婆,事实摆在那儿,“刷漆绿化”的后果,不难判断。诸如劳民伤财、产生污染、损害政府公信力等,是一目了然的。
“刷漆绿化”坟墓的出现,只能说明我们的某些制度还有偏颇之处,导向存在问题。在对地方政府或村镇的政绩考核当中,最应发挥作用的民意却往往无足轻重。“刷漆绿化”当然不是刷给老百姓看的,而是刷给那些具有考核权力和政策制定者们看的,尤其是那些只看表面不看实际效果的领导们看的。
相信当地制定绿化墓地的初衷是好的,毕竟青山绿水的环境不仅有利于招商引资,更有利于民众生存环境的改善,而对墓地绿化指标的强化,更是当地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的措施,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是,面对基层走样的墓地绿化工程,偏离政策初衷的行为,有关政策制定部门是否该反思些什么呢?
赤裸的墓地固然不好看,但光靠行政手段的强制干预是不行的,应该以正确的工作方法去消除这种现象,比如,认真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引导村民正确对待生死,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埋葬方式,对于已经建成的坟墓,因地制宜采取栽培绿色植物的方式进行掩映。而不能搞一刀切式地不顾时间、地形等客观因素,强推绿化指标,如此才会造成给坟墓刷漆绿化的荒唐工作方式。
再者,如果民意足以决定政绩或官员前途,那么刷漆绿化坟墓的荒唐闹剧还会上演吗?为人民服务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显得犹为重要,政府部门只有把身子真正沉下去,把心思用在造福百姓上,才能避免政策的不科学、不合理,才不至于逼得基层干部忙着给坟墓“刷漆”。